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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7:19:53 作者: superpanda
在其中挑挑揀揀就可以完成一天的任務。
看來狗仔這個職業很不錯嘛……
又可以娛樂大眾,是多麼有前途的職業啊。
而且,社會新聞的話,出個假新聞就不得了。
娛樂新聞呢,成天都是假新聞,根本沒人追究。
是多麼幸福的職業啊。
唔……藍天又仔細想了想,好像也不是……
大叔經常要晚上工作,因為明星們都是在晚上工作嘛。
還要在人群里擠來擠去,問出他能想到的最讓人無語的問題。
但是,因為其他媒體娛記的問題也都很令人無語,所以大叔必須技高一籌,勝過他們才可以取得競爭優勢。
除此之外,還必須掌握爬樹、翻牆、跟蹤、閃避等多種技巧。
所以,也不是什麼輕鬆的活兒……
哎,看來記者這個職業就是比較需要付出的。
可是,嗚哇,被熊吃了,應該還是比較少見的吧……?
老二看出了藍天的擔心,說:「放下心,這個季節,這個天氣,應該沒有什麼野獸才對。」
「哦……」
「藍天你走中間吧,只有你野外生存的技能比較差。」
「哦……」
然後就只見老大掰下樹枝,一邊拍打糙叢,一邊向前走去。
藍天知道,這是要把蛇攆走。
身上頓時汗毛直豎。
他很怕蛇。
可是現在這個時候,又不能拖大家的後腿。
如果害大家死在這裡,那可無論如何都賠不了罪。
當然,自己肯定也跟著一起死,賠罪的問題好像也比較多餘。
可是,藍天想:我不想死啊……
他看著老大一路拍打著糙叢,覺得自己好像要被嚇哭了。
如果真有一條蛇不怕人、愛惹事,蹦跳出來,揚著那小小的頭,該怎麼辦呢?
沒事沒事……藍天想,老大老二一定知道怎麼做的。
退一萬步說,就算真被咬了,也沒啥。
不就是被咬一口嘛。
俺有血清護體呢。
可是……最好還是不要吧……
嗚哇……
第40章 長白山迷路2
這條路確實和別的路不太相同,兇險萬分。
藍天反應比較遲鈍,就只是跟著老大老二找回家的路。
其他的,倒也沒想太多。
在跨過沒腰深的湍急的山澗洪水的時候,三個人扯了藤條,一邊纏在石頭上,另一頭纏在腰間。
小心翼翼地過河。
藍天心裡還是挺感謝老天爺的。
他這個人,一向倒霉,但是不至於出那種倒霉到極點的事情。
現在他就對自己的生命很放心,因為他覺得,老大老二確實靠譜,懂得如何防止把小命沒有意義地丟掉。
把藤條纏在身上的話,至少可以保證不會被河水給沖走。
已經斷糧一天,藍天肚子很餓。
老大和老二弄來野菜、蘑菇和野果之類的東西充飢。
又說,幸好是這個時節,還有東西可以吃。
藍天這邊咬一口,那邊咬一口,還是呆呆地想,馬上就可以出去,馬上就可以回家啦。
可是他又錯了。
又走了一天,還是沒出去。
第五天晚上,藍天找到一個洞。
他非常高興,以為這是自己的洞,將其命名為「天的洞」。
結果剛在天的洞裡呆了不到半個小時,就有一群野獾在外面狂叫。
藍天想要和他們搏鬥。
結果被老大和老二說他腦抽,只好裝作無辜的小白兔樣鑽出洞穴,撒開腿跑掉了。
哎,藍天想,做了逃兵。
本來還以為今晚不用露營了呢。
每天輪流起來放哨,好累啊。
第六天,三個人遭遇了大黃蜂的追擊。
藍天眼睛最尖,提前很久就發現了敵情。
他「哇」地大叫一聲,「嗖」地一下就跳進了山泉。
老大和老二趕緊也跳了進去。
後來,幾個人又在糙叢里匍匐在前進,躲開大黃蜂。
本來只有胳膊和腿上有傷口的,這下,前胸和後背上也全都是道道了。
就連臉上,都劃得一道一道的。
鞋又破了,只好用藤條穿起來。
這個時候,藍天還忍不住在腦袋裡想了一下仲斯選。
他那麼乾淨優雅的人,變成這樣的時候,會是個什麼模樣?
