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頁

2023-09-25 18:51:34 作者: 鶴雲間
    系統:【宿主這招太狠了嗚嗚嗚。寧願明里暗裡用威勢和前途威脅刑部尚書,讓他來審,也不抽卡。宿主是真的,是真的不愛抽卡啊!】

    蘇寶珠:【我其實想問很久了,我抽卡你有績效嗎?】

    系統:【有。】

    蘇寶珠:【……那沒事了。】

    沈老大人畢竟是沈老大人,在沈府內絕對是一言九鼎的存在。他又是刑部尚書,許多事只是不想管,而不是不能管。

    他克服心理難關後,就命人請那沈七七的所謂未婚夫來,又直接命三房夫婦出來站著。

    艾夫人還想鬧,刑部尚書淡淡的眼神瞥向五娘,艾夫人一個激靈,登時低下頭。

    接著事情就簡單了,刑部尚書把艾夫人院裡的丫鬟都問一遍,連著艾夫人也一起問。三兩下就審出了艾夫人的事——

    為母不慈,苛責庶女,勾結地痞讓地痞偽裝成皇親國戚,要庶女嫁過去。還以庶女的生母做要挾,要庶女的生母連著三天三夜的伺候。

    原因甚至很簡單,艾夫人兩個親兒子,一個兒子在京城嚴打後花了一大筆錢免去牢獄之災,又和孫彬成一樣被查出得了花柳病。另一個兒子年齡尚小,但身子骨一直不太好,病懨懨的。一個親女兒沈五娘,嫁了吏部侍郎的小兒子,府學曾說他下次考舉人定中。只是嫁過去才知道,他四體不勤,不知內務,沈五娘一個人操持家務,疲憊勞心,懷了孩子後沒留住,現在心神俱疲,只能回娘家稍得安慰罷了。

    ——三個孩子都不省心,艾夫人又見著沈七七聰慧,三月兩季地帶她出門聚會宴席,她衣飾尋常,卻總能憑藉詩文詞賦得到褒獎,宛如明珠閃耀,令艾夫人看著咬牙。

    參加個宴會而已,做什麼花蝴蝶一樣?她這個庶女全然是有意出風頭!

    更可氣的是,吏部侍郎夫人全然不顧沈五娘嫁給她兒子,公然夸七娘風姿綽約,才識過人。這是什麼意思?!

    於是,潼地偏遠,那舉人又自誇自賣,看就知道不是個好的,便安排七娘去嫁。

    偏巧那舉人被扒出和北里女子有舊,潼地又整個都出了事,人人避之不及,不可能讓庶女去嫁。

    艾夫人嘔得不行,偏偏庶女還得了沈老夫人的心,沈老夫人躺在床上呢,還記得要人幫忙看看,有意讓沈七娘高嫁。

    艾夫人徹底怒了,要高嫁是吧?嫁給二流子,讓她高嫁!

    於是聯繫了一個二流子,讓他偽裝成隨便什麼王公伯府的親戚,來把庶女領走。

    沈七七平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只在宴會時出個門,和羅姣姣的手帕交都很難得,屬於才女之間的交情。聽著慌了,才想著去撞蘇寶珠這尊大佛。

    ——於是事情就成現在這個樣子。

    .

    一切釐清之後,艾夫人梗著脖子,冷哼一聲:「她有這種運數,那也無可奈何。大不了之後她的婚事我都不插手了。」

    沈五娘猶豫了下,慢慢跪下,俯身求道:「娘親如此,雖然過分了些,卻也是因著七妹妹的緣故。好端端的,婆婆在宴會上誇她好,隱約有著姐妹同時……的意思。娘擔心我這次、意外後心裡堵心,才要對她下手。」

    沈五娘說話隱晦,不過「婆婆對我不好有讓妹妹進門取代我位子」的意思還是顯露得很明白了。

    說完了,沈五娘還小心地看了蘇寶珠一眼。畢竟隱約有些風聲,蘇寶珠之前最早定親的孫家子,雖然只是捕風捉影,但萬一是真的呢?蘇寶珠能為有意搶姐姐男人的人說話?

    宋徵昕見著沈五娘的眼神,惱火於她的暗示,冷笑道:「你家夫君算什麼寶貝,廢物一個,你以為誰要和你搶?」

    沈五娘臉色一白,而艾夫人冷哼一聲,也不管不顧了,就要清喉嚨開嗓。

    蘇寶珠見著,懶洋洋地朝刑部尚書使了個眼色。

    蘇寶珠:【說來沈五娘的夫君我也有點印象,被養得十幾歲了只會拿筆,筷子都不會拿,第一次考舉人沒考上,就是因為在考場裡生活不下去。】

    蘇寶珠:【不過前頭才和皇上吵,感覺和他這種人吵,跌份,無聊。辯論這個很沒意思。】

    系統:【宿主你飄了~】

    刑部尚書無奈,這事鬧得確實不像樣,一個官宦人家,苛責庶女的名聲難道很好聽嗎?他深呼吸一口氣,喝道:「行了,他家有透露過口風嗎?根本沒有的事,說個什麼勁!再敢開口就堵住你的嘴!」

    這才讓艾夫人閉了嘴。

    接著那二流子也被五花大綁地「請」來了。也歸刑部尚書審。同樣是三兩下就審問出來,那二流子確實是先偽裝成北定王府金城老宅族親身份,後是偽裝成東寧公府的親戚,來拐騙貴女的。

    拐騙之後呢?下場會是如何呢?

    一下子不敢想像。

    幸好是事情還沒發生,如果是在事情發生後才發現,苦痛已經造成,事情便無法彌補了。

    「一切都問清楚了,」刑部尚書問完後,禁不住擦了擦汗,低聲說道,「事情……就是這樣。按大燕律,把孩子賣給人販子的,需要關押兩年,她畢竟是沈家人,罪減一等,事情未成,再減一等,若是七娘出面寬宥,可以再減一等……」

    宋徵昕不免補充一句:「沈三大人知情不報,縱容妻子,甚至有可能加入其中,應以同罪論。」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