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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4:47:00 作者: 孤荷
林姑娘,原名林絳,隸屬於其中一位受害之人。她的祖籍在山陰,一年前發大水,爹娘都死了,她不得不來投奔洛陽城做鹵酒營生的舅母一家,舅母三個月前給她尋了一份親事,男方是城西頭在國子私塾當教諭的高生,長林絳整整三十七歲,家中已有一妻三子。高生給了林絳舅母三兩碎銀作為禮金,開春時節還互換了庚帖,這一份親事林絳不同意也得同意,更何況她本就寄人籬下,別無選擇。
本來旬日前,林絳就要過高家的門,但禍患,剛巧不巧生發在了過門前夜,舅母唯恐林絳逃嫁,遂用一根三寸長的鐵索銬住她的手,將其鎖入廂房之中,詎料翌日卯時一刻,她帶著喜婆為林絳添妝打扮時,被屋中的遍地狼藉嚇了一跳。
林絳儼似一枚被剝光的鴨蛋,裙裳支離破碎地攤散在床榻內外,她蓬髮遮面,容色死白如灰,渙散失焦地看向虛空,空氣瀰漫著苦咸腥稠的血氣,舅母適才驚覺林絳的腿間不斷淌血,血漬悄然蘸濕枕褥,這個年僅十六的少女,將眾人徹頭徹尾嚇了一驚,舅母沒見過這般情狀,當成昏厥了過去,還是喜婆尖叫一聲,跌跌撞撞速去報了官。
本來這種案樁是由袁宣在管,但沒兩日他就結案了,是周廉將一訴狀紙告到溫廷安近前,說這林氏女受奸案有冤情。
先說袁宣,他認定這種案樁,純粹是林絳為逃嫁而進行的一回自導自演。
他審問過林絳,問她是否看清奸犯的面目,林絳沉默許久,搖首說不知。
問為何不知,林絳說那人行兇前,用黑帛帶蒙住她的眼,且將她翻了過去,他從身後完成了對她的暴行。
問為何不疾聲呼救,林絳說那人往她身上擱置了一盤燃香,她但凡反抗一二,教那燃灰跌落在身,他會即刻殺了她。
袁宣問,她是不是有個竹馬相好,號曰許郞,在城東頭的津渡當縴夫,她此前有過兩次逃嫁之行,全是為私會於許郞,她還懇求許郞帶她逃走,但許郞性情溫吞,並未果決同意。許郞這個人物,舅母一家也基本知情。
舅母罵林絳是個下賤且不知檢點的白眼狼。明明有親事在身,還與外男三番有染,家裡有一堆孩子要養,家庭委實拮据,收養林絳半年,是時候到她分憂了,更何況,那位當教諭的高生就是老了些,但那又能如何,嫁過去後根本不會苛待她分毫,她還能過上吃穿不愁的日子。
林絳的侄女侄子則罵她是盪.雞,鄰里街坊的孩子,但凡記事了,都會這樣羞辱她。
袁宣理由彌足充分,認為那個奸犯是純粹是林絳臆想出來,她身上出血以及遍地狼藉,皆是她一人所致,要製造出有人入侵的跡象。許郞既然不能帶她走,她只能劍走偏鋒,用這種不入流的方式來擺脫這份親事了。
這份案樁要給其他寺丞過目,共同畫押才能給少卿審核,周廉打從升任寺丞以後,比以往更喜歡同袁宣叫板了。
周廉拿出搜集來的種種物證,遞呈至溫廷安近前。
疑點一,林絳被上拷的右手腕間,有濃烈的磨損與淤青,破皮居多,這種傷口所造成的場景,經仵作鑑定,與其說是自行掰扯,更像是要躲避什麼人而奮力掙扎所致。
疑點二,廂房的漏窗之上並無窗欄,並且有一具被碾死的春蛛,春蛛之上有鞋履的痕跡。退一步來說,漏窗距離地面有半丈之高,林絳所在廂房之中並無爬梯之類的物具,林絳本身就是一個柔弱的女子,不可能爬到那般高的地方。
疑點三,林絳的小衣失蹤了,周廉帶人遍搜廂房,竟是所尋無獲。
溫廷安最近看到了六起少女受奸案,有兩個共性,其一,少女的身份都是行將成為新婦的人,其二,少女在遭罹暴行後,小衣都消失得無影無蹤。
周廉所提供的種種疑點,在冥冥之中,也在指涉林絳受奸案,與另六起案子有一種休戚相關的聯繫,兇犯極有可能是同一個人。
但那些受奸的少女,並不能得到俗世的同情與安撫,她們被婆家退了親,被男方認為是同外人偷情,母家雖然收養她們,但她們已然身敗名裂了,這也是奸犯極為詭譎殘忍的地方,他狠狠羞辱了她們,卻還讓她們苟活於世,受橫眉冷對與千夫所指,這種日子,堪比生不如死。
就拿林絳來說,她受了這番遭際,高生已經尋她的舅母索回那幾兩碎銀,並在當日,乾淨果決地退掉了這門親事,舅母丟臉丟到了家,林絳就此被關了柴房,聽周廉的稟述,舅母似乎拿她去牙婆那兒發賣了。
溫廷安聽罷,決定接手這一樁案子,她先以查案的名義,將林絳帶回官廨,臨行前,她躬自對舅母一家淡聲說:「林姑娘是一個有自主意志的人,你們雖與她有親緣關係,但囚她、賣她、辱她,恐極是不妥,按《大鄴律令》,你們私自囚他,以困住她,此則悖律之舉,按例當罰三十大板、罰銀十兩,假令你們真的將她發賣,怕是處置還會益發嚴峻。」
舅母一家震懾住,嚇得面如金紙,忙不迭俯身告饒,溫廷安面無表情轉身離開,卻聽那垂髫小兒用不屑的口吻咕噥道:「這個少卿爺抄封了自個兒的娘家,還有臉面指責我們麼,我們不過是發賣下賤之人,他呢,做得更過分,將公府都流放了,明明比我們更加冷血,憑什麼指責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