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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6:55:35 作者: 卓牧閒
這裡施行的是封閉式管理,吳俊峰等隊員不能進來。
康所對這裡顯然很熟悉,帶領押著嫌疑人的韓朝陽和抱著材料的苗海珠走到辦案區先登記,緊接著,兩個民警出來接管嫌疑人,把嫌疑人帶到左側的一個小房間進行人身安全檢查、信息採集。
韓朝陽很好奇,正打算跟過去開開眼界,康海根突然回頭道:「朝陽,去把證物搬進來。」
「好咧!」
「等等,我跟你一起去。」苗海珠放下案卷,小跑著追了上來。
這裡真的很專業,嫌疑人隨身物品暫時保管、涉案贓證物扣押、管理、檢驗、監督乃至嫌疑人看管、訊(詢)問全部由辦案中心的民警按規範流程進行。連偵查審訊、固定證據、完善法律文書、製作案件卷宗等工作也在這裡進行,中心的法制民警同步上案,同步開展法制審核、文書審批、報捕起訴等工作。
嫌疑人、證物和材料全交給他們了,三人終於可以在大廳的長椅上坐下歇會兒。
只見大廳的液晶大屏不斷更新,正顯示刑事案件3日內到期提醒信息,嫌疑人兩名,案件編號A3502230600020151113,案件名稱燕東區張光旭涉嫌盜竊案,主辦單位燕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三中隊,主辦民警魏勇、顧小強……看上去很高大上。
韓朝陽正暗想什麼時候自己的名字也出現在主辦民警這一欄,揚聲器里突然傳來一個民警的聲音:「康所,康所,請到2號窗口。」
「你們先坐,我去看看。」儘管對這裡很熟悉,但康海根也是第一次辦案,對提交的一系列申請能不能通過審核心裡真沒底,一連做了幾個深呼吸,快步走了過去。
韓朝陽覺得有些好笑,禁不住側頭道:「苗姐,你說這兒怎麼不擺台取號機,搞得像銀行似的。」
「正在辦案呢,嚴肅點。」
「這哪是辦案,這分明是求人辦事。」
「按規定辦有什麼不好,不按程序走怎麼保證辦案質量?」苗海珠反問一句,隨即用老家話嘀咕道:「不過窗口裡這些人的態度真不怎麼樣,我們是服務群眾,他們是服務辦案,不一樣是服務麼,既然是服務態度就應該好點。」
「群眾能投訴我們,我們能投訴他們嗎?」韓朝陽輕嘆口氣,用老家話無奈地說:「而且人家哪是服務我們的,人家是審核是監督我們的,既然是審核監督怎麼可能會給我們好臉色。」
第四百一十八章 打上癮了!
正用老家話竊竊私語,康所突然回過頭朝這邊招手。
韓朝陽下意識站起身,康所搖搖頭,旋即又指指苗海珠。
接下來發生的一切讓人啼笑皆非,今晚值班的兩個法制員很年輕,從未接觸過干擾無線電管理秩序的案子。他們手邊有電腦,相應的法律條款很快查到了,卻拿不準到底能不能夠上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也就是不知道「情節嚴重」或「情節特別嚴重」該怎麼認定。
如果情節不嚴重,就算符合立案條件也不能對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康所怎麼解釋都沒用,只能請苗海珠去給他們上一課。
苗海珠站在窗口前說得眉飛色舞,頭頭是道。
兩個法制員聽得很專注,但依然不為所動,依然打電話向領導匯報,就這麼又等了五六分鐘,直到領導給了肯定的回覆,立案和刑拘的申請才審核通過了。
韓朝陽終於松下口氣,坐回原來的位置,一邊等手續一邊低聲道:「康所,我們這是有準備的。如果沒準備,要是昨天就把人送過來,他們可能真不會批!」
「所以說工作要做在前面。」康海根掏出手機看看時間,再看看位於大廳右側的訊問室,感嘆道:「法制這一關總算過了,接下來就看預審要不要我們補充偵查。」
一些對公安有所誤解的群眾總以為民警權大,幾乎可以為所欲為,看誰不順眼就可以抓誰甚至拘留誰。
事實上民警真沒什麼權,治安案件要經過治安大隊審核,需要主管局長簽字同意;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刑拘都需要經過法制大隊審核,需要主管局長簽字批准;嫌疑人關進看守所,情節不嚴重的可以取保候審,這一樣要經過法制大隊審核,再上報主管局長;情節嚴重要移送檢察院起訴的,則要經過預審大隊審核……
所以辦案民警常開玩笑地說,他們要麼在找相關部門審批,要麼在跑審批的路上!
韓朝陽早知道辦案麻煩,沒想到會如此麻煩,暗想當社區民警挺好,至少沒這麼多事。
就這麼等到快6點,法制這邊的所有手續全部辦完。
韓朝陽和康所一起接管又被訊問了一次的畢迅昌,押著他去安康醫院體檢。
安康醫院是市局的醫院,醫護人員大多是民警,24小時有人值班。雖然不用擔心晚上體檢不了,但趕到醫院才發現這邊的「生意」也很好,與市六院唯一不同的是送人來體檢的不是親屬,全是來自各兄弟單位的辦案民警。
這邊跟看守所差不多,全鐵門鐵窗。
嫌疑人交給醫護人員沒什麼好擔心的,康海根帶著二人又找了張長椅坐下。
苗海珠直到此刻仍想著在分局辦案中心的事,又嘀咕道:「朝陽,你知道那兩個法制員怎麼說這個案子的嗎?」
「怎麼說?」
「他們說就算能移訴畢迅昌坐牢的可能性也不大,法院十有八九會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