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2023-09-26 12:47:00 作者: 安妮寶貝
漂亮的西餐廳里,一頓午餐的價格不菲。而在郊外,大批的人生活在草棚子裡,一碗一桶都放在裡面,全家五六口人,擠著一張破草蓆睡。民眾們像昆蟲一樣地生活著。這樣的貧窮,幾乎如同宿命。所以,和尚最受尊重。宗教變成了唯一精神上的安慰。他們把希望寄托在來生。
你不想久留。因為你什麼都做不了。你只是一個旅行者,至多用相機拍下一些鏡頭。最終你幾乎無法拍照片,因為你不願意用鏡頭對準那些苦難中的人。他們無辜而不自知的眼神,會讓你覺得慚愧。你什麼問題都解決不了。施捨也不可以。沉默地轉身離開。這是你唯一能做的。
後來,你回到北京,偶然在大街上路過一家餐館,看到一大幫乞丐湧出來,顯然剛吃飽了飯,並且手裡拎著一包舊衣服舊被子之類的禮物。有數個衣著摩登的人混雜在其中,顯然他們組織了這次表演,並用DV盡數拍下。他們一直在拍,拍著這幫可憐的人歡喜盲目的樣子。
一個年老的乞丐,他扛著一堆破爛,穿過人潮洶湧的街頭,飛快地消失。他將重回他的生活,一如既往,不會得到任何改變。那時候你非常想走上去把那個拍DV的人手裡的機器砸掉。他洋洋自得的嘴臉,讓人厭惡。
那是一些真正的無家可歸、身有殘疾、在生命線上掙扎的人。輕視痛苦的藝術,如此虛偽。
第三天早上,你坐上了快船。你一直待在船艙里。拿著大瓶的礦泉水,喝水。船艙里坐滿了人,但空氣不渾濁。一對西班牙情侶坐在台階上,互相擁抱著打瞌睡。他們恩愛的樣子。中途,來自洛杉磯的黑人和一幫白人吵起架來。沒有人干涉他們。而含義不明的爭吵也很快結束。你給了一個穿紫衣的小女孩子一包口香糖。她這樣黝黑美麗,有一雙憂鬱的黑色眼睛。她把口香糖愛惜地插在自己的小包里。是這樣愛惜地在咀嚼。
漫長的航程,沒有吃午飯。你覺得非常疲倦。
船到達碼頭的時候,各旅館的小船已經在河中開始招攬客人。碼頭破舊不堪,石子路,烈日,骯髒的小攤販,到處是蒼蠅。太多的蒼蠅。渾濁的黃色河流臭氣熏天。有很瘦很黑的男人光著上身在裡面撈死魚。路況非常差,沿途是用樹幹和茅草搭建成的居住棚。小而簡陋,幾乎無法遮擋風雨。這是貧民的家。如果是稍微富裕一些的,就用木頭結構,面積也大,家具當然更多,不會只有一些桶盆之類。
下午幾乎所有的人都在家裡睡覺。男人,女人,孩子。沒有任何娛樂,也無法幹活。這裡沒有電,沒有自來水,沒有衛生設備,甚至沒有狗。睡覺的帘子外面就有可能是垃圾場。他們的生活,是這樣的。而車子經過的道路,還有的是讓人難忘的廣闊的蒼翠的原野,大片的樹林和沼澤里鮮艷的睡蓮。藍天白雲舒展寂靜。大自然以永恆的沉著觀望著人類的貧困和走投無路。
吳哥所在的Siem Reap是一個乾淨的小城,因為是旅遊地,建設要比金邊更好一些。你住的是Narin的連鎖旅館。旅館很新。一樓的餐廳里晚上放美國電影。一幫鬼佬就在那裡看電視,喝啤酒。天氣很熱,房間沒有空調。你晚上下樓來喝冰凍檸檬汁,吃一盤蔬菜炒飯。有新鮮的西瓜。旅館裡的人都是同一個家族的,有的做招待,有的做廚師。他們熬米粥喝。禮貌溫和的服務。
你一遍又一遍地洗澡。熱。炎熱讓人有時候無法呼吸。
吳哥,沒有什麼可說。很多人來柬埔寨,只是為了吳哥。你不是。你一直都在觀看。你的旅行,和他們不同。你也不和別人說話。你發現長期獨自一人在家裡工作的生涯,已經讓你喪失了對語言的興趣和動機。當然,你也並未覺得這有什麼不對。
你唯一記得的,是吳哥窟幽暗悠長的石頭走廊里,穿梭進來的午後的陽光和清涼的風。挺立的石柱後面就是青翠的樹林和烈日下的草地。鳥群飛過天空,能夠聽到鳥聲和樹葉落地的啪啪聲。就是這樣的聲音。