後來立馬就知道不可能。
他才不會來這種地方,做這種事情。
那個人不會嘗試一切他算不到的東西。
然後,到了第七天,大家終於都堅持不住了。
體能越來越差,身上的擦傷、劃傷全都開始紅腫發炎。
一開始沒有人在意的那些口子,現在全都成了大問題。
藍天是第一個發燒的。
還常常感到很眩暈噁心。
之後,老大也不行了。
第七天晚上,老二這個當過兵的人終於也倒下了。
「不是我滅大家志氣啊……」,老二說:「後天,頂多大後天,再出不去,也沒有救援的話,我們就要死在這裡了。」
「呀……」,藍天說:「還有兩三天呢!不用急的,啊哈哈……!」
「藍天……」,老大看了他一眼,說:「別再那麼沒神經了……很快就會到明天,然後……很快就會到後天……」
「所以……」,藍天問:「意思是……我們沒希望了?」
「哎」,另外兩個人嘆了一口氣,說:「應該還有一個人的電腦有點電,是誰的?大家寫點什麼話,留給家人吧。」
「咦……咦?」
另外兩人看藍天最小,就說:「藍天,你先寫吧。想好要寫什麼,再開電腦。」
藍天有點驚訝地看著他們。
像他們,懂得這麼多的人都說出這種話,看來,真的是離死不遠了。
藍天呆坐在那裡,想:為什麼我就要這麼死了呢?
那……自己的老爹可怎麼辦?
剛剛失去妻子,馬上又沒了兒子。
老人怎麼受得了呢。
剛剛才當了幾個月的乖兒子,這日子也太短暫了。
藍天是從沒了媽媽之後,才第一次有了了解父母的想法。
他甚至覺得,從沒和媽媽離得這麼近過。
在過去,媽媽還在的時候,他不曾知道她的難過和壓力,不曾理解她的堅持和委屈,也不曾支持過她的決定和選擇。
藍天覺得,好像是從那一天開始,才真正開始了解自己的媽媽。
從那一天開始,兩個人的生命才融合在一起。他把她的歷史刻進骨子裡,同時他的歷史也為她而改變。
那,要是就這麼沒了,爸爸可怎麼辦呢?
老大和老二在旁邊輕輕地說起自己的老婆。
藍天又有點羨慕。
自己可還沒有老婆呢。
甚至連一次戀愛都沒談過。
當然,那短短的幾天,不算。
一個人戀,叫什麼戀愛啊?
他又想到了鄭前。
鄭前這個人,雖然有的時候很讓人受不了,可是他對自己的用心,藍天還是感覺得到。
其實他一直覺得特別愧疚,因為一直沒有回應他。
看見鄭前把時間花在自己這邊,有時候,真是挺為他感到著急的。
同時又恨自己不爭氣,鄭前多好的一個人,怎麼就不行呢?
其實,藍天是真挺喜歡鄭前的。
但是大概不是對戀人的那種喜歡。
不過他也從來沒往那方面想過。
就是一直覺得,既然不是自己第一眼看到就心跳的仲斯選,那幹嘛要當同性戀啊?
可是現在,在這種情況下,他又覺得,當同性戀好像也比沒有伴要強。
聽說喜歡是可以慢慢培養的。
不然,如果能活著回去的話,試試看……試試看自己能不能對鄭前培養出一點感覺?
哎……
不過那個人有的時候還真是挺讓人受不了的……
藍天覺得,要說這輩子唯一比較豐富的經歷,大概就是倒霉的經歷。
他這輩子甚至從來沒看過一場贏了的球賽。
只要他打開電視,自己喜歡的球隊必輸。
如果去了現場,那就會是球隊歷史上恥辱性的慘敗。
藍天自信,自己見過的怪人肯定是別人的100倍也不止。
朋友們都說,他們平時,從來沒見過神經病,見過的所有神經病,都是和藍天在一起的時候,說他有吸引怪人的特質,還起了個名字叫做「極品電波」,意思是他走到哪裡,都會遇到令人難以置信的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