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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19:22 作者: 感悟生活
劉律師:「請法庭記錄證人迴避這個關鍵問題的事實。」
審判長強硬表示:「被告代理人不應過分糾纏一個問題,請詢問證人其他問題。」
劉律師顯然受到我前面詢問劉心宇的啟發,就證人說詞之中的時間矛盾展開攻擊:「你前面回答公訴人詢問時說,程明達在1999年4、5月間主持會議商定將股票以淨資產抵債,1999年9、10月間你受程明達指使簽署了股票一份轉讓協議,可是早在1999年3月劉心宇給你和程明達的報告中,就提到了用股票抵債的事,並且還特別提到了1999年9、10月間才簽署的股票轉讓協議。時間先後順序完全不對,這如何解釋?」
曹志雄更加慌亂,不過他不再嘴唇發抖、支支吾吾,而是選擇了沉默以對,並且眼神不再看著律師,而是傻傻地盯著法庭的天花板。
足足過了半分鐘時間,審判長又一次出面干預,避免庭審陷入停頓:「請代理律師詢問證人其他問題。」
劉律師:「檢察院進駐公司初查後,2001年5月1日晚你和劉心宇、姚麗三人是否避開程明達,在你辦公室討論過如何應付檢察院調查股票協議轉讓的事?」
曹志雄這回反應迅速:「沒有。」
劉律師:「請你好好想一想,有沒有這回事?」
曹志雄憤怒地回答:「絕對沒有此事。」
審判長:「證人已經做了回答,律師不要重複詢問這個問題。」txt電子書分享平台 書包網
201、曹志雄作證(2)
輪到我詢問的時候,我對曹志雄前面的說謊十分生氣,心中已經沒有了他剛剛邁進法庭時對他的那份寬容和諒解。
有了對劉心宇交手的經驗,我更加信心百倍。我定下自己的質證策略:抓住證人證言的矛盾,戳穿對我不利的證人證言的虛偽;採用各種提問技巧,從證人口中套出事實真相,強化對我有利的關鍵證據。
我壓抑著對曹志雄的不滿,象對待一位老朋友一樣,正視著他的眼睛,臉上微微帶著一點點笑容,儘量以一種輕鬆、誠懇的口吻問:「你說我提議或指使將股票按淨資產低價折股,究竟是指法人股還是流通股呢?」
曹志雄小心翼翼地回答:「我對股票不是很了解,不知道什麼叫法人股、流通股。」
問:「也就是說,你根本不清楚我指使或提議按淨資產價格轉讓的是流通股還是法人股,是不是?」
曹:「是的。」
我決定通過重複詢問來強化這個重要的證據,追問:「你不知道股票有流通股、法人股之分,是不是?」
曹:「是的。」
我乘勝追擊:「你是否聽說過我要將本來只能在股票市場上公開交易的流通股通過協議折價轉讓?」
曹想了想說:「我沒聽你說過這話。但那次會上的確你講過可以將一些股票按淨資產協議轉讓用於抵債。」
問:「你不知道我說的協議轉讓的股票是指法人股還是流通股,對不對?」
曹:「是的。我不明白什麼叫流通股、什麼叫法人股,只知道叫康達股票。」
我心中竊喜,立即面向審判長強調:「請法庭將這一重要事實記錄在案。」說完,我繼續乘勝追擊:「你是否在任何場合聽我說過,要把股票按每股元或元價格折價轉讓?」
曹:「當時沒談到具體轉讓價格。」
我進一步強化這一對我十分有利的證據:「你是否聽我說過要將流通股按每股元價格轉讓?」
曹:「沒有。」
曹志雄話音剛落,秦道炯舉手要求發言。審判長裁示:「公訴人有什麼話請說。」
秦道炯:「證人剛才回答說『沒有』,到底是指沒有聽說過股票按每股元轉讓的事,還是自己記不住了?」
劉律師立即舉手同時站了起來,未經審判長同意,嚴肅地說:「請公訴人不要誘導證人!請法庭制止公訴人打斷被告對證人證言的質證過程!」
審判長裁示:「公訴人,後面還有機會給你提問。下面請被告繼續詢問證人。」
我不給曹志雄推翻前面證言的機會,不等曹志雄反應過來,緊接著問:「你是否記得1998年6月底我們研究過將東南公司擁有的康達流通股全部拋售,用來彌補公司流動資金不足,以及償付財政部的國家專項貸款?」
曹想了想說:「我不記得了。」
我請求審判長同意後,讓律師相關資料拿給曹志雄過目。
曹志雄看完後尷尬萬分,無奈地說:「是有這麼回事,不過我沒有具體過問此事。」
問:「既然在1999年4、5月開會研究股票按淨資產轉讓之前,也就是在1998年6月底、7月初就將流通股已經全部拋售了,後來怎麼會再研究這些流通股『協議轉讓』的事?」
曹:「我不懂股票,不了解具體操作細節。」
我不想就此放棄這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換了一個角度繼續發問:「我理解你可能不清楚股票交易的具體細節,但你應該記得1998年6月底我們商量過將流通股全部拋售變成現金,用於償付國家專項貸款和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不足,是不是?」
曹志雄:「是的,這有這回事。」
我心中狂喜,終於套出了我想要的關鍵事實,沒想到對同一個問題從不同角度反覆詢問會產生這麼神奇的效果!
