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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6:48:04 作者: 沫霜霜
    「兩年?」秦悅聲音揚了揚:「你這是使用了遁地術來躲高湛嗎?」

    「算是吧,」顧桑榆說:「只是這事我還沒有給別人講,單位的名單也剛貼出來。星期三的時候高湛在樓下等我,我說了我的想法,但我看他好像跟我想的不太一樣。」

    「哦?他怎麼說的?」秦悅問完,不等她開口,自己接話道:「我來猜猜,他肯定以為你是使小性子,鬧小脾氣,哄哄你就好了吧。」

    「就像以前一樣,」顧桑榆嘆了口氣:「可我並不想像從前那樣,先不說能不能過得去自己心裡這道坎,光是看到他我滿腦子都是那天他和韓雁聲在一起的畫面。」

    「按照他的性子,怕是還會像從前那樣,哄得你回心轉意吧。」秦悅分析道:「這麼看來的話,你剛好趁這個機會躲躲他也好,省的一見他你也心煩。」

    「兩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我想,對於結束這段感情,應該是夠了的。」顧桑榆問:「對了,你說也有事要跟我說?」

    「哦,是這樣,咱們高中的班長回來組織的聚會,這不是好多人好長時間都沒怎麼見面了嘛,他昨天給我打電話,讓我把你喊上。本來老同學聚會也沒什麼的,只是----」秦悅遲疑了一下:「韓雁聲跟我們是同班的,要是去的話可能會遇到她。」

    見顧桑榆沒出聲,秦悅舉著手機皺皺眉:「你要是不想去,我就回他說你正在加班。」

    她真的不想去。

    就像秦悅說的,她是真的巴不得躲著這兩人躲得遠遠的才好。

    但心裡又確確實實的有口惡氣一直沒發出來。顧桑榆轉念一想,見到就見到唄,那天不管高湛怎麼想的,但顧桑榆把自己心裡想的說了出來。現在,就差跟韓雁聲「好好的」說會話了。

    想通了,開口道,「去,怎麼不去,我一定去。」

    「我還以為你一定會拒絕呢,」秦悅笑道:「剛才跟木杉說來著,她賭你不去。」

    「她自己回不來也不想我去吧,」顧桑榆哈哈一笑:「我要是不去,韓雁聲心裡還以為我怕了她,我顧桑榆什麼時候這麼好欺負了。」

    「你放心吧,就算你好欺負,我們幾個是擺設嗎?」秦悅說:「班長訂的桌子,兩點鐘在南苑酒店。」

    「兩點鐘?」顧桑榆看看表:「這會都一點多了,一般不都是晚上麼?」

    「班長麼,說是好多年沒跟老同學見面了,吃過飯還有別的活動,」秦悅嘖嘖了一聲:「也就他能折騰,能聯繫上來的也不過二三十個人罷了。」

    「好,我收拾收拾,」顧桑榆翻了翻衣櫃,早上剛整理好的又得翻出來了:「一會兩點酒店門口等我,咱兩一塊進去。」

    「行。」

    顧桑榆剛掛了電話,收到陸哲發來的一條信息。

    「吃過飯了嗎?這會在幹嘛?」

    顧桑榆想了想,指尖飛快打字。

    這頭陸哲坐在會議室里,拿出手機看顧桑榆給他回的消息,上面寫著「梳妝打扮赴鴻門」後面是小表情。

    陸哲眉毛一皺,剛想回點什麼,院長點名該他做報告了,他只得收了手機,走到台上。

    顧桑榆等了五分鐘,陸哲沒回信息。

    也許是在忙?能忙裡偷閒查她的崗,顧桑榆覺得陸哲可能是真的心裡有她。

    不錯,她到現在對陸哲對她的喜愛都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

    書上說,欲取之,必先予之。她很想知道陸哲想從她這裡得到些什麼,她明明已經什麼都沒有了。

    收起手機,接著翻衣服,總不能穿的太寒酸吧。

    翻了半天,她挑了一條短袖A字連衣裙,白底上面是鑲了金邊的大紅色鏤空印花,顏色很是鮮艷。長度到大腿中部,剛好遮了她這小粗腰,也順便遮了點小粗腿。想著現在天氣早晚漸涼,又找了件淡香檳色短外套,配上倒也得體。

    本來以為用不上這些化妝品,她早早就把它們收進了行李箱裡,這會又要取出來。

    好像好久都沒有化過妝了。

    顧桑榆看著梳妝檯上的這些瓶瓶罐罐,想到以前上大學的時候跟著舍友一起臭美,每天出門必擦粉底畫眼線,後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覺得每天上班化妝回來還要卸,實在太浪費時間,索性就不畫了。

    現在重新拿起粉撲,一時有些手生。

    好在大學也畫了三年,很快就想起從前的手法。

    她皮膚底子本就白,毛孔又細小,只是嘴角處之前長的痘痘還留了些痘印。這個好辦,遮瑕膏就能解決。

    做好打底,先描完眉毛,拿起眼影刷刷了點淡桃紅色眼影,又沾了點棕紅在眼尾處稍稍掃了掃,畫了條細細的眼線,塗上些睫毛膏,眨眨眼,果然顯得雙眼又大又嫵媚。

    最後抹上跟眼影同色系口紅,大功告成。

    她從床底下翻出一雙白色亮皮尖頭高跟鞋,淺口的鞋子剛好拉長了腿型。她淨身高有167左右,穿著這雙八公分左右的高跟鞋,顯得很是高挑。

    左右轉了轉,很滿意。

    以前上學的時候很喜歡穿這種尖頭的淺口高跟鞋,後來上班了,她每天來回走路,回到家還要做飯,穿這樣的鞋子,既磨腳又不舒服。而且走路走多了腳底跟斷了似的,時間久了她就不怎麼穿了,只是這雙鞋是半年前買的,她一眼就看上了,確實也喜歡的緊,即使不穿也想把它買回來,本來以為會一直放著,沒想到今天剛好派上了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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