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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4:45:30 作者: 北路城
西崗街坐落於H大北門外,街上排滿了密密麻麻的小吃店、KTV等娛樂場所,常有H大的學生光顧。望海酒吧就是其中之一。
望海酒吧後面是一小塊荒地,上面長著幾棵枯樹,荒地的後面便是H大的鐵柵欄。
楊凜趕到現場時,雪還在下,地面上積了一層薄薄的雪,踩上去發出「吱吱」的響聲。
楊凜鑽過警戒線,林睿遞給他一雙白手套:「凜哥,你過來看。」
林睿邊走邊說:「死者名叫欒倩,24歲。我們在她的包里找到了證件和手機,已經通知家屬了。」
楊凜走到屍體旁邊。那是一個年輕女孩,穿著淺粉色毛呢大衣和黑色高跟長靴,臉上的血跡已經凝固發黑,眼睛使勁向上翻起。
林睿俯下身,輕輕撥開落在她臉上的積雪,指指女孩的鼻樑對楊凜說:「凜哥,你看這裡。」
楊凜定睛一看,頓時感到怪異:女孩的鼻樑上有明顯的縫合痕跡。
林睿又抬起屍體的下巴:「這裡也有縫合。」
「也就是說,兇手殺害死者後,用刀劃開死者的鼻樑和下巴,又縫合?」楊凜問。
「對。」林睿回答。
楊凜皺緊眉頭:「可兇手為什麼這麼做?」
林睿遞過來兩個透明取證袋:「我們發現了這個。」
楊凜接過袋子,裡面裝的分別是一個白色長形物體和一個白色圓弧狀物體。
「這是什麼?」楊凜問。
「這是做整容手術時用來墊鼻子和下巴的假體。兇手劃開死者的鼻樑和下巴應該就是為了取出這個。」
楊凜更加一頭霧水。這兇手還挺會玩兒!
「死亡原因是什麼?」楊凜問。
「機械性窒息。」林睿回答,「我們找到了一根鞋帶,剛好與死者脖頸上的勒痕相吻合。」
「死亡時間?」
「今天凌晨。」
楊凜重新梳理所有細節:「也就是說,今天凌晨,兇手先是用鞋帶勒死被害人,然後用刀取出被害人鼻子和下巴上的假體,然後又進行了縫合。對嗎?」
「沒錯。」
「兇手用的刀找到了嗎?」
「沒有。不過從刀口的形狀上看,應該是一把手術刀。」
「縫合用的針線找到了嗎?」
「沒找到。」
楊凜點點頭,繼續問:「是誰最先發現的屍體?」
「是望海酒吧的老闆,叫趙明成。他今天早上倒垃圾的時候發現的。並且,根據趙明成回憶,死者欒倩昨天晚上在望海酒吧里喝過酒。」
「所以說,死者有可能是在酒吧喝完酒,離開酒吧的時候被人截殺的?」楊凜說。
「沒錯,死亡時間也符合。」林睿說。
「還有其他發現嗎?」楊凜問。
「目前還沒有。」
楊凜招手叫來呂成:「小呂,過來。」
呂成走過來,臉色不大好,隨時都有可能吐出來的樣子。
楊凜拍拍他,說:「不錯,這次沒吐,有進步嘛……你去看看酒吧前面那條街上還有酒吧裡面有沒有裝監控。」
過了一會兒,呂成回來:「凜哥,街道上和酒吧里都沒有監控。」
「行,我知道了。」
這天晚上,楊凜和呂成來到死者欒倩的家裡。她的家住在一個高檔小區里,看得出家境不錯。
開門的是欒倩的父母,欒倩的母親已經哭成了淚人。
「您們的女兒是做什麼工作的?」楊凜問。
呂成在一邊認真記錄。
「倩倩在一家公司做老闆的秘書。」欒倩的媽媽哭著說,「前一天還好好的呢,誰知道今天就……」說完已是泣不成聲。
「您女兒有男朋友嗎?」楊凜問。
「有過,不過半年前就分手了。」欒倩的爸爸回答。
「為什麼分手?」
「她男朋友說要出國,想帶著倩倩一起走。倩倩不願意走,就分手了。」
「分手之後她男朋友又來找過她嗎?」
「好像沒有。」欒爸爸回答。
「那您女兒最近有沒有跟什麼人接觸頻繁?」
「這個好像沒有。倩倩一直和我們住在一起,每天下班都準時回家,休息的時候也不怎麼出門。」
「您女兒昨天晚上去過望海酒吧,這你們知道嗎?」
「不知道,她只是說會晚回來一會兒,沒有說要去哪兒,我們也沒問。」欒爸爸說。
欒倩的媽媽突然想起來:「倩倩好像說她要去見個人!」
欒倩的爸爸也想起來:「對!好像是這麼說過。」
「見誰?」
「這我們就不知道了,就算我們問她也不會說。」
「還有一個問題……」楊凜頓了頓,「欒倩做過整容手術?」
「是,兩年前做的。」欒倩的媽媽回答,「當時倩倩剛畢業,找工作不太順利。她說一定是因為自己長得不好看才找不到工作的,所以就去做了整容手術。是我陪她去的。」
「整了哪裡?」
「做了削骨,墊了鼻子和下巴。」
楊凜點點頭,示意呂成做好記錄。
11月4日晚上,命案發生的第三天,分局召開案情分析會。
偌大的會議室,大家圍坐在會議桌前。室內的光線被調暗,所有人都皺著眉頭看著牆壁上的投影。投影上案發現場的照片:白色的雪地、粉紅色衣服的女孩、黑紅色的血、以及女孩臉上蟻爬般細密的縫合傷口。這一切都賦予了案發現場一種神秘而詭譎的氣氛。
楊凜站在會議室前方解說案情:「這就是昨天在望海酒吧後面發現的屍體。死者名叫欒倩,女,24歲,是澳拓商貿有限公司的總經理秘書。死者的死因是機械性窒息,兇器是一根鞋帶。死者身上的財物及證件均無丟失。最奇怪的是,死者死後,鼻樑和下巴被利器劃開,整容時的假體被取出,並且兩邊的腮部被注了水。」
會議室里很安靜,甚至沒有人竊竊私語,似乎所有人都兇手怪異的舉動感到不解。
楊凜繼續說:「想必大家也看到了,這次的案子有幾個地方很奇怪。第一,死者的財物沒有丟失,這並不難解釋,說明兇手不是劫財。但是兇手連被害人的證件也沒有拿走,這就有些難以理解,這說明兇手根本就沒有想要隱瞞被害人的身份,也就是沒有想要隱瞞自己的罪行。第二,死者被發現時,衣著整齊,雙手平放在腹部。但是,死者是被勒死的,所以死前一定拼命地掙扎過,不可能死得這樣整潔。這說明,兇手殺死被害人後,又將她擺放整齊,替她整理好衣服。那麼,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呢?第三,兇手殺死被害人後,取出了她整容時的假體,甚至還在她削過骨的腮幫子上注了水。很明顯,兇手是想要把死者恢復成整容前的模樣。但是,兇手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