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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20:59:19 作者: 仙人
他二話不說,走到那傢伙身後,拍了拍他肩膀。
可憐這小青年回頭一看,見是個帥哥,剛要說話,林某人就一拳打在他臉上,怒道:「網吧寫了:禁止抽菸!公眾場合你就不能注意點嘛?」
小青年一口血噴了出來,瞬間大怒,站起來就要和林某人拼命。
和他一道來的還有個小青年,只是剛剛上廁所去了。
林某人自然不會怕了這種人,見他還手,又給了兩拳,打得他站不起來了。
而林某人並沒有罷休,從他上衣口袋掏出那包煙,冷笑道:「既然你想抽,那行,兄弟我就滿足你。」連著煙盒往他嘴裡塞。
咳咳……
可憐小青年差點沒噎死,嗆得直咳嗽,眼裡閃過一絲驚恐。
「糙,敢打我兄弟?」突然一個聲音響了起來,然後就是另外一個小青年拿著椅子朝林某人腦袋砸了過來。
唐思思看得清楚,大驚失色:「小心!」
林某人已經看到了,哪裡在意?飛起一腳,砰!直接把椅子踢飛,那傢伙也倒飛出去。
這一下他用力極大,小青年撞倒好幾個椅子才一屁股坐了下去,倆人都爬不起來了。
「告訴你,招子放亮點,美女不是你能動得的!」林某人哼了一聲,拉著唐思思就走。瞬間感覺她小手冰肌玉骨,卻因為緊張上面全是汗。
那感覺,別提多奇特了。
唐思思早嚇傻了,竟然就這麼被他拉著走了出去,連手被牽著都沒注意到。
第四百九十三章每個朝思暮想的女人背後
網吧其實也是個魚龍混雜的地方。一般情況下,這裡雖然平靜無事,但真有打架的話,那也算不了什麼。
來這裡上網的人,其實學生居多。他們見到打架,自然躲得遠遠的,深怕殃及池魚。
網管看到了,哪裡敢過來?都遠遠看著呢。
所以林某人拉著唐思思出去,根本沒人上來阻攔。倒是他們走後,網管打了報警電話,希望警察能夠來處理。
「網吧環境糟糕,有些人也不怎麼樣,所以你以後還是別來了。」出了網吧,林某人似乎沒意識到自己還拉著她手,柔聲道。
「嗯。」唐思思聲如蚊蚋,不是緊張的,而是害羞的。
她手被林某人拉著,已經抽過幾次了,但林某人似乎沒發現一樣,根本就沒鬆開。
憑她的力氣,哪裡能抽得動?
但她不好意思說出來,林某人也就厚著臉皮拉著了。
「看,美女!」不遠處,兩個男人指著唐思思叫道,「我擦,真漂亮啊。」
「是啊,確實挺漂亮的。你喜歡不喜歡她?」另外一個男人問道。
「這麼漂亮當然喜歡了。」第一個男人眼睛都直了。
「可惜啊,」第二個男人感慨道,「每一個你朝思暮想的女人背後,都有個捏她捏到手軟,操她操到蛋疼的傢伙。你?怕是沒機會咯。」
「我靠,你丫真噁心。」
唐思思顯然也聽到這話,臉一下血紅起來,使勁抽開了自己的手,低聲罵道:「混蛋!」也不知道是說林晚傑還是說那倆傢伙。
林某人倒是深覺如此,暗自感慨:好在老子遇到的美女,都急急把她們追到手了,不然的話遇到這種下場,那不悲劇死啦?
一時間倆人都沒說話,林某人也沒回北大,唐思思就這麼跟著他,不知他去哪裡。
「老闆,這手機我買了。」隨便來到一家手機店,林某人挑選了個價格最貴的手機,有五千多。
老闆笑眯眯的拿了個新手機給林某人,林某人拿著就走。
「你不是有手機麼,還買手機做什麼?」唐思思有些奇怪。
「哈,送人唄。」林某人笑了笑,見唐思思撇嘴,暗自好笑,卻也沒說話。
然後又買了張卡,打了自己手機一下,算是把號碼存了起來。又去銀行辦了張卡,取了不少現金,繼續逛。
「咦,這店不錯,你要不要進去看下?」看到買衣服的大商場,林某人笑著說道。
「我……」唐思思很想說自己沒錢。不過女人天性對逛商場就有興趣。以前和同學來過一兩次,但每次看她們買了許多,她就覺得自己和她們不是一個檔次的,後來就沒來了。
但是這次和林某人在一起,他肯定不會這麼看自己。要不就進去看看?
