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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6:55:35 作者: 卓牧閒
    吃完早飯,破天荒地送妻子上班。

    難得來一次行政服務中心,不能不跟妻子的領導及同事們打招呼,跟行政服務中心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打完招呼,想想又乘電梯來到二樓的燕東公安分局服務窗口,跟出入境管理大隊的錢大姐等平時難得遇到的同事們聊了一會兒。

    見來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台灣通行證等業務的群眾越來越多,韓朝陽不想影響同事們的工作,正準備找個藉口下樓,老家派出所長突然打來電話。

    「齊所,是不是有消息了?」

    「消息暫時沒有,不過我已經托柳所、余所他們幫著問了,我們這邊也在幫你問。從照片上看那小子年紀不大,用不著挨家挨戶走訪詢問那麼麻煩,安排個人去中學、職中和技校問問就行了。」

    「謝謝齊所,給您添麻煩了。」

    「舉手之勞,不麻煩。」齊所抬頭看看電子鐘,帶著幾分不好意思地笑道:「朝陽,給你打電話沒別的事,就是想問問協查函什麼時候發過來。你昨晚不是說會發函嗎,早上請老柳、老余他們幫忙時我順便提了下,省得他們以為這是干私活。」

    既然是公事當然要公辦。

    韓朝陽愣了愣,下意識問:「齊所,協查函沒發過去?」

    「你們那邊有沒有發我不知道,反正我們這邊是沒收到。」

    「不好意思,我打電話問問。」

    「好的,你先問問。」

    二中隊是怎麼辦事的?

    韓朝陽急忙推開防火門走進消防通道,剛翻出二中隊指導員張旭剛的手機號,手機又響了,又是老家派出所長打來的。

    「齊所,我正打電話問。」

    「朝陽,不好意思,局裡把函轉發過來了,剛收到。」

    「收到就好,我以為他們不當事呢!」

    齊所看著剛內勤剛列印出來的函件,笑道:「函是收到了,但下面的聯繫人不是你。」

    「聯繫人不是我不奇怪,齊所,這個案子雖然發生在我們警務區轄區,但像這樣的刑事案件既不歸我們警務區管,也不歸花園街派出所管,本來就應該歸責任區刑警隊管。」

    「我知道,我們青山一樣劃分了責任區。只是這樣的案子你能破就應該去管,幹嘛便宜他們刑警隊?」

    齊所長相信只要搞清嫌疑人身份這個案子就相當於破了一半,覺得小老鄉不應該給別人做嫁衣,乾脆放下手機對著函件拍了一張照,再次舉起手機笑道:「我不認識什麼茅康樂,就認識你韓朝陽,局領導估計也一樣,你等著,一有消息就給你打電話。」

    韓朝陽豈能不知道老家派出所長的良苦用心,忍不住笑道:「齊所,給誰打都一樣。」

    「不一樣,至少對我們而言不一樣,就這樣了,有消息會第一時間通知你。」

    齊所長掛斷手機,先把剛才拍的照片發到韓朝陽的微信上,隨即拿起座機撥通局領導電話,家鄉人當然要幫家鄉人,如果能查清嫌疑人身份,這個功勞怎麼也不能給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的茅康樂。

    行政服務中心太吵,韓朝陽沒聽到微信提示音。

    跑到樓下跟正忙得不亦樂乎的妻子道別,約好下午來接,隨即走出行政服務中心騎上電動車往回趕。

    正值春運返城高峰期,汽車東站人流量大。

    韓朝陽不太放心,先來到東站,鎖好電動車在廣場上轉了一圈,發現苗海珠、吳俊峰和小古他們又換上便衣,背著雙肩包或斜挎著包扮成旅客,有的守在公交站牌下,有的在進站口,有的在售票廳,心裡一下子踏實了,這才騎車返回警務室。

    老唐今天休息,孫國康在警務室值班。

    陳潔過幾天才去豐永縣公安局報到,這幾天沒什麼事,也在警務室幫忙。

    韓朝陽跟二人打了個招呼,掀開接警台蓋板走進辦公區,掏出手機正準備找充電器,無意中發現老家派出所長用微信私聊過自己。

    陳潔大大咧咧慣了,在她心目中韓朝陽是沒有秘密的,跟往常一樣湊過來看。

    還以為是什麼事呢,原來是一份協查函。

    青山縣公安局指揮中心:2016年2月15日下午,我局刑警二中隊接張筱芸(身份證號、聯繫電話)報警稱其在燕興國際商城東門處被一名不明身份男子當街搶奪,被搶走一個LV棕色挎包,包內有港幣五千六百多元、人民幣兩千四百多元、蘋果手機一部及價值兩千多元的化妝品,嫌疑人得手後潛逃。

    嫌疑人特徵:身高約162cm,偏瘦,短髮,上身穿藍色棉襖,下身穿藍色牛仔褲,腳穿白色球鞋。經我局偵查,發現該嫌疑人持青山口音,請貴局指揮中心將此協查函轉發相關單位協查。如有發現,請與燕陽市公安局燕東分局指揮中心或刑警二中隊聯繫,聯繫人茅康樂……

    「韓大,這就是你早晚跟苗姐說的那個案子?」陳潔下意識問。

    太給青山丟臉了,韓朝陽放下手機咬牙切齒地說:「嗯,沒想到那小混蛋極可能是我們青山人。如果真是,我就要替青山清理門戶!」

    「不是搶劫嗎,怎麼變成搶奪了?」

    「美女,你是怎麼考上警察公務員的?」不等韓朝陽開口,孫國康就忍不住笑道:「搶劫是指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方式,強行劫取公私財物。搶奪是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物,使他人來不及反抗,雖然都是搶,但也是有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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