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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3:33:54 作者: 時槐序
    夜色漸濃,月光很淡。但沈煦還是能明顯看出,那就是沈向容和宋明偉。好在兩人正說話,沒注意到自己。身體先於大腦行動,沈煦躲在道旁的樹後。

    他聽到了沈向容的聲音:「就到這裡吧。馬上就到了。過了這個拐角,容易被門前的警衛員發現。」

    宋明偉點頭:「那按照老規矩。你先走,我看你走。等你進去後,我過半個小時再進去,這樣,別人不會才不會起疑。」

    說完,他還拉過沈向容的手,膩歪歪地抱了沈向容一下。

    沈煦:!!!

    虧她還以為沈向容是沒有愛情的學習機器!這忒媽是學習機器!

    還有什麼叫做按照老規矩?很顯然,兩人這樣的關係不是一天兩天了!

    先是沈向陽,再是沈向容。沈家最近是有月老來串門嗎?

    不過沈煦很無語,沈向容和宋明偉,男未婚,女未嫁的。光明正大談戀愛不好嗎?不讓人發現,不讓人起疑?合著你倆當這是在搞地下工作呢!

    正想著,沈向陽湊巧送完俞小綿回來,便看到了樹後鬼鬼祟祟的沈煦,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哥,都到家門口了,怎麼不進去,你在這看什麼呢!」

    還沒等到沈煦回答,沈向陽順著沈煦的視線一望,就看到宋明偉緊緊抱著沈向容,還意圖去親沈向容的臉蛋。

    沈向陽一句臥槽,直接沖了上去,一拳把宋明偉打倒在地。

    夜間月光弱,宋明偉又是背對著他們,沈向陽壓根沒看清是誰,而且在他看來,管他是誰,對他姐姐動手動腳,登徒子該死!

    壓根沒過腦子,直接先下手為強,誓要把這個噁心的流氓揍到媽不認。

    等把宋明偉壓在地上,第二拳砸下去的時候看清登徒子面容,動作頓住,眼神不敢置信:「明……明偉哥?」

    沈煦捂臉。

    這就尷尬了!

    第123章 、123

    近兩年, 京城開了幾家咖啡館,生意最好的當屬「原色」。這家咖啡館離梧桐大院不算遠。沈煦四人便來了這裡。畢竟看宋明偉和沈向容地下情的形勢, 貿然帶去家裡是不太合適的。

    一張桌子,沈煦沈向陽坐一邊。宋明偉沈向容坐另一邊。

    相比起沈向容來, 宋明偉顯得尤為緊張與侷促。

    他叫了四杯咖啡,又拿著單子給沈煦介紹。

    「要不要再點些什麼?這邊很多款蛋糕都不錯, 比如黑森林,提拉米蘇,史多倫等等,好吃不甜膩。牛排也很可以。牛肉新鮮勁道,廚師的火候到位,五分熟恰到好處。如果不喜歡太生,也可以七分熟。」

    咖啡館可不僅僅賣咖啡,他們也做西餐。否則,單只賣咖啡,如今能賺幾個錢?許多國人可還沒適應咖啡的苦味呢。西餐卻不同。因此, 雖然叫做咖啡館,但其實西餐賣的比咖啡要好。

    宋明偉絮絮叨叨介紹著菜單, 或許連他自己都沒察覺。他的聲音由於過度緊張,略帶了點顫抖,有兩回, 還嘴瓢了。

    「太晚,吃多了積食。」沈煦抿了一口咖啡說,「我們也不是來吃東西的。」

    一句話讓宋明偉的長篇大論戛然而止, 「那……那就只要一份巧克力杏仁蛋糕好了。」

    說完,宋明偉將單子遞還給服務員,雙手在桌子下搓來搓去,無所適從。他好幾次想要找個話題緩解一下氣氛,抬頭對上沈煦和沈向陽的目光,到嘴邊的話又吞了回去。

    不多久,服務員將蛋糕端過來,宋明偉伸手接過,直接放在沈向容面前。便是沈向容的咖啡,也是他放了半包糖攪拌好再遞過去的。

    沈煦看在眼裡,終於開了口:「你對這家咖啡館還挺熟悉的,知道什麼好吃,什麼不好吃,說得頭頭是道。你們兩個經常來?」

    「是啊!」

    宋明偉脫口而出,說完才發現問題,趕忙描補,「沒……也沒經常,就來過兩三次。」

    「只有兩三次?」

    「嗯……五六次吧。」

    「呵呵!」

    宋明偉:……

    這描補的,還不如不描補呢。完蛋了!

    沈向陽自始至終無法相信他姐跟宋明偉在一起的事實,良久才從震驚中回過神來,看宋明偉的眼光宛如看階級敵人,「你想對我姐耍流氓?」

    宋明偉被「耍流氓」這三個字嚇了一跳,「我不是,我沒有!」

    「呵!我被我抓現形了,還沒有?你當我瞎?還是說,你不想負責?」

    兩句話,說得宋明偉額頭上滲出點點汗珠,「我沒有,我會負責的!我會娶向容!」

    「哼!」沈向陽一拳砸在桌子上,「你居然癩□□想吃天鵝肉想娶我姐!」

    宋明偉:……

    想娶不是,不想娶也不是。這要怎麼辦!

    沈煦將沈向陽按回座位上,「坐下!」

    他看了眼沈向容。沈向容喝著咖啡,吃著蛋糕,對自家哥哥弟弟為難宋明偉的場面好似看不到一樣,不過仔細看去,可以瞧見她嘴角還噙著一抹淡淡的笑意。

    沈煦收回目光,看向宋明偉,「你們什麼時候開始的?」

    「這事說來話長。」

    「那就長話短說!」

    宋明偉:……

    行吧!死就死吧。反正早死晚死都是要死的。

    「78年的時候,你不是買了杏花胡同的房子,讓我幫著跟那邊派出所的打了個招呼,將裡面住著不肯走的人趕出去嗎?事後,作為感謝,你特意請我吃飯。我們兩個不熟,因此你叫了向容和向陽作陪。吃完飯後,你有事先走了。向容不回梧桐大院,要去學校,便沒跟向陽一起。我正好去那邊有事,就順路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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