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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20:34:04 作者: 艾米
陳靄打完電話,底氣足了許多,因為警方沒說「這麼點破事也報警?」,而是說警察馬上就到,說明警方很重視這事。她指著王蘭香說:「警察馬上就到,你有種別跑!」
王蘭香也不示弱:「我跑什麼跑?老娘又沒犯法,還怕警察?你自己倒是要小心點,你做第三者,插足我的家庭,警察不抓你,難道還抓我?你以為這是哪裡?是你們中國?切,美國法律不保護美國人的家庭和婚姻,難道還保護你一個外國人偷人養漢?」
陳靄一聽,又心慌起來。王蘭香在美國呆了這麼久,應該比她知道得更多,既然王蘭香底氣這麼足,怕也不是無緣無故的吧?不管怎麼說,警察都是美國人,總會有點向著美國人。
而且警察讓她留住證人和證據,但她並沒什麼證人,除了她自己,就是王蘭香,難道王蘭香能當她的證人?王蘭香學英語出身,又在美國上過大學,英語比她好,那還不是由著王蘭香對警察亂說一氣?
她最後悔的是她已經把王蘭香啐在她臉上的口水擦掉了,不知道待會還能不能讓警察相信她說的話,如果警察認為她撒謊,說不定真能把她遣送回中國去。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她倒不是很害怕被遣送回中國去了,她最怕的是讓王蘭香看了笑話。她一想到王蘭香那個得意洋洋的樣子,氣就不打一處來,恨不得王蘭香今天不是罵了她一通,啐了她一口,而是捅了她一刀,開了她一槍,那就肯定能讓王蘭香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就在她的忐忑不安中,一輛警車開來了,下來兩個警察,一男一女,兩人像事先就分好了工一樣,一下車就各逮住一個談話,男警跟王蘭香談話,女警跟陳靄談話,還把她和王蘭香分得遠遠的,好像怕她倆串供一樣。
女警讓她把事情經過講一下,她想說王蘭香啐了她一口,但她忘了英語的「啐」是怎麼說的了。於是她想繞個彎,不說啐了一口,改說王蘭香把口水吐在她臉上,但她也忘了英語裡「吐」和「口水」兩個詞怎麼說了。絞盡腦汁都想不起來,只好做了個啐的動作,然後說:「 See? Like this !(看見沒有?就是這樣。)」
女警一下就明白了,問是不是 spit in your face (向你臉上啐了一口)?
陳靄也是聰明人,心有靈犀一點通,一下就想起這個詞來了,連連說「 yes, yes 」。
女警一邊問,一邊做記錄,陳靄想,這大概就叫錄口供吧?但怎麼沒像電視裡演的那樣,把她倆帶到警局去錄口供呢?看樣子在警察眼裡,這不是什麼大事,在路邊就可以解決。
她趁機看了看男警那邊,也一樣,邊問邊寫著什麼。
等到兩邊都談完了,兩個警察湊到一起低聲唧咕了一陣,男警就回到王蘭香那邊,而女警又在口供上刷刷寫了一陣,就讓陳靄簽字。
陳靄一看,寫的是事情經過,她從頭到尾認真看了兩遍,覺得跟事實沒什麼出入,就簽了字。
女警又把報告拿到王蘭香車跟前,大概是讓王也簽字,然後兩個警察都走了回來。
陳靄看見王蘭香打開車窗,向著她的方向做了個 V 字手勢,然後關上車窗,絕塵而去。
陳靄氣昏了,怎麼就這樣把王蘭香放跑了?難道美國警察真的像王蘭香說的那樣,不會找美國公民的麻煩,反而會找她的麻煩?她很後悔剛才簽了那個字,也許警察的報告裡藏著機關,但她英語不好,沒看出來,就傻乎乎地簽了字,等於是被警察賣了,還親筆在賣身契上畫了押。
這傳揚出去,該是多麼丟人!
艾米:塵埃騰飛(57)
十月 25, 2009 · 62 條評論
陳靄正在心裡嘀咕著,突然聽到那位男警沖她說了一句什麼。 她只聽見了句子末尾的 press 插rge 兩個詞,於是想起上次為祝先進的事報警後,也聽說過這兩個詞,應該是「起訴」的意思。但其它的詞她都沒聽清,以為王蘭香起訴她充當第三者呢,心裡一緊張,漢語就蹦了出來:「你們還講不講理?」
男警莫名其妙地看著她,又問了一遍:「 Do you want to press 插rge (你想不想告她)?」
這次她聽清楚了,應該是在問她要不要告王蘭香,她連連說:「 Yes! Yes! 」
男警給了她一個表格,說如果她想 press 插rge 的話,就在三十天內把這個表格填好,寄到上面給的地址去,過了三十天,這個案子就過了起訴的有效期了。男警在表格上寫了個號碼,說這是她的 case number (案件編號),填表時用得上。
然後女警問她想去哪裡,說他們可以用車載她去。
陳靄連連推辭:「 No, no , thank you! I can walk. I have a bike. … 」(不用,不用,謝謝,我走去就行,我有自行車。)
警車開走之後,陳靄連東西都忘了拿,直接就往學校走,一路都是暈暈乎乎的,不知道剛才發生的一切,究竟是夢還是真。
其實她打 911 ,有一半是條件反射,另一半是想把王蘭香嚇跑,並沒想過真能為這事起訴王蘭香。這麼點小事,警察就問她要不要 press 插rge ,是不是 press 插rge 就得交費,而警察可以從中提成?是不是還得請律師?請律師挺貴的吧?