最終還是好奇戰勝了理性,倆人進去了。
看到許多漂亮衣服,她這裡捏捏那裡摸摸,卻都不買。林某人跟在後面,大手一揮,就把衣服給買了。
唐思思傻眼了:「喂,你買這衣服幹嘛啊?」
「送人唄。」林某人笑,「你能看中的衣服肯定不差,到時候我拿出去送人肯定也有面子不是?」
「你!」唐思思這才反應過來,敢情這傢伙是讓自己陪他來買衣服送給另外女人的啊,當時就怒了。
「我不看了。」她轉身就走。
林某人笑道:「別急嘛,還有鞋子啊、內衣啊……咳咳,你都可以去看看的。」
「你……」唐思思氣得吐血,咬牙切齒道,「看就看,反正我又不買。」然後她專挑那些貴的看。
好在這次來北平,娉娉給了林某人不少錢,現在腰包鼓鼓,他也不愁花不掉。
直到把所有東西都買齊了,這才和唐思思出去,笑道:「走吧,我們去機場。」
「啊?」唐思思一呆,驚奇道,「去機場做什麼?」
「嘿嘿,」林某人笑而不答,拉著她就走。這回她倒是沒掙扎。
倆人很快來到機場,林某人把所有東西一股腦扔給唐思思,笑道:「我去給你買機票。」
「啊?」唐思思徹底傻眼了,叫道,「林晚傑,你幹什麼說清楚啊?」
「讓你去慶安啊,這些東西當我做老闆的免費送給你吧。」林某人買了張機票,唐思思就傻眼了。
這,不是搞笑吧?就算你讓我去慶安,也總該讓我收拾收拾啊,哪裡用得著這麼急?
她哪裡知道林某人的想法。
去了慶安,那就是自己地盤,這丫頭以後想走可不容易了。
所謂近水樓台先得月,林某人在北平只會呆十來天,這都過去兩天了,他自然要做充分準備,不然遲則生變啊。
只要把她送過去了,到時候自己再回去,照樣可以追她,總比一人在北平、一人在慶安強太多了。
距離產生美?笑話,都說距離產生小三了,雖不能全信,但也不能不信啊。
林某人搞定一切,竟然不顧唐思思反對,就直接把她推到了候機大廳:「快去吧,需要什麼東西到那買,卡我已經放進去了,裡面的錢你隨便花,密碼就是你生日。哦,還有現金也在包里。」
林某人自然給她買了包,至於怎麼知道她生日的,早把身份證拿來了。不然機票怎麼買?
唐思思真的哭笑不得了。
好傢夥,怎麼可以這樣?這不是強盜行徑麼?
只是她心裡卻流過一股暖流。
她知道,林某人說要保護自己,沒答應,他肯定就想到這一招了。
其實這樣也好,自己離開了北平,想必那孔強就不會找自己麻煩了吧?
而且以他能耐,應該不會有事的。
雖然這樣想,她還是溫柔道:「那……你自己小心點。」
自從早上聽了林某人那個故事,她就已經對林某人刮目相看了。現在見他辦事周到,自己在北大根本沒有什麼值得留戀的東西,還不如一走了之算了。
林某人笑道:「放心好了,能對付我的人還沒出生呢。不過你倒是小心點。記住啊,到了慶安就聯繫電話上那個號碼,她會幫你的。」
第四百九十四章請他吃自己的肉
之前林某人拿到手機,卻在上面存了三個號碼,一個是自己的,一個是大明星的,還有一個是小月月的。
不管是大明星還是小月月,林某人都覺得她們會很好說話,不比娉娉。
倘若娉娉知道自己對她這麼好,那還不宰了自己?所以這事交給大明星和小月月,比較穩妥。
住在大明星那兒,找工作就讓小月月把她招進去,到時候就說唐思思是小月月表姐,想必娉娉不會反對了吧?
這事最關鍵就是要先和大明星、小月月說好,所以他立馬給倆人打了電話。
「什麼,你讓個女人來我這?」大明星一聽,就不慡了,「林晚傑,你把我當什麼人啦?」
「當我的老闆啊……」林某人哭了,訕笑道,「大明星啊,別人都說你是個好姑娘,現在我表妹去你家住一段時間,應該沒什麼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