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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28:52 作者: 神聖午睡
    「是啊,警察廣播怎麼也不說普通話。」范晴搖搖頭:「這都叫什麼事兒。芝姐確實太不靠譜了。」

    程小樂面帶微笑,說:「我倒是有點感激她。沒想到我這輩子還能跟你一起跳一次海。」

    范晴突然意識到自己在跟程小樂說笑,就恨自己居然忘了跟他保持距離。她就轉移話題說:「他們應該就在附近,我們找找他們吧。」

    程小樂說:「都是他們惹的事。咱們別管他們了,讓他們自生自滅去吧!」

    范晴說:「別賭氣。五個人一起出來的,當然要一起回去。」

    她開始思索:「他們肯定比我們速度慢,應該在大致那邊的方向……」

    程小樂看著她,只見她身上也濕了,衣服也破了,狼狽不堪,這些全都是這不靠譜的甲方害的,她卻居然一句抱怨也沒有,已經開始思考如何解決問題。她這樣纖細的身體裡到底蘊含著多大的能量,才可以比很多大男人都更有責任有擔當。

    程小樂就拉住范晴,說:「范晴,你等一下。我有話跟你說。」

    范晴推他,說:「你有話就好好說,別拉拉扯扯的。」

    程小樂誠懇地說:「我不應該因為你的責任感對你胡亂猜疑。你善良又有責任感,不像我總是只想著自己。我痛恨那個一走了之的我,我再也不會做那樣的蠢事。」

    范晴沒說話。

    程小樂說:「范晴,我喜歡你。既然上天讓我們重逢,請你給我一次證明自己的機會,我們重新開始好不好?」

    范晴沉默了一會兒,說:「趕緊找找他們吧。一會兒天都黑了。」

    兩人一邊聽著聲音,一邊橫向搜索,在林子裡搜尋了一會兒,很快就找到了那狼狽不堪的三個人。五個人總算集合在了一起。此刻已經是下午六點,天色漸漸黑了下來。芝姐開始慌張,說:「怎麼辦?天黑之前要是到不了住的地方,我們難道要荒島求生了嗎?」

    作者有話要說:  事先說明,這一段是女主角生活中原型(並不是作者本人)的真實經歷改編的……所以看起來誇張的,往往恰恰是生活中發生的真實故事。

    75、第七十五章 在劫難逃

    程小樂擔心范晴害怕,卻見范晴鎮定如常地問芝姐:「我們要看的場地在哪兒?你有地址嗎?」

    芝姐說:「我只記得聯繫人叫李偉。可是不記得地址了。我們要去的地方叫什麼villa,是個酒店。」

    范晴只覺得這個信息跟沒有一樣,又問他們三個人:「你們公司還有誰有這個聯繫人的電話?比如別的同事?」

    阿龍懊惱地說:「我的辦公桌上有李偉的電話。是我手寫在我的記事本上的。可是現在已經過了五點半,恐怕大家都已經下班了。這可怎麼辦?」

    范晴問阿龍:「那你能不能記得幾個同事的電話?比如離公司住得近的同事。或者你們公司的司機?總之就是能很快趕到辦公室去看記錄的人。」

    阿彪醒悟過來,拿出手機,說:「我給他們打電話。」然而手機拿出來才發現,手機在海水裡泡了半天,早就開不了機了。大家這才意識到身上帶的電子設備都進了水,已經沒有一個能用的了。

    范晴對阿彪說:「把你們公司電話告訴我。」

    大家都奇怪地看著她。范晴把她手機上的塑料布撕掉,用衣服上擦掉手機上沾著的一點水,開機。手機亮了,還有一半的電量。范晴打開GPS,查看所處位置,卻看見GPS的藍色定位標誌停留在他們上岸之前的地方。她反覆刷新退出也不行,這才意識到,關鍵時刻,手機定位出了問題。

    現在所有人只有范晴手裡這台手機還能打電話,電量又不多,也不敢沒完沒了地嘗試,就只能先試著聯絡公司的聯繫人。可是怎麼聯繫呢?芝姐和阿龍阿彪開始你一言我一語的爭論起來。

    范晴說:「不要亂。」然後她對阿龍說:「你聽我說,我們一件一件事情做。你先給你公司打電話。」

    范晴的語氣並不跋扈,也沒有任何命令的口吻。但所有人都開始不由自主地聽她的號令。在范晴的指揮下,阿龍打了公司電話,沒人。又憑著回憶給公司同事打電話,號碼不對。試了幾個,最後終於找到一個人。讓他告訴距離公司住的最近的人,去阿龍桌子上翻對接人電話。幾分鐘後仍沒有回信,大家都很著急。信號不太好,電量消耗格外快。

    事情一再受挫,范晴並沒有任何急躁的表情。她對阿龍說:「不要緊。你先發個信息過去。然後我們暫時關機,節省一點電量。過一會兒再開。」

    天色漸暗,芝姐又叫起來:「難道我們就這樣坐以待斃?」

    程小樂說:「或者我們試著往外走一走。走到馬路上就好了。好歹看見一輛車,就能攔了車想想辦法。」

    范晴同意:「對,船老大說穿過樹林就是馬路。咱們身上也都有點現金,先出去再說。」

    五個人走了一會兒,終於看見了車燈,正要歡呼,再一看是警車,又本能地嚇得回了樹林。

    這時已經是晚上七點,范晴又打開手機,島上聯繫人李偉的信息終於找到了。打電話過去,簡單說了情況,李偉問:「你們現在在哪兒?我去接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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