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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6:55:35 作者: 卓牧閒
沒想到剛一五一十匯報完,馮局竟沉吟道:「單向聯繫,還改名換姓,這說明犯罪嫌疑人誰都不相信,說明你們剛掌握的涉賭人員也不知道他們下落,這就是兩個案子。」
「兩個案子?」韓朝陽傻傻的問。
「李凱儀在給涉嫌聚賭的嫌疑人做筆錄是吧,聚賭的案子就交給重案隊,我再安排幾個刑警協助你繼續追查楊建東、談海濤和蔡小方三個嫌疑人的下落。從現在開始,有什麼情況直接向我匯報,騰大那邊肯定很忙,你就不要再給他們添亂了。」
第三百四十六章 大行動!
韓朝陽再傻也明白馮局打得是什麼主意,暗想把一個案子變成兩個案子,跟高新區分局來個「分工」,命案依然是高新區分局的,賭案留著自己查處,可這麼一來騰大怎麼擴大戰果?
不過那是騰大的事,當務之急是怎麼繼續追查楊建東、譚海濤和蔡小方三人的下落。
計劃不如變化,發生這麼大變數,韓朝陽一籌莫展,正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查,馮局又打來電話。
「小韓,我剛才跟杜局研究一下,決定開個小會,你趕緊來局裡,讓你們所里的吳偉同志也趕緊回來,你們最了解情況,這個會你們必須參加。」
領導又想幹什麼,真是一會兒一個主意。
不過領導的話就是命令,是命令就要無條件服從,韓朝陽急忙道:「是,我馬上去局裡,我先跟李凱儀同志打個招呼。」
「不用跟他打招呼,我已經安排民警過去了。」
……
韓朝陽連忙跑下樓,掏出鑰匙鑽進專案組提供的轎車,一邊給吳偉打電話,一邊扶著方向盤火急火燎往局裡趕。當轎車緩緩開進分局大院兒時,門廳前已停滿了警車,其中包括四輛黑色塗裝的防爆車,幾十個荷槍實彈的特警正坐在車裡待命。
更沒想到的是,老熟人何義昌居然也來了,正夾著包往樓上跑。
「何隊,等等。」韓朝陽推開車門,小跑著追了上去。
「朝陽,你怎麼也來了?」何義昌停住腳步,下意識回頭問。
「馮局讓我過來的。」
「我也是。」
何義昌正準備打聽下到底什麼事,法制科的姜銘也到了,二人還沒來得及打招呼,就見杜局站在樓梯口朝下面喊:「你們都到了,來得正好,趕緊去會議室。」
韓朝陽同何義昌一起剛應了一聲「是」,樓上走廊里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緊接著一群刑警出現在眼前,在刑警大隊王副大隊長率領下噔噔往樓下跑,看上去很急,韓朝陽急忙讓到一邊,給出去執行任務的戰友們讓路。
儘管分局三天兩頭有行動,但像這麼大的行動實屬罕見,連空氣中都瀰漫著一股緊張的氣氛。
難道是去抓參與「扯拉克」賭博的人員,但楊建東、談海濤和蔡小方早跑了,今晚又沒組織賭局,抓不著現行就算人家承認以前賭過,最多也只能每人罰三千元再並處十五天行政拘留,至於搞這麼勞師動眾?
韓朝陽越想越糊塗,恍恍惚惚地跟著何義昌走進會議室。
進來一看,韓朝陽大吃一驚。
不僅馮局和杜局在,周局和黃政委居然也在。
正準備立正敬禮,給幾位局領導問好,馮局突然道:「小韓,來得正好,時間緊急,你先簡明扼要通報下9.18案的最新進展和重案隊正在查處的賭案案情。」
「是!」韓朝陽一連做了幾個深呼吸,儘可能讓自己清醒,捋捋思路匯報導:「報告各位領導,經專案組縝密偵查,現已鎖定犯罪嫌疑人三名……在通過賭博這個方向追查三名嫌犯下落時,我分局重案隊民警李凱儀同志查到一條重要線索,發現我分局轄區居民田繼明曾聲稱參與過以『扯拉克』方式進行的賭博,且賭博金額極大……」
真夠簡明扼要的,只匯報最新進展,不談細節。
馮局滿意的點點頭,一邊示意他坐下,一邊轉身道:「義昌同志,說說你看法?」
「馮局,您是說9.18案?」
「嗯。」
韓朝陽剛才雖然只是匯報「兩個」案子的最新進展,沒提專案組現在在幹什麼,但通過眼前這架勢何義昌已猜出幾位局領導這是打算要截高新區分局的胡,強忍著笑說:「報告馮局,在三名命案嫌疑人組織的賭局中,參賭人員不管輸贏多少全用POS機進行結算,我認為這是一條重要線索,可以去相關銀行查詢命案嫌疑人的個人銀行帳戶,他們不可能帶大筆現金在身上,完全可以通過監控其銀行帳戶交易鎖定其位置。」
「義昌同志,去銀行查詢轉帳匯款記錄的手續已經辦好了,周局十分鐘前給銀行領導打過電話,已經跟銀行方面協調過,這個任務交給你,現在就出發,動作一定要快。」
「是!」
韓朝陽這才意識到想抓獲三名命案嫌疑人並不難,反問自己剛才怎麼就沒想到呢。
這時候,馮局又緊盯著法制民警姜銘說:「小姜,關於參賭人員的查處,我們想聽聽你的看法。」
怎麼查處,依法查處唄!
不過領導顯然不會問《治安處罰法》上面那些簡單的法律問題,姜銘同樣不是傻子,愣了一下猛然反應過來,不無興奮地說:「報告馮局,最近我們分局是因為沒收賭資引起了兩起行政複議案件,說到底主要是關於賭資的概念,法律及相關法規沒有作出權威性的解釋,所以很容易引起爭議。具體到重案隊正在查處的這起賭案,雖然沒能抓到現行,也不具備抓現行的條件,無法現場繳獲賭資,但參賭人員在前幾次賭博活動中都是用POS機進行結算的,銀行方面肯定有他們個人銀行帳戶的轉帳交易記錄,這就說明那些錢已經用於賭博,並且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只要關於涉賭人員參與賭博的證據充分,那他們之前轉帳的資金都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