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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03:53:45 作者: felsy
    「……」

    「會有那麼一個人的。」連恰轉了轉頭,臉頰貼著胳膊,眼睛正好望著藍色森林裡的碎花牆紙,「肯定會有啦,你要是不介意的話,我可以陪你一起等的,朋友就是這樣嘛。」

    說出口之後,一瞬間心情好像輕鬆了很多。

    那種灼熱的感覺被冷卻了,撲通撲通跳得過分的心臟也安分下來,變得安全了,不用再擔心過於任性地灼傷任何人了。

    從來不能自由開口的藍森先生,很會做甜點的藍森先生,看起來冷漠但其實很溫柔的藍森先生,有一點笨拙的藍森先生。

    ----是個非常非常好的人,所以,理所當然的應該獲得最好的。

    喜歡藍森先生的人快點出現吧。

    光是這件事本身,就足夠讓她覺得開心了。

    牛奶與茶葉碰撞的香味飄了出來,一隻手落在她頭頂上,輕輕按了一下就離開了。

    「我沒關係。」藍森輕輕地說,語調聽不出多少起伏,「我不介意。」

    誰說藍森先生的話對她沒用的。連恰想。

    明明這麼簡單的幾個字就讓她暖得想哭。

    連恰直起身子坐好,看著藍森從瓷質圓肚小茶壺裡倒了杯香味撲鼻的奶茶出來,然後那杯奶茶被放到她面前。

    端起杯子小心地抿了一口,不算很甜,茶味和奶味都很突出,口感很好,滑溜溜暖融融的。

    [我爺爺安慰人的時候,喜歡給人煮奶茶。]

    「……」連恰眨了眨眼睛,「我看起來需要安慰嗎?」

    藍森淡定地點了點頭,一臉理直氣壯,看到連恰一臉疑惑的表情後,他覺得奶茶用來安慰人很有效,果然爺爺說的話絕大多數都是真理。

    連恰平常的表情總是很生動,可心情不好的時候,表情就會變得僵硬----像是當時在辯論台上,那副緊緊抿著嘴的樣子。

    烤箱適時地「叮」了一聲,藍森迅速轉身,湊到烤箱門前去看,評估了幾秒鐘之後,又調調時間,多烤了不到半分鐘,然後關火,戴上手套,拉開烤箱門取出蛋糕。

    圓圓的蛋糕不大,大概剛夠一人份吃,是個深棕色的巧克力蛋糕。

    「……?」連恰湊近看看,有點不解。

    怎麼看都是個普通的巧克力蛋糕,什麼其他的東西都沒放,甚至一點裝飾都沒有。

    正在這麼想的時候,藍森遞過來一把勺子,又大又圓,扁扁的大銀勺。

    連恰接過勺子,看看勺面,看看藍森。

    藍森很平靜地回視。

    「……是用這個挖蛋糕嗎?」晃晃勺子。

    點頭。

    連恰像挖西瓜似的,用大銀勺在蛋糕正中向下挖了一大勺,勺子戳進去的觸感很不一樣,裡面不像是蛋糕,倒更像是某種流動著的東西----

    「啊!巧克力!!!」連恰驚喜地瞪大眼睛。

    被挖開了頂的蛋糕就像被打開蓋子似的,裡面盛著粘稠的巧克力醬,外層的蛋糕相當牢固,被這麼挖了一勺子,沒破也沒塌下去,仍然保持著圓台狀的造型。

    「好厲害,能烤成這樣好厲害!感覺像喝熱巧克力啊……啊!裡面放東西了,杏仁?花生?好吃!哎,有點酒味,放了一點酒嗎?也很好吃……蛋糕裡面有核桃,核桃嵌進去了!對,核桃和巧克力是官配啊!」

    藍森覺得這或許就是他格外喜歡給連恰做甜點的理由,或者說,他格外喜歡看連恰吃東西。

    他是個在廚房裡喜歡講究細節的人----多放的核桃仁,灑了一層的糖粉,切成五瓣再擺成花型的草莓----但那些細節很少有人能夠發現,可連恰就是有這種本事,把他所有精心做的東西一點點都挖出來,像尋寶似的發出驚喜的讚嘆。

    他喜歡這種感覺,給連恰做甜點是種享受,他總是收到對製作者而言最好的回報。

    連恰把整個蛋糕乾乾淨淨地吃完了,一點蛋糕屑都沒剩下:「這個好好吃,為什麼不放到菜單里呢?」

    [做起來太精細,很費精力,不一定每次都能成功。]

    「哎----這麼厲害啊,但就算失敗了我想也會挺好吃的,失敗了會怎麼樣?會塌嗎?」

    [塌掉,或是裡面凝固。]

    「原來如比。」連恰點頭,「那樣的話就沒辦法讓人挖一勺子嚇一跳了,嘿嘿。」

    藍森有點驚訝。

    這個蛋糕的原形其實就是巧克力熔漿蛋糕,只不過他的爺爺在熔漿里多加了酒味,又在外層蛋糕里嵌進了核桃仁;學會了烤這個蛋糕的藍森,又在巧克力熔漿里加了核桃碎和花生碎,把熔漿做得流動性更強,再給蛋糕加了個餅底,防止熔漿從底下漏出去。

    只不過,祖孫兩人不約而同地都選擇讓蛋糕繼續保持樸素的外觀。

    ----「當初你奶奶第一次吃這個蛋糕的時候,用勺子一挖挖下來一大塊,裡面的巧克力漿流出來,把她嚇了一大跳呢,哈哈哈。」

    藍森幾乎沒什麼機會做這個蛋糕,現在他也終於體會到了讓人吃驚的成就感。

    只不過他沒想到,這個有點狡猾的小目的,被連恰一下子就發現了。

    連恰慢慢地吹著喝奶茶,喝完一杯,又給自己倒一杯。

    藍森忽然拿了個杯子出來放在吧檯上,往茶壺的方向推推。

    連恰拎著小茶壺愣了兩秒,大徹大悟地給那個杯子倒上奶茶,八分滿,然後恭恭敬敬地推回去:「來,藍森先生,請。」

    藍森喝完一杯奶茶,把盤子和杯子都洗乾淨,擦乾手,抬手抽出簪子,很隨便地用手撥了兩下頭髮。

    「真好,我都留不了那麼長的頭髮。」連恰欣賞道。

    「?」

    「不知道為什麼,只要頭髮長到肩胛骨那個位置,就很難再長長了。」

    原來如比----藍森這樣在心裡說,沒意識到他跟著連恰用了變式體。

    「說起來,我能問問嗎,為什麼會留這麼長的頭髮?」

    藍森梳頭髮的手頓了頓,微微蹙起眉頭,一臉糾結著什麼的表情,不過他沒有糾結太久,很快把頭髮放開,披著一頭長髮開始給連恰寫字。

    [說來話長,長話短說。]

    「嗯嗯,簡單寫就好,我會努力還原事件真相的!」

    藍森笑了一下,在紙上打了個勾。

    [剛上大學我是短髮,大學理髮店很差,不敢去,頭髮長得很快。]

    連恰深有同感:「是這樣,我們學校理髮店也不怎麼好,好多人都抱怨說理髮師下手太狠了,所以我現在也不敢去剪頭髮。」

    [我本來想放假回家剪頭髮,可後來發現長發比短髮要好看,就決定留著了。]

    「嗯……嗯?!」

    「?」

    「不……這是個好理由,真的,本來就該是這樣的理由!」換髮型的初衷,多半都是為了讓自己更好看,只不過第一次聽見男性這麼直接地說出口,連恰還是覺得挺新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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