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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4:56:19 作者: 謙少
第4章
今天是我在研究所正式上班的第四天了。
除了打醬油,還是打醬油。
中午,小白問我,最近對什麼書比較感興趣,我說:「菜譜。」
我說的實話,最近林森開始堅持不懈地到我家蹭飯。他很沉默,吃到不喜歡的菜也不會說,我只能按每頓飯剩下來的菜來琢磨他的喜好。還好,他雖然不是南方人,卻還喜歡吃辣。
最大的問題,是他腦子裡面似乎沒有等價交換的概念。他才到我家吃了不到五頓飯,已經把他家裡的電飯煲、電磁爐、乃至鍋鏟都送給我了。如果不是我堅決拒絕,他可能連電熱水壺都要送給我了。
他這個人的古怪之處,就在於,任何的客套和虛偽在他的邏輯面前,都會被擊得粉碎。而他的邏輯就是:我反正用不上,不如給你。
在他身上,本教導主任感到了從未有過的挫敗感。
我深深地覺得,其實,他除了搞物理,也很適合搞共產主義哲學----如果世界上都是像他這樣的人,那麼共產主義那個「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社會早就實現了。
但我,並不討厭林森。
我甚至有點喜歡他。
這樣的人太少,像大熊貓,你會好奇地看,卻不見得喜歡。你可以和他和平共處,卻不想把他帶回去養。
可是我,也許正如李祝融所說,是個沒心沒肺的怪胎。我圓滑世故,卻不喜歡和正常人相處。
我寧願飼養一隻熊貓。
-
吃過午飯,我帶著「熊貓」回研究所。
林森這個人,有一個習慣,就是一邊走路一邊看書。好在R大研究所有這個習慣的人不在少數。研究所大概也知道,所以這附近是不通車的。免得一年撞死幾個天才。
他在走路看書這件事的造詣很深,造詣深並不是說他走路就不撞東西,而是說,他對走路撞樹這件事已經習以為常了,撞上東西並不能打擾他看書的思緒,他連頭都不抬一下,就繼續走。
我在研究所前面的一棟紅磚房前遇到了李祝融的黑色凌志。
其實這種車早就已經不叫凌志了----它改了名字,換了造型,只是坐在裡面的人沒變,還是一樣地飛揚跋扈,不管他人死活。
他把車直接停在了我面前。
他這種人,最要面子,自從上次找到我之後,他和我說話的時候就常常丟面子,所以他來見我的時候都是自己開車。沒有司機保鏢之類的人看著,丟面子也就不那麼重要了。
「上車。」他戴著墨鏡,穿一件藏藍色西裝,一張臉白得無一絲溫度,鼻樑高挺,嘴唇削薄。
我剛想答話,只聽見「砰」地一聲巨響,原來是跟在我後面的林森一頭撞在了他的車上。
林森這一下撞得很實在,眼睛都歪了,他只好摸索著把眼睛扶正。
我看不穿李祝融的墨鏡,但我可以想像得到,他在墨鏡之下的眼睛,是如何地眯細了,又是以一種怎樣鄙夷的眼神,看著撞得暈乎乎的林森。
「你同事?」他聲音帶著譏誚地問我。
「我朋友。」
他挑了挑眉毛,唇角翹起,露出了一個冷冷的笑容。
「這是……林森?」他嘴角的弧度變大了:「那個連飯都不會吃的天才?」
「他會吃飯。」我平靜地告訴他:「我可以證明。」
他的笑容消失了。
「天才,你過來。」他從車裡欠身走出來,站在車門邊,朝林森招手。
林森毫無戒備地走了過來。
我隱約地察覺到了異常,剛想說話,李祝融已經一把扼住林森的脖子,把他按在了車門上。
他家是軍人出身,他從小不知道受過多少變態訓練,我從來沒見他和誰打架打輸過。他十四歲的時候,和不良少年打架,一拳下去,別人肋骨都斷了幾根,他有個看家本領,就是無論如何,都不管他人死活。
「李祝融,你幹什麼!」我抓住他的手臂往外掰:「你要殺人嗎?你瘋了!」
林森被他掐住喉嚨,整張臉都是通紅的,他掙扎著掰李祝融的手,卻被他扼得連眼睛都泛紅了。
「你吃過他做的飯?」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狠狠逼問著已經再翻白眼的林森:「你這白痴也吃過他做的飯」
「你有病嗎!」我推搡著他手臂,最後一腳踹在他腿上:「他吃我做的飯怎麼了,我當年在飯館裡打工,吃過我做的飯的人多了去了,你都去掐死啊!你這個瘋子!」
也許是被踢疼了,李祝融的手放開了。林森跌坐在了地上,他喉嚨上被掐出了幾個鮮紅的指痕,坐在地上連連咳嗽。
李祝融收回了手,站在那裡。他像是一瞬間變回了那個冷血的李祝融,他甚至又坐回了車上。
「上車。」他發號施令。
我拉開后座的車門。
「坐這。」他用眼神指了指副駕駛座。
我繞過去,準備坐到副駕駛座上。
這麼些年過來,我早就明白,真正可怕的瘋子,不是隨時隨地咆哮的那種。而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發作,而且發作起來誰都阻止不了的那種。
「別跟他去。」林森坐在地上,咳嗽了兩聲,又繼續說道:「他是個瘋子……」
我沒有回答他。而是坐到了李祝融的副駕駛座上。
「滾開。」李祝融冷冷地對靠在他車上的林森說道:「你再不滾開,我會讓你變成中國的霍金。」
林森雖然是個書呆子,卻不是個傻子,他從地上爬了起來,撿起他的書,站到了一邊。
我坐在李祝融身邊,看著後視鏡里的林森。
他說李祝融是瘋子,其實我知道。
因為,變成瘋子的,不只是他李祝融一個而已。
-
黑色的凌志駛出了校門,在R大外的商業街上行駛著。
「你剛剛踢我。」他忽然開口。
我對他的間歇性發作無計可施,只好當沒聽到。
「你剛剛踢了我。」他又重申一次,他的語氣很平靜,像在陳述著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實。
但是這副「我很委屈」的架勢又是怎麼回事?
