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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09:43:28 作者: 飛煙
凌靖曾對我說過,「這是你自己的選擇,你不能後悔。可是我真的很懷疑,等到東窗事發的那一天,你能不能扛得住?」
全都被他說中了,我扛不住,我真的扛不住。
我和文昭之間的差距不只是錢。文昭有父母照顧,我沒有。他的家人都是有頭有臉的社會名流,而我孤身一人活在這世上,沒有任何牢靠的社會關係。如果文昭把我忘了,那整個世界都會把我忘了。
這個世界每天都有人出生或者死亡,不是每一個生命的誕生都有人期待,也不是每一個人的死亡都會受到同樣的重視。有些人活著的時候沒人知道,死了也沒人惦記。我跟小柔都是這樣的人,除了一個風燭殘年的老人,在這個世界上,我們只有彼此可以證明對方的存在。
可是現在……她們都不在了。
我不知道自己最後怎麼被文昭弄上了二樓,等我在床上醒過來,天都亮了。
文昭躺在我身邊,連衣服都沒脫,卻一直握著我的手。我看著他的臉,忽然有種深深的不舍。
我知道,我這一生無論對錯,唯有對他的感情,我從來不曾後悔過。過去是這樣,現在是這樣,未來的每一天,也是這樣。
文昭醒來之後,時間已經有點晚了。我讓他去洗漱,幫他準備好上班要穿的衣服,就到廚房做早餐。
等我把豆漿熱好、麵包烤好的時候,他正好從樓上下來。
我把早餐放在桌上,文昭走到我身後,輕輕摟住我的腰,語氣里滿是擔憂和不確定,「小夏……」
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我答應你,就讓我們試一試,重新開始。」
重新開始,這四個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是這麼艱難。
記得以前曾經看過一部老電影,有位老人對自己的後代說:「原諒有什麼難?有的人一輩子靠原諒生活,可是他內心快樂;有的人一輩子靠不原諒生活,可是他內心痛苦。」
我也想學會原諒,可是這世上的愛恨情仇是千姿百態的,不是每一種都能握手言和。
時隔四年,褪去了最初的憤怒和悲傷。我不要復仇,我要的是公正。可是,就連這個,也是奢求。
就在我們決定重新開始的三天後,文昭在猶豫了很久後告訴我,檢察院沒有就小柔的案子對凌靖向法院提起公訴,以「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退回轄區分局補充偵查。
意料之中的結果,我沒有太多的驚訝。反而是文昭,對我的冷靜十分擔憂。
我不驚訝,是因為我從一開始就知道,當年有人在刑事勘查那裡做過手腳,所有的現場勘查記錄、痕跡檢驗、提取的物證,那些有可能證明小柔死亡真相的證據,已經被刪改銷毀得一乾二淨。
而法律精神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證詞」。
因為人會說謊,但是證據不會。也就是說,一個人說自己有罪,但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實他說的話,他也會被判定無罪。但是相反的,如果一個人說自己無罪,但是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他,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就算他不認罪,也會被判有罪。
除了現場勘查,最有力的證據就是我妹妹的屍體,屍體就是無聲的證言。小柔是非正常死亡,如果警方定性為意外,家屬對死者生命有知情權,警察局需要向家屬出示法醫的屍檢報告。可是,就在四年前,那份至關重要的屍檢報告卻一直被壓著不放。
我奶奶每次去辦案的警察局問,他們都說報告還沒到,要經過上層部門的審閱後才能給家屬,讓她再等等,結果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天又一天。
老人對相關的法律知識一無所知,可是她想破腦袋都不明白,向來聽話懂事的孫女,怎麼會跑到一個富家子的別墅里鬧,還把自己摔死了?她早上出門的時候還是高高興興的,晚上就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
公安給的解釋是:「葉柔同時跟兩個富家子處朋友,也就是劈腿。結果事情敗露,兩個富家子都不要她了。她一時鬧情緒,喝醉了跑到其中一個人的家中用自殺威脅人家,結果踩到一個酒瓶,從二樓摔了下去。這是意外死亡,誰都不想。人家也很倒霉,被你孫女騙了,房子又死過人,也不知道還敢不敢住,估計賣也賣不到好價錢。」
我奶奶說:「我孫女絕對不會幹這種事。」
對方說:「現在的小女孩,為了錢什麼不敢幹?你知道她每天在外面都幹些什麼嗎?你能保證她跟你說的都是實話嗎?」
我奶奶哭得老淚縱橫,無言以對。在那段時間,奶奶給我打了無數次電話。可是我那時正在南方一家小醫院裡住院,手機早就在之前的毆打事件中被人砸得稀巴爛。
奶奶聯繫不上我,自己漸漸就沒了主意。二十多天之後,她在警察局拿到了屍檢報告。她不會看,只是聽人解釋說小柔的死因無可疑,的確是意外死亡。
她本來想再等等我,可是架不住辦案警員和律師的催促和攛掇。
那些人說:「如果再不火化屍體,人家那兩個富家子未必願意拿錢出來幫你辦後事。是你孫女欺騙和傷害了他們的感情,人家沒這個義務,是聽說你老人家可憐,好心幫幫你。」
奶奶沒辦法,終於含淚點了頭。
於是就這樣,他們將小柔火化了,裝進了骨灰罈里,而我這個姐姐,連她最後一面都沒有看到。
等我得到消息,從南方趕回來,剛一進門,從來沒打過我的奶奶,迎頭就是一個耳光,然後抱住我號啕大哭,不斷地捶著我的後背,「你怎麼才回來?你怎麼才回來?你妹妹沒了,小柔沒了……」
那天的情景,我一輩子都忘不了。
我到警察局去問,得到了同樣的說辭。我拿著那份屍檢報告請教專業人士,對方告訴我,從這份報告上,找不到半點證據證明小柔是被人害死。如果我篤定我妹妹不是酒醉失足致死,那麼只能說明,這份屍檢報告被人替換過。
如此精密的安排和部署,要涉及刑偵、法醫、刑事技術等各個部門。無法想像,要多少人牽涉其中,才能將它徹底摁死在刑事訴訟程序啟動前,將一個明晃晃的刑事案改造成一個普通的意外死亡?
