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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01:05:39 作者: 薔薇糕
    她抬起頭,挺直了身子。

    「回大人,民女無罪,」她聲音還帶著些驚惶,卻堅定沉穩:「半個月前,他們的確在我家花鋪買了一盆金銀花。」

    她伸手一指窗根下那盆鬱鬱蔥蔥的植物:「但絕不是面前這盆。」

    頓了頓又向丁文康道:「公子可還記得,當初我將花賣給你時,曾對夫人說過,金銀花一蒂雙花,成雙成對,因此又叫鴛鴦藤,夫人覺得寓意甚好,才買了下來,可如今這盆花,長得雖然相似,但枝頭花苞密集,一蒂之上足有五六朵,可見根本不是同一盆。」

    「你的意思是,我故意害你?」丁文康跳了起來:「我拿我娘子和未出世孩兒的兩條命,就為陷害你一個籍籍無名的賣花女?」

    王知縣轉向他:「當初她說過那些話嗎?」

    丁文康半分猶豫都沒有,立刻否認了:「絕沒有!」

    王知縣又問滿月:「你說那些話的時候,旁邊可有人證?」

    滿月垂了眸:「當時店內……只有我和他們夫妻二人。」

    如今夫人已經沒了,只剩下滿月和丁文康,一個堅持說了,一個矢口否認,可算是死無對證。

    王知縣又問:「你二人之前可認識?」

    「當然不認識!」

    滿月猶豫了一瞬,也搖了搖頭:「之前從未見過。」

    「那便是了,」王知縣神情冷峻:「既然素不相識,他有什麼理由陷害你?」

    滿月沉默了半晌,才道:「我不知道,但我沒害過人,也絕不認罪。」

    「認不認罪可不是你一人說了算,」王知縣冷冷道:「先押回去收監,擇日公堂之上再行審問,放心,本縣不會污衊一個好人,也絕不會放過一個罪人。」

    丁文康熱淚盈眶地拜倒在地:「多謝王大人!」

    陳伯急匆匆回了家,將事情跟雲嶠說了一遍。

    末了道:「回來之前老奴跟了那群衙役和滿月姑娘一路,打聽到了一些消息。」

    雲嶠神色有些冷:「你說。」

    「這次滿月姑娘惹上官司,是因為有人告她鋪子裡賣的金銀花實是斷腸草,家中娘子誤採花苞煮了水喝,中毒去世了,更慘的是,死時腹中還懷有快足月的胎兒……」陳伯咽了咽口水:「若屬實的話,輕則過失殺人,重則誤殺罪——公子,您一定要幫幫她……」

    大齊律令,誤殺者,依情節輕重判絞刑或流三千里,過失殺者徒一年半,可以贖金抵罪。

    如今死者雖只有一人,但到底是個將要臨盆的孕婦,如今一屍兩命,若真判下來,絕對是只有重罰沒有輕判。

    「你希望我怎麼幫她?」雲嶠道:「替她繳納贖金,還是替她去苦主家門前磕頭賠罪,好免了她的刑罰?」

    第38章 晉江首發

    陳伯忙搖頭:「哪能讓公子做這種事?磕頭賠罪這事, 還是老奴來吧!」

    雲嶠「嗤」地一笑:「不用。」

    不用?難道公子不願幫滿月姑娘?

    陳伯驚疑不定地抬頭,就見雲嶠嘆了口氣:「因為我信她。」

    他反倒譴責地看了陳伯一眼:「你每日跟著滿月在店裡,難道不知道她是怎樣的人?」

    「她做事一向認真細緻, 每日花草到了店中, 連一片葉子都要細細查看, 若有不新鮮的,一概丟棄不用,品相若差了些,哪怕是那位『明香姐姐』, 她也一樣要據理力爭, 這樣的態度,難道會分不清兩種花草的不同之處, 會錯將斷腸草認成金銀花,還堂而皇之放在鋪子裡售賣?」

    陳伯有些慚愧:「公子說得是, 反倒是我, 錯怪滿月姑娘了。」

    他急急道:「既然如此,滿月姑娘定是受了人冤枉, 那咱們更加不能坐視不理了!」

    「急什麼,」雲嶠微微一笑:「我也想知道, 究竟是什麼人, 會寧願用自己妻兒的兩條命,也要換咱們滿月一次牢獄之災。」

    滿月坐在縣衙監牢中, 也有同樣的疑惑。

    事情剛開始時, 她完全來不及反應, 然後又一直處在兩條人命在自己面前消弭的不真實感中,直到最後,那句「你可知罪」, 才將她從恍惚中打醒過來。

    她無罪,也絕不能認罪。

    但害她的,究竟是誰?

    這件事到底是直衝她而來,還是她運氣不好,兇手原本只想對付丁夫人,卻拿她頂了黑鍋,讓自己受了次無妄之災?

    無論如何,金銀花無故變成斷腸草,一同來買花的丁文康絕脫不了干係。

    更何況他還矢口否認了那天自己說過的話,不是心虛,便是推卸責任,但今日丁夫人亡故時,他的悲痛欲絕又不似作假,那日在鋪子裡的恩愛也不像是裝出來的,若兇手當真是他,那這人的心計也實在太可怕。

    滿月越想越暈,昏昏沉沉間,突然聽到外面似乎有陳伯的聲音。

    她忙抓住鐵欄,試探著叫道:「陳伯?」

    立刻有獄卒過來,「鐺鐺」踢了兩腳鐵牢:「肅靜!不准吵鬧!」

    滿月只好坐下來,豎起耳朵仔細聽外面說話。

    陳伯聲音斷斷續續:「……行個方便……只看一眼……」

    門口牢頭的聲音倒很大:「說了不行便是不行,你當縣衙大牢是什麼地方,想進便進?何況她涉嫌殺人重罪,知縣吩咐過了,審案期間,任何人不得探視!」

    陳伯似乎又說了幾句,便再沒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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