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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09:50:47 作者: 大江流
吳嵐又問,「花在你的公司里的錢,算不算是給予你們的支持?」
江一民能說什麼,他現在還處于震驚中,因為梅若華從來沒吐露過,她記帳的。她怎麼會記帳呢?
可此時吳嵐又問了,「原告,那你是否承認,剛剛你在說謊,其實在你創業的過程中,你接受了岳父母傾盡所有的支持?」
江一民是不想回答,可他可以嗎?自然是不可以的。
事實在此,無法反駁,他只能說,「是。」
吳嵐這會兒才結束了質證,「法官我的問題問完了。」
法官就說,「被告請繼續。」
謝宇自然知道,剛剛江一民製造的坦誠的窮小子被欺負不得不反抗的形象,不過一個交鋒就碎了大半。
但好在,他還有其他的點,他就不信,梅若華能次次都這麼厲害。
而江一民則一直看著梅若華,顯然是想探究梅若華為什麼會記帳這樣的神來之筆,其實只是他不了解而已。
梅若華穿來後第一件事就是將原身的電腦和手機全部都看了一遍,因為她怕露餡。
這個博客就在原身電腦的收藏夾里躺著的,甚至沒有一點點的掩飾,原身也並不是為了記錄自己為江一民付出了多少,她當時記帳不過是因為那會兒江一民沒錢請專職的會計,只請了個代帳的,原身怕算不清楚,所以才時時刻刻連小票都拍照上傳。而至於為什麼一直延續到現在,是因為她想記到五十年金婚,當禮物送給江一民。
這會兒,梅若華就覺得老天爺是公平的,你看,當年的無心之舉如今卻有了用處,這大概就是江一民的自作孽不可活吧。
很快,第二輪證據就到了。這份證據就龐雜了,一份是小區監控,說明劉桂芝夫妻跟梅若華夫妻分開住,一份則是上次江一蓉孩子弄壞了梅若華家東西後的賠償單子,銀行轉帳證據。
還有則是人證,上來了兩位大媽,說是江一民原先家的鄰居,口口聲聲說,「她婆婆挺委屈的,這兒媳婦不怎麼孝順,來了就挑剔,嫌棄飯菜不好,他姐姐懷孕了,親媽給燉個雞,她都嫌棄沒自己的份。不咋樣。」
這個就不用梅若華出場了,梅若華也根本不想跟他們爭吵。
吳嵐站起來就先讓出示了一號證據,「請翻到第一頁倒數第四篇。」
博文很快打開了,這個倒不是記帳,而是一片日記,發出的日子是2011年的8月10號。
原身是這樣寫的,「真不知道婆婆怎麼想的,明明每個月都交三千塊的伙食費,可我們回家都只有青菜炒蘿蔔,說是不會做肉,家裡窮就是這麼吃的。我還以為真是這樣呢。結果姐姐一懷孕就不一樣了,一天一隻雞的燉著,姐姐一半,一民一半,我還是吃我的蘿蔔。原來不是不會做,是不給我做啊。」
吳嵐就問江一民,「請問被告,這事情是不是真的?」
江一民怎麼可能承認,「有嗎?我不記得了。我媽不會這麼做的,可能是問她她說不要就真沒給她。」
這可真無恥。
可吳嵐卻無所謂,「麻煩打開一下第一頁的第一篇和第三篇和第六篇。」
工作人員很快打開,結果就發現,原身真是個極可愛的人,她居然拍照上傳了,第一篇寫著,「我婆婆燉的豬腳,又沒我的份。」畫面是一碗白菜燉豆腐,遠處一個碗裡露出了豬腳尖。第三篇寫的是,「今天是鯽魚湯,特別香,哈喇子都流出來了,還是沒我的份。」畫面是一碗炒豆角,照舊能看到旁邊碗裡的奶白魚湯。第六篇寫的是,「我愛娘家,我一點不喜歡婆婆家。媽媽給我補營養。」畫面是一桌子的雞鴨魚肉。
吳嵐問江一民,「被告,請問這些你記得嗎?如果不記得,我還可以繼續出示證據。」
江一民怎麼可能再說不知道。這都已經夠丟臉了,可其實他真沒印象了,他只能說,「可能,親閨女和媳婦畢竟不太一樣。」
吳嵐立刻抓住了話柄,「所以,你媽區別對待,你妻子不願意再跟一個對自己不好的人住在一起,是有問題的嗎?」
江一民能說是嗎?他不能,他只能說,「不是。」
可他也有想法,「那也不能不孝敬父母,父母畢竟老了,可能有些老思想,難不成因為這個,就不管了?」
吳嵐沒搭理他,反而說,「請出示二號證據。」
這會兒則打開的是一段錄像,上來就聽見孩子長長的尖叫聲,不少人忍不住皺起了眉頭,太受不了了。
隨後畫面里就出現了一個五十歲左右的婦人跟在一大一小兩個孩子身後,苦口婆心的說,「你們別摔了,都是錢買的。別摔了。」就瞧見孩子們使勁一推,嘩啦一下,電視機就砸了下來。大的那個小姑娘特別有理的說,「我媽我姥說了,我舅舅家就是我家,我自己家我願意怎麼玩都可以。」
這段結束後,隨後又播放了三段視頻,一段是將廚房裡餐具全部扔了;一段則是張姨攔著不准進書房,他們推開了張姨,自己進去,在張姨的阻止聲中,關上了門,隨後撕壞了三幅畫;一段則是梅若華回家看到這個慘狀,劉桂芝和江一蓉咄咄逼人的段落。
等著放完了,吳嵐就問江一民,「被告,我請問這只是有些老思想的父母和大姑姐嗎?」
江一民其實在準備證據的時候,跟謝宇提過這段,不過那會兒沒有之前那些證據,所以謝宇的意思是,單獨的一項證據並不能說明什麼,一般老人都會護短的,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