問:「你是否記得那次商量將康達股票法人股按淨資產轉讓的會議,是在舊辦公樓還是新辦公樓召開的?」
曹志雄下意識地說:「我不記得了。」
我誠懇地說:「麻煩你再想想,我在新舊辦公樓的辦公室是完全不一樣的,房間大小、內部布局和新舊程度都有很大不同。」
曹志雄陷入深思中,片刻之後,他語氣堅定地說:「肯定是在舊辦公樓。」
我故意追問一句:「你確定那次會議是在寧海路老辦公樓召開的?」
曹:「是的。」
我一陣興奮,決定進一步固定這一重要的證據。我壓抑著自己興奮的心情,儘量用平靜的語氣問:「你記得我們是哪一年、哪一月搬入新建路新辦公樓的麼?」
曹:「1999年1月1日我們在新辦公樓開業的。」
問:「也就是說,我們商量將流通股全部拋售、法人股按淨資產抵債,時間應該就是1998年6月底的那次會議,地點應該是寧海路老的辦公地,1999年1月1日搬入新辦公樓之後,再沒有商量過股票轉讓抵債的事。是不是?」
這時秦道炯立即站了起來,制止曹志雄回答這個問題:「被告這是誘導證人作證。證人不需要回答這個問題。」
我立即反擊:「我剛才是合理的邏輯推理,並沒有誘導證人。」
審判長:「這個問題證人可以不回答。」
我笑了笑說:「事實已經清楚,證人的確不用再回答剛才那個問題。」我覺得可以結束對曹志雄的實質性質證了,收起臉上的笑容,轉而以嚴肅的口吻問:「你是否知道,按公司規定,拋售公司股票和轉移資金每一筆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書面授權?」
曹:「我不記得了。」
問:「你是否知道東南貿易集團成立時,與惟一的非國有股東臨江南華實業公司簽訂了一份投資協議,以相當於他們投資入股的土地和租房的租賃價格,每年給予他們固定回報?」
曹:「是有這個協議。」
「我問證人最後一個問題,你是否知道劉心宇所在部門的績效提成是跟投資收益掛鉤的?他與公司簽訂了一個經營責任書規定,投資部當年投資收益超過15%的部分,由部門提成20%作為獎勵,其中70%屬於他個人所有?」
曹想了想,說:「好象有這個規定。」
曹志雄話音剛落,我面對審判長說:「謝謝證人今天出庭作證,我已經問完了。」
我最後三個問題純粹是為了加深審判人員的印象,其實書證資料和劉心宇的證言已經印證了我說的事實。
在我問完之後,審判長一一詢問公訴人、審判人員和律師,是否還有補充問題需要詢問證人,各人都說沒有。審判長又回頭詢問我還有什麼問題需要補充的,我突然想到住院費發票報銷的事,說:「我還有一事要問證人?」
審判長有點不耐煩地說:「就問最後一個問題。」
我問:「按公司規定,我的住院費是否可以全額報銷?」
曹志雄這回倒是乾脆:「是的。」
「謝謝!我沒有要問的了。」
到劉心宇、曹志雄作證完畢之後,我知道法律的天平已經向我無罪的這邊傾斜,證人對我不利的漏洞百出的謊言幾乎都被推翻,起訴書指控我貪污24萬元和徇私舞弊的關鍵證據已經全面瓦解,接下來是進一步固定對我有利的證據了。
對劉心宇和曹志雄的質證過程,雖然消耗了我大量的體力,但成功戳穿兩個關鍵證人的謊言,一吐三年多來的心中惡氣,使我處於精神高度興奮狀態,顯得精力充沛,鬥志昂揚。
202、姚麗和錢文滔作證
曹志雄之後,公訴人陸續分別傳喚姚麗和錢文韜出庭作證。姚麗上庭走過我身邊時,帶著勉強擠出的微笑對我點頭致意;小錢則停下腳步,十分莊重地彎腰對我表示問候和敬意。
兩人在法庭上的證言大同小異。為節省篇幅,我將他們兩人分別作證時的情形歸納在一起。
在公訴人詢問有關我貪污6萬元部分,兩人都承認的確收到過我給的這筆獎金。當公訴人詢問發這筆獎金的錢是從哪裡來的時候,姚麗說可能是我的個人獎金所得,也可能來自劉心宇給我的6萬元;錢文韜開始說不知道,在公訴人反覆詢問之下,說應該來自劉心宇給我的6萬元。
公訴人在詢問姚麗時,提及我讓她編造了向她借款10萬元的錢,目的是讓法庭懷疑我的誠信,同時說明6萬元資金去向確有問題。因為此前我已經做了合理的解釋,加之這個間接證據的效力實在十分有限,所以我沒有特別在意。
攻防的焦點仍是低價折股問題。
當公訴人詢問「你是何時知道將中國華貿東南公司擁有的股票按淨資產轉讓給東南貿易集團這件事的?」姚麗答:「好象是1999年4、5月間程董主持的一次會議上定的,因為時間久遠,記不清楚了。」錢文韜答:「是程董主持的一次會議上定的,具體時間記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