她印象中打官司是很花錢的,「打官司」幾個字好像總是跟「傾家蕩產」聯繫在一起的,所謂「打官司打到傾家蕩產」,就是這個意思。她想不起這個印象是怎麼形成的了,反正是有這麼一個印象。她不禁想到:如果打這場官司得花個一萬兩萬的,還打不打?
她胡思亂想著走到學校,也沒心思幹活,馬上就給滕教授打電話,把今天發生的事從頭到尾講了一遍,向滕教授討主意。
滕教授說: 「 C 大有專門為教職員工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機構,可以向他們諮詢一下,讓我在網上找找他們的電話號碼。」
滕教授在網上搜尋了一下,找到了 C 大法律服務處的電話號碼,一個電話打過去,就約好了當天下午見面。
陳靄懇求說:「滕教授,我英語不好,你能不能陪我去法律服務處?」
滕教授說:「這還用問嗎?我當然會陪你去。」
兩人按約定時間去了法律服務處,那裡的人告訴他們:在我們這個州, spitting in the face (向人臉上啐一口)是一種 crime (犯罪行為),叫做 simple assault (攻擊罪),如果你 press 插rge ,被告可能會有 jail time (坐牢)的,最高可判兩年的 probation (緩刑,監外服刑),可能還要做若干小時的 community service (社區服務),全看法庭怎麼判了。
兩人都吃了一驚,沒想到啐人一口有這麼嚴重。滕教授低聲問陳靄:「那我們要不要起訴?」
「你幫我問問,看起訴要花多少錢,要不要請律師,如果要請律師,得花多少錢 -- 」
滕教授代她問了這幾個問題,法律服務處的人說,這樣的案子一般由公訴人起訴,她不用花錢,這案子很簡單,她也不用請律師, C 大法律服務處可以向她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和幫助,這是包括在 C 大教職工的福利待遇中的。
陳靄聽說一分錢不花,當即就決定要 press 插rge 。但兩人從法律服務處出來後,滕教授說:「陳靄,我想跟你打個商量 -- 」
「打什麼商量?」
「我想用你這件事跟王蘭香做個交易 -- 」
「什麼交易?」
「你不告她,但交換條件是她必須同意離婚。」
陳靄想了一下,回答說:「我不能讓你用這件事跟她做交易。」
滕教授很吃驚:「為什麼?」
「她觸犯了法律,就應該受到法律懲罰;如果我這次不起訴她,她不僅會繼續侮辱傷害我,她還會這樣侮辱傷害別的人 -- 」
「但是你 -- 不想我能 -- 儘快跟她 -- 離婚嗎?」
「你要離婚,總是能離掉的,用不著拿這件事跟她做交易。再說你已經說過了,你 -- 離婚的事 -- 跟我不相關,我不過問你離婚的事,如果你拿這件事去跟她做交易,她還以為我們真有什麼呢 -- 」
滕教授遭到拒絕,神情很尷尬,自嘲地說:「呵呵,看不出來呀 -- 沒想到你 -- 」
「你沒想到的事還多著呢。」陳靄自吹了一句,馬上解釋說,「主要是不想讓王蘭香逍遙法外。她這麼兇悍,就是因為她從來沒為自己的兇悍付出過代價,她從跟你談戀愛起,就是這樣兇悍地對付你身邊的女人的。她用這種方法得到了你,還用這種方法把她的婚姻維持了這麼多年。我不能讓她再次逍遙法外,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我得為其他那些 -- 『滕哥的女人』著想 -- 」
「什麼『滕哥的女人』?」
「你不知道?小屈把 -- 我們這些人都稱為『滕哥的女人』 -- 」
「他這個人就是 --- 愛開玩笑。你們不是『滕哥的女人』,而是『被滕哥牽連的女人』,我對不起你們,給你們帶來麻煩了 -- 」
「這些女人都 -- 只是被你牽連?不是你的 -- 女人?」
「你自己是其中之一,難道還不知道?」
「我是其中之一,不等於她們個個都跟我一樣 -- 這麼 -- 清白 -- 」
「呵呵,連你也不相信我了?」
「什麼『連你』?好像我 -- 最該相信你一樣 -- 」
「我們 -- 天天在一起,你還不相信我?」
「我又沒 24 小時跟著你 -- 」
滕教授苦笑一下:「那你就 24 小時跟著我吧 -- 」
「我跟著你幹什麼?那麼多年輕漂亮的女孩願意跟著你 -- 」
「哪麼多年輕漂亮的女孩願意跟著我?」
「小杜啊 -- 小韓啊 -- ,還有一些,我不知道名字 -- 」
「呵呵,你這算不算吃醋?」
「我吃什麼醋?我又不是年輕漂亮的女孩 -- 」
「你不是年輕漂亮的女孩,那你是什麼?」
陳靄狠狠地說:「我是已婚女人,有夫之婦,又老 -- 又髒 -- 」
滕教授看著她,一臉茫然,但沒提問。
陳靄問:「你是不是說過這樣的話?」
「說什麼話?」
「說你搞女人有三項基本原則,一是不搞煙花女子,嫌她們髒;二是不搞三十五歲以上的女人,嫌她們老;三是不搞 -- 已婚女人 -- 嫌她們又髒又 -- 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