誰有這麼大的本事可以瞞天過海、顛倒黑白?除了文昭,我當年想不出別人。
如今看來,做這些事的人,或許還有其他人。
我沒有問文昭,當年我妹妹的案子,他到底幫忙隱瞞了多少,那些違法亂紀的行徑,他們文家有沒有份出頭。畢竟,人是在文昭的別墅里死的,他怎麼都脫不了干係,當然想儘快擺脫。
只是,事已至此,再去糾結那些,又有什麼意義?
凌靖是不會被定罪的。四年時間,所有可能殘存下來的證據早就在時間的洪流中變成了飛灰,除非有新的證據出現,否則沒有翻案的可能。
可新的證據在哪兒?
小柔不會活過來,為自己說話。
文昭是此案唯一的知情者,凌靖自首後,刑偵科的辦案人員曾經找文昭問過話。他說,當時他回到別墅,只看到小柔躺在地上,已經沒有呼吸了。凌靖告訴他小柔是自己摔死的,他在慌亂之下也以為是這樣。至於小柔究竟是怎麼死的,他根本就沒看到。
現實就是如此,就算凌靖親口向我承認小柔是被他失手害死的,就算他去自首,法律也不會給他應有的懲罰。
法律遵循的是正義,無法被證實的事實就不是事實,看不見的證據就不算證據。從這個角度來說,凌靖是「無辜」的。
我不相信凌靖不知道這些,他應該比我清楚一萬倍。可是,他依然去自首。
為什麼?
或許他就是要讓我知道,這個案子早就無力回天,就算他去自首,就算他向所有人坦白,最終的結果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現實的依舊現實,骯髒的依舊骯髒,噁心的依舊噁心。
這就是他給我的交代。
文昭安慰我,說不起訴的案子只能說存在疑點,而不是就此判定他無罪。
我沒有說話,坐在家裡的藤椅上,看著窗外的天空。
小時候看港島的律政劇總會聽到這樣一句台詞:「鑑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本席宣判××無罪,當庭釋放。」
長大後,我才知道,這是「無罪推定」原則中重要的一點「疑罪從無」。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充分、有效、確鑿的證據來證明嫌疑人有罪,或者公訴方提出的證據存在疑點,那麼他就是無罪。
所以,凌靖最後被認定無罪,不過是時間問題。
事情也正如我所料,大約半個月之後,凌靖離開了看守所。過了沒多久,聽文昭說,他去了美國。
我開始失眠,整夜整夜睡不著,思緒越來越混亂,沒日沒夜地頭疼。
每天閉上眼睛,面前就是小柔的臉,睜開眼睛,就是無邊的悔恨和黑暗。枕頭是濕從這個角度來說,凌靖是「無辜」的。
我不相信凌靖不知道這些,他應該比我清楚一萬倍。可是,他依然去自首。
為什麼?
或許他就是要讓我知道,這個案子早就無力回天,就算他去自首,就算他向所有人坦白,最終的結果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現實的依舊現實,骯髒的依舊骯髒,噁心的依舊噁心。
這就是他給我的交代。
文昭安慰我,說不起訴的案子只能說存在疑點,而不是就此判定他無罪。
我沒有說話,坐在家裡的藤椅上,看著窗外的天空。
小時候看港島的律政劇總會聽到這樣一句台詞:「鑑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本席宣判××無罪,當庭釋放。」
長大後,我才知道,這是「無罪推定」原則中重要的一點「疑罪從無」。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充分、有效、確鑿的證據來證明嫌疑人有罪,或者公訴方提出的證據存在疑點,那麼他就是無罪。
所以,凌靖最後被認定無罪,不過是時間問題。
事情也正如我所料,大約半個月之後,凌靖離開了看守所。過了沒多久,聽文昭說,他去了美國。
我開始失眠,整夜整夜睡不著,思緒越來越混亂,沒日沒夜地頭疼。
每天閉上眼睛,面前就是小柔的臉,睜開眼睛,就是無邊的悔恨和黑暗。枕頭是濕的,心是涼的,未來是沒有希望的。
我開始偷偷吃文昭留在公寓抽屜里的止疼藥和安眠藥,只有在藥物的作用下,頭疼才能停止,我才能睡得稍微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