你走一會,就在石頭上坐下來。休息。聽風。這樣清涼而古老的石頭。石頭上有雕刻。當人們想留住一些永恆的時候,就會想到雕刻。而雕刻在呈現那些形象的時候,所有的悲喜卻早已經灰飛煙滅。
所有的人都想去巴肯山上看一看日落,因為據說在那裡看到的日落是全世界上最美的。於是,黃昏的時候,大群的人開始攀爬這座石頭林立的山坡。山頂的平地上已經坐滿了人。幾乎是全世界人種的大聚合。但是太陽被濃重的雲層遮住。留下的,只是一片逐漸被暮色吞沒的平原。
接連兩天,你都沒有看到日落。全世界最美的日落,也許就是應該在很少的機會裡被很少的人看到。它應該神秘而出沒無常。你想起來你的小說。你覺得你以後會寫一本小說。小說會有這樣一個結尾。一個沒有看到日落的人。一個無法實現的約定。我們的生活,原就是為期待而延續著,為失望而忍耐著。
一個中國女子雇了一個摩托車仔的車,讓他帶她游吳哥。那是一個英俊的柬埔寨年輕男子。他們有三天的時間,一直在吳哥的叢林和平原里穿行。曾經有一個下午,是在一個遊人稀少的小寺廟裡, Banteay Samre。裡面完整地保留著古舊的台階,屋檐和牆壁。還有和尚敲木魚的聲音。3點左右,突然下了一場在乾季罕見的暴雨。他們被困在走廊里。聽見雨水敲打在樹葉上的聲音。有一個沒有發生的吻。
女子最後付給了那個摩托車仔超過一倍的車錢。是因為內疚還是感動?不得而知。這是一個不會有任何開始的愛情段落。是旁聽來的。很真實。那雨水的聲音,是整個故事裡最讓人遐想的一個細節。那個吻從小說的角度來看,不發生的確是一種完美。
世俗生活。
春天的時候,我收留了乖。
乖是一條小雜種狗。曾經我以為自己不會再養任何動物。
但是,見到乖,是那麼偶然的事情。我去咖啡店,剛下車,走過地下通道的時候,看見它。那么小。一雙黑亮的眼睛。大概才兩個月。在生病。我抱它回家。它一直在嘔吐,便血,性格也孤僻,喜歡躲在角落裡。帶它去看病。在寵物醫院裡,醫生給它吊鹽水,腿上的血管太細,扎了10多針。它不吼不叫,非常忍耐。又或者說,它尚未能夠懂得感知痛苦。
抱著它的時候,我想,我不能等它健康之後就把它送人。我還是要把它留下。
我看著它慢慢地健康和活潑起來。乖的雜交特徵很明顯。褐色和黑色夾雜。大耳朵耷拉著。奔跑的時候像兔子,躥得又快又高。眼神憂鬱,略帶嫵媚。喜歡和我捉迷藏,躲在沙發下讓我夠不著它。也喜歡我抱它,撫摸它。很快地長大。我在超市給它買最好的狗糧,它長得又胖又壯,並學會了我所有的壞脾氣。
有時候很倔強,有時候很憂傷。喜怒無常。睡覺的時候把小腦袋埋在我的手臂裡面,好像喜歡蒙頭睡覺的孩子。我覺得它也許心存恐懼。它是個孤兒,很小的時候就被剝奪了在母親和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所以性格略顯複雜,不像其他的狗那樣單純天真。
我帶乖去醫院打防疫針的時候,其他的狗都是名貴的品種,長得花哨。只有我的乖,是一條短毛的很普通的小狗。但是它看起來,一臉聰明相。是不容易被擺布的樣子。我們有時候也互相爭吵。然後誰都不理誰。它對我所有的東西都好奇。一旦它發現我總是想把它隔絕在一邊,它就很生氣。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沒辦法和它一直在一起。而且家裡從沒有外人出入,它得不到新朋友。所以,在院子裡一旦看到有人走過,它總是激動地撲過去,想和其他人遊戲。常驚嚇別人。它的熱情使自己狼狽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