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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09:43:28 作者: 飛煙
    秦暮看著我茫然的小眼神,「你就當假的好了。」

    我有種欲哭無淚的感覺,只覺得三年時光,恍然如夢。

    以前聽人說過這樣一個道理----這個世界從來就是不公平的。

    因為你從一出生,你的性別、國籍、家庭背景、出生地……這些影響你未來發展的客觀因素,都是確定好的。有些人出生就贏在了起跑線上,而另外一些人就算用一生的時間來追趕,也追不上那些先走了很多步的人。人家的起點,就是你永遠無法到達的終點。所以別去抱怨,要想別人對你公平,就要用自己的實力,逼得對方不得不對你公平。

    這個道理曾經一度鼓勵了我,而我也一直致力於將自己的境界,提升到不仇富、不抱怨,要用自己的努力開拓美好未來的至高點。

    但是看到這麼多贏在起跑線上的人在我面前,不遺餘力地得瑟,我這個用一生時間都追趕不上的人,還是要忍不住要說一句:這兩個人的命實在生得太好了,好得都有點欠揍了。

    秦暮奇怪地看著我,「楚夏妹妹,你拳頭握得這麼緊,眼睛瞪得那麼大,牙齒咬得這麼響,這是為哪般?」

    我瞥了他一眼,「羨慕、嫉妒、恨!」

    「呵呵……」秦暮樂了,「楚夏妹妹,仇富是不對的,你要擺正心態哦。」

    我苦笑一聲,「秦暮哥哥,我要是仇富的話,天天瞧著你們這些奇葩,我早就一頭撞死了。從一開始就不是我仇視你們,是你們聯合起來排斥我。不過算了,這個不重要。我是想說,我沒有仇富,只是有點感慨。其實跟了文昭這麼久,我多少能感覺到他家裡應該有人身居高位,不然你們也不會那樣捧著他。可如果三年前我就知道,我是絕對不會……」說到這裡,我噎了噎嗓子,說不下去了,只得用一個江湖上流傳甚廣的神秘隱語糙糙作結,「你懂的。」

    不過三個字,如有千言萬語在其中。

    當年發生的事,秦暮的確懂,整件事的前因後果他都知道。他不是幫凶,也不是看客,他只是一個知曉當年一切發生的知情者。

    他或許是考慮到再揭我傷疤,實在不夠人道,就看著四下無人,非常好心地摸了摸我的頭髮,然後博古通今,引經據典,旁徵博引,滔滔不絕,對我說了很多體己話。

    我總結了一下,大致意思是:事情已經這樣了,你再後悔也是無濟於事,下次注意就得了。

    可還有下次嗎?有些錯誤,一次就夠了。就像那些激情殺人的犯人,如果給他們重來一次的機會,他們絕對不會走上那條路。但那一瞬間的錯誤,足以毀掉一生。

    「話說回來……」秦暮放下酒杯,奇怪地看著我,「你跟文昭在一起多久了?快三年了吧,怎麼連這個都不知道?」

    「他工作那麼忙,我每周見他也不過兩三回,他本來話就少,見到我話更少。我們哪有時間談這個?如今還算好的,我沒搬到現在住的公寓前,他每次見到我只有四句話。」

    秦暮很好奇,「那四句?」

    我有點惆悵,「脫衣服洗澡,上床躺著,把腿張開,滾蛋回家……」

    秦少爺愣了愣,一口酒水噴了出來。

    我默默看著他不顧形象,笑得前仰後合的樣子,在心裡納悶,有這麼好笑嗎?難道男人天生就跟女人的笑點不同?在我看來這是極悲慘的事,在他們男人眼中,尤其這種錦衣玉食的少爺眼裡,不過是一個笑話?

    他笑了幾個回合,面巾紙用了幾張才漸漸收住,「這真是只有文昭才能幹出來的事。不過你也別在意,他那個人其實心不壞,就是少爺脾氣,性子冷,又被人捧慣了。你看,他平時對我們也是不冷不熱的。不過……」

    他若有所思地看著我,「你們兩個也真奇怪,我記得你們剛認識的時候,大家都說文昭大概是被你迷暈了,天天跟你黏在一起,我們聚會他都不參加。唯一一次露面還是帶著你來的,你們兩個好得跟唱戲一樣,別人多看你一眼,他都不高興。因為你喜歡喝紅酒,文昭還讓我幫他在法國最好的種植區買了一個酒莊,還說那個酒莊以後不對外開放,只為你一個人釀酒。那段時間他為了你做了多少驚天動地的事,你還記得嗎?」

    我低頭看著自己的飲料杯,「很久之前的事了,你不說,我都忘了。」

    「可後來怎麼突然就變了?而且還變得這麼厲害,不但以前那股親熱勁兒沒了,對你也是冷言冷語,別說旁的,現在連件像樣的衣服都不買給你,讓我們這些外人看著都不適應。」

    「我也不適應……可你們男人的心,我哪裡知道。你們常說女人心、海底針。那男人的心就是秋天打轉兒的風,只能借,不能靠,誰靠誰完蛋。」

    秦暮沉默了一下,才問:「小夏,你後悔嗎?」

    我看著他,「秦暮,後悔有用嗎?」

    記得很久之前,我看過這樣一段話,大致內容是:沒有一個人,可以對另外一個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你萬箭穿心,你痛不欲生,你欲哭無淚,你肝腸寸斷,那只是你一個人的事。別人可以同情,可以憐憫,但是絕對不可能知道,你的心究竟被傷害到何種程度。

    在那之後再看到偶像劇里,男主角淚眼朦朧、含情脈脈地對女主角說:「你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你不要擔心會給我帶來困擾。我這麼愛你,自然願意與你感同身受,水辱交融。」

    我就明白了,這個男人的目的不在「感同身受」,而在「水辱交融」。

    所以秦暮對我說,他懂的。我卻認為,他什麼都不懂,也不可能懂。因為我們連「水辱交融」都沒有,他怎麼可能懂?

