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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28:52 作者: 神聖午睡
    [現代情感] 《貪心記》作者:神聖午睡【完結】

    文案:

    真正的職場精英愛情故事。作者為旅美華人建築師+UCLA 編劇,文字功底深厚、幽默風趣。

    如果你厭倦了傻白甜,厭倦了弱智橋段,厭倦了套路對話,我想你會喜歡這本都市愛情小說。

    內容標籤:都市情緣 因緣邂逅

    搜索關鍵字:主角:范晴 ┃ 配角:趙馨寧 ┃ 其它:貪心記

    1、第一章 太強的女孩沒人愛

    范晴什麼事情都可以做得很好,除了討男生喜歡。范晴曾經是一個無可挑剔的女孩----聰慧自律,清秀可人,從小一路沿著規定好的金光大道闊步前進:班幹部、前三名、名牌大學、熱門專業、外企骨幹……只負責給爹媽長臉,從沒惹過麻煩,添過亂子。親友聚會裡,這樣的孩子永遠是主角。弟弟妹妹們對這樣的哥哥姐姐有點崇拜,又有點怨恨:有這樣一個出類拔萃的「別人家孩子」出現在家族裡,父母打擊起自己時,就有了最順手的武器。

    假如范晴是個男生,她就會一直被稱為十全十美。然而,范晴是個女生,情況便沒有那麼理想。不知道從哪天起,范晴的標籤從「別人家孩子」,變成了「不像個女孩子」。中學時,范晴總是一頭利落的短髮,穿著寬大的校服。很多長輩贊她「樸素」,「有個孩子樣」,「不想那些亂七八糟的」。

    但不理想的苗頭在那時已經浮現----有同學偷偷喊她「男人婆」「假小子」。范晴心想:他們都是看我學習好嫉妒我。范晴對自己的相貌有信心,對鏡自顧,她面目清秀,身材纖細,並不是一個五大三粗的姑娘。但隨即范晴就賭氣地留了長發,只是裙子還是很少穿----穿裙子沒有穿褲子方便。

    留了長發以後的范晴,總算是暫時地去掉了「假小子」的標籤。但到了上大學以後,情況愈發惡劣起來----范晴發現,她成了一個在多數男生眼裡缺乏魅力的女生。

    女生們在大學裡有三個重要的虛榮心指標,一是追求者的數量,二是追求者的質量,三是追求者的熱度。在數量方面,范晴的狀況還過得去,畢竟工科院校里,女生像大熊貓一樣珍貴,再不漂亮的女生也有幾個追求者。其餘兩個方面,范晴的狀況就不太樂觀了:她的追求者總是外系的不明真相的男同學,而本系的男生對她都敬而遠之。僅有的幾個追求者,在和她交往沒多久,也就偃旗息鼓了。

    本系男生對范晴的主要評價有二:

    一,她不像個女生。

    二,她太強了。

    說她強,范晴承認,她確實是好強。關於不像個女生這件事,范晴覺得就有點冤枉了:她已經留了長頭髮,儘可能地多穿裙子,也開始學著化妝。就算身材平板了一點,但模特不也有很多平板身材嗎?

    「不不不,主要是你的舉止。」趙馨寧說。

    趙馨寧比范晴大五歲,是美院環藝系的系花之一。單看臉,趙馨寧並沒有太出眾,但她身材豐滿,一舉一動很有風情,又會打扮。屬於男生熱捧而女生不服氣的那種風情美女。在感情化妝等方面,趙馨寧曾經是范晴的人生導師。范晴高中去上美術考前培訓班時,趙馨寧在美術班裡做助教。她是美院的學生,快畢業了,出來掙點零花錢。

    在當時的范晴眼裡,趙馨寧和她的那些同學完全不同。范晴一路都在重點中學的重點班,同學們個個都跟她差不多,每天過著頭懸樑錐刺股的生活。一眼掃過去,一堆戴眼鏡穿校服的孩子們坐在那裡,簡直分不清誰是誰。

    趙馨寧身材豐滿高挑,是藝術生,學習上沒那麼刻苦。她從情竇初開起就學著打扮,到了大學時期更是盡情享受藝術學院的快樂時光。小女生看大學生本來就帶點崇拜,趙馨寧那種文藝女的氣質更是讓范晴覺得很是嚮往,仿佛代表了美好的大學生活。趙馨寧也很欣賞這個聰明好學的小女孩,兩人就一直保持著聯繫。那時候范晴在大學裡有了感情困惑,不好意思跟周圍的同學朋友說,就都去和趙馨寧說。

    「我舉止怎麼了?」范晴覺得自己也沒有天天抽菸喝酒踢足球,還是挺女性化的呀。

    「你什麼事都自己做,當然不行了。上次你們班換教室,別人都叫男生幫忙。你倒好,一個人扛著兩塊大圖板,背上背著所有的繪圖工具,健步如飛,這是女孩子應該做的嗎?」趙馨寧一邊說,一邊模仿著范晴健步如飛的樣子。

    「你又不是不知道,圖板沒多沉,中間都是空心的呀。我又不是搬不動,叫別人幫忙多麻煩。」

    「還有,你還給你們宿舍的女生攢電腦,修好了你們宿舍的所有電器……」

    「電腦就是網上下單選配置,一點也不難。那些電器不是我修的,我只是照著說明書排除了故障----看說明文那不是小學生都要學的事情嗎!」

    「那你當著面反駁你們那個系草,叫什麼來著?讓他臉一陣紅一陣白,你們系有第二個女生會這麼幹嗎?」

    「鍾逸?這事兒可不怨我,是他挑釁的。」

    這件事范晴有印象。那還是大一的時候。鍾逸長得帥,又是學生會的文藝委員,很得女生青睞。有一天,范晴和幾個同學都在專教里對著圖板埋頭畫圖。范晴有個習慣,就是走到哪裡,只要有電源,就把手機充上電。鍾逸業不知道想起什麼了,跟范晴搭訕說:「你總這麼動不動就給手機充電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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