「你剛剛發瘋了。差點掐死一個人,你怎麼不說?」我實在懶得和他這種人講道理。
「你狠狠地踢了我一腳。」他像沒聽到我的話一樣,換了個嚴重的形容詞,繼續控訴:「我的腿一定青了一塊。」
我忍無可忍,轉過頭看著他。他仍然戴著墨鏡,淡藍色的鏡片下,是他帶著混血痕跡的眉眼。從我的角度看過去,他是個英俊冷酷的精英人士,沒有一點不正常的樣子。
「你不相信我。」精英人士得寸進尺地控訴,順便抬起自己的右腿:「我可以給你看……」
「我建議你專心開車。」我把頭別向窗外:「我可不想成為中國的霍金。」
他笑了起來。
我從窗戶玻璃里看見他的側面,他笑起來的時候習慣翹一邊嘴角,這代表他心情很好。
我知道我很沒骨氣。
但我還是對著玻璃,笑了起來。
忽然想起看過的一句詩:
有那麼一個人,他笑的時候,你的世界,所有的花都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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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大概還是喜歡他的。
他帶我去吃中餐,精緻漂亮的冷盤,粉彩的盤子裡,放著大概是貓的食量那麼多的一點菜,我喜歡吃辣,有一道魚肉,據說只放了一點辣油,但是辣得我眼淚都出來了。他在旁邊笑,說這一點辣油可以做三道湘菜。
他不吃辣,他是吃著西餐長大的少爺,他十四歲的時候一米六九,我一直不明白,他每天只吃那麼一點牛排,怎麼長到了一米八九。
我那時候老實得很,一直擔心他吃不飽。帶飯的時候老是帶上他一份。大概是繼承了我媽的天賦,我做菜的手藝很好。他那時候喜歡吃我燉的雞,因為吃慣西餐,他對於鹹味「剛好」的概念比正常人要淡。
所以,那時候,每次燉雞,我都強迫自己,在覺得「淡了一點,應該再加點鹽」的時候收手。以至於後來,我退學回了家,我媽用了很長時間,才把我這個毛病糾正過來。
他雖然是受著嚴苛家教長大的少爺,吃相卻不好,那時候我給他補課,中午自己帶飯過去,順便帶他的一份。兩個人一起吃中飯,他總喜歡從我碗裡搶東西吃。要是覺得味道不對,就皺著眉頭,一副不慡的樣子。
現在想想,那時候確實很傻。
喜歡究竟是什麼東西,可以讓你為了一個人,吃了三年少鹽的飯菜,卻還覺得甘之如飴。
那時候的許煦,滿心以為,自己無堅不摧。
到最後,他只一句話就把我打倒在地,粉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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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飯,他送我回學校。
他對三天前的事閉口不提,他不提,我自然也當成什麼都沒發生過。
他送我到研究所樓下,我不知道他怎麼把車開進來的,也不知道他怎麼開出去。
他似乎心情很好,搖下車窗和我說話:「我明天中午來接你。」
我站在台階上,平靜地看著他。
我說:「不用了,明天中午我自己做飯,有人陪我吃。」
那一瞬間,他的表情,真是好看。
第5章
林森是個沉默寡言的人,這是事實。所以他絕不會把我被一個瘋子劫走的事告訴小白他們。
至於小白為什麼用同情的眼光看著我,我就不知道了。
我剛進門,坐在壁爐邊的小白就彈了起來,把那個最舒適的椅子留給我----要是平時,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都不會挪窩。
不僅是他,連那個不怎麼管事的組長王治,都一臉同情地看著我。
最誇張的是蒙肅,我這幾天裡,旁敲側擊地問他要那本中譯本,他只當沒聽見。結果下午我一進活動室,他招手讓我過去。
他這人冷漠得很,我在這四天裡,和他說的話都有一籮筐了,他回我的不超過十句。這已經不是什麼性格問題了----這簡直可以稱為一門技術。
一般來說,一個人,還是你同事,面帶微笑地站在你面前,只要他不是張口就罵你,就算他的話再無聊,你總不好意思一句話都不回答他吧?
但是蒙肅做到了。
他的群眾基礎和齊景不同,齊景善於拉攏研究所里的普通研究院,而蒙肅,他在A組的聲望,也許比組長王治還高。他智商很高,所以對什麼都一副冷冰冰的樣子。他甚至還有個跑腿的小弟----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