    聚會結束,我跟著文昭回家。準確的說,是他買的公寓。一套躍層式「樓中樓」,戶型適中,兩百平左右,精裝修,家具電器一應俱全,屬於拎包就能住的那種。當然,也方便我拎包直接滾蛋。

    房子名義上是文昭給我買的,但房產證上寫的是他的名字,所以從法律上來說,這房子跟我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進門之後,文昭就將車鑰匙往茶几上一扔,脫光衣服進了浴室。別看他這麼大的人,有個習慣特別不好,喜歡一邊走路一邊脫衣服,隨手就扔在地上。

    衣服當然不能就這麼扔著,明天上班他還要穿。文昭每天出門都很早,做為文氏集團的CEO,文家未來的掌舵人,他對著裝的要求向來一絲不苟。這個大少爺脾氣又急,有一次因為少了一顆袖扣,我慌亂之間又找不到,他的臉足足陰了一個早晨。

    有了那一次的經驗之後,每次看到他亂扔衣服,我都會幫他收好。

    所以此刻,我就像個小女傭似的跟在他後面,他扔一件,我撿起一件。等我撿完的時候,他正好走進二樓的浴室。

    浴室的磨砂玻璃是半透明的,有朦朧的感覺,隔著水霧看他洗澡,總讓我想起站在瀑布下的歐范兒男模,真的很香艷。

    文昭個子很高,也很健壯,從小就酷愛運動,如今是高級健身會所的白金會員,有自己的私人教練,身上每一塊肌肉都經過精心打造。前幾年泰拳運動在大都市興起,他又迷上這種格鬥藝術,常去拳館練拳,有時間也打幾場館內賽,練出一副能讓任何女人傾倒的好身材----皮膚麥色,腹肌分明,大腿結實,壯臀瘦腰,穿衣顯瘦,脫衣有肉(不是肥肉,是肌肉),從我半吊子的專業眼光看,身材比例近乎完美。

    沒認識文昭之前,我跟其他姑娘一樣,只會盯著男人的腹肌看,覺得男人有兩排巧克力一樣的腹肌就很完美了。可是看了文昭平時的健身計劃,我才知道,腹肌訓練不過是其中的一項。一個男人要想擁有完美的身形,不能忽視身體任何一個部位。不需要像健美運動員那麼大隻,但要把每一塊肌肉線條練得輪廓分明,有一定的厚度和分離度,這才叫完美。用文昭的話說,骨骼是人體的架構,肌肉就像我們的衣服,沒有肌肉,還談什麼體型?

    那時候覺得,這男人簡直就像神一樣。

    我一直覺得文昭不穿衣服比穿衣服好看,真的,他根本就不需要什麼名牌西裝,那身腱子肉就是最好的衣服。

    有人說,現在是花美男橫行的中性時代,這種純陽剛的男性美已經不流行了。其實不是這樣,女人或許會對溫柔體貼的美男產生愛情,但是絕對不會對猛男失去欲望。

    這就是女人,她喜歡你在生活中對她客氣,但是絕對不喜歡你在床上對她客氣。

    可是文昭對我,實在讓人歡喜不起來,因為……他實在太不客氣了。

    事實證明,站在浴室門口發呆,絕對不是一件聰明事。因為,很容易被某人發現。

    好比現在……

    「給我拿條毛巾。」文昭背對著我說。

    我放下他的衣服,到儲物室拿了一條毛巾,回到浴室門口,我把手伸進去,然後毛巾掉了,我的手卻被文昭拽住了……這一刻我忽然明白了,原來是醉翁之意不在毛巾。

    熱水兜頭澆下來,呼吸里都是熱水器的味道,很快打濕了我那件黑色小禮服。說真的,我有點心疼。

    這是條好裙子,價格超過四位數的裙子,文昭買給我的裙子,我穿過最好的裙子。

    過去這三年來,除去頭三個月,他都很少買東西給我。這件小裙子還是他每次帶我出去,見我總是穿著一百多塊錢的裙子,他嫌我實在太丟人,才拎著我到PRADA順手拽了一件。

    我能拿得出手的衣服也就那麼幾套,平時都捨不得穿,只有跟著他去高級會所的時候才會穿。每次穿過之後,我都會拿去乾洗,然後整整齊齊地掛在衣櫃裡,外面還要套上防塵衣罩,等到下一次聚會的時候才會拿出來。

    這是我極為心愛的東西,現在就這麼打濕了,我真的很心疼。可文昭無所謂,他對我的東西向來無所謂,對我的人也是同樣無所謂。

    文昭是那種人,哪怕他什麼都沒做,也總會給女人一種錯覺,似乎他在蔑視世間一切雌性動物。你為他肝腦塗地,他可能瞧不起你。你為他要死要活,他大約會噁心你。你對他冷若冰霜,他一定剿滅了你。你對他聽之任之,他鐵定踐踏你。

    此刻,這個男人把我壓在浴室的牆壁上,後背是冰冷的瓷磚,前面是他火熱的身體。

    我看著他的眼睛,文昭有一雙漂亮的眼睛,眼瞼內雙,乍一看好像時下流行的單眼皮,眼尾微微上挑,這讓他的側臉比銳氣奪人的正面多了幾分斯文秀氣。他的瞳孔是深深的黑褐色,像一隻幽暗的盒子,看人的時候目光總是習慣性的下沉,好像有什麼東西墜在裡面,有種莫名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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