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頁
2023-09-25 04:19:22 作者: 感悟生活
劉律師認為,我這種情況很可能會不了了之,要檢察院提供一個司法結論很難,那樣讓市委政法委和檢察院政治上沒法下台。前面我找上級請求幫助做適當的工作安排,不是要求恢復原有的職務和工資待遇,思路是對的。如果北京方面堅持要有無罪的司法結論才能安排您工作,那就只好找有背景的領導出面給檢察院施壓,看能否讓他們出一個《不起訴決定書》,事實上依據法律規定他們是必須出具這個法律文書的。
我有些擔心地問:「如果我找檢察院要一個結論,會不會激怒他們,再對我進行起訴呢?中國寫在紙上的法律不能說完全沒用,但法律一遇上政治往往就是廢紙一張。我們不能不做最壞的考慮。」
劉律師慡朗地笑道:「我搞法律的,我相信沒有人敢於明目張胆地違背法律,尤其是臨江這地方法制環境相對而言還是相當規範的。」
「你確定檢察院不會再找我麻煩?」我追問道。
劉律師自信地說:「我肯定您已經沒事了。想想看,如果他們真的抓住了您的任何把柄,能輕易放您出來?再想想看,您是什麼時候被再次移送起訴的?」
我似有所悟:「我清楚地記得再次被移送審查起訴的時間是6月4日,正好是在我被刑拘整整兩年之後。」
劉律師笑道:「這就對了。我以前跟您講過,審查起訴階段的羈押期限為一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不能超過兩次;補充偵查完畢移送檢察院後,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即沒有改變管轄的案件,審查起訴的最長時間為5個月。您是6月4日移送審查起訴的,11月3日是檢察院對您做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的最後期限。現在已經是12月份了,過了期限而再找您麻煩,在臨江這個法制環境相當規範的地方,辦案人員是不會犯這樣的低級錯誤的。」
我聽了劉律師的這個解釋,堅定了找檢察院討一個說法的信心。後來我才知道,劉律師還是低估了辦案人員的智慧,大大高估了中國法律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障。
我向劉律師表達了自己破釜沉舟的決心:「如果出來了不能恢復工作,對我來說跟坐牢沒有區別。我相信自己的清白,不討一個說法對不起自己,對不起領導,對不起家人。我不是找檢察院要國家賠償,故意給他們難堪,我只想拿一個結論恢復工作,相信他們是能夠理解的。」
我們當場起糙了一個申訴書,要求檢察院對我做出無罪的結論,並且清楚地表明要這個結論只是為了恢復工作,絕對不會據此提出國家賠償和其他任何要求。
劉律師說:「我這段時間到北京從高層找領導出面向檢察院施壓,不便公開露面,到檢察院我就不陪您去了。是否讓我助手賠您一起去?他的身份到時怎麼說?」
我不加思索地說:「我一個人去就行。謝謝您!」
然後,我們又具體商量了一些細節。說好由他聯繫秦道炯檢察官,確定去檢察院的時間。
劉律師最後順便提到唐總答應聘他作為集團法律顧問,給他70萬元律師諮詢費的事,希望我找機會跟唐總說說。我老老實實地告訴他:「我跟胡榮華倒是真的提過此事,他說這事唐總會親自處理好,叫我以後不用過問了。唐總現在對我這個樣子,只有以後等機會再說了。」
劉律師開玩笑說:「唐總要是賴帳,這個錢以後我就找您要了。」
我笑了笑說:「只要我能出來工作,今後任職的企業又確實需要你提供法律服務,自然是沒有問題的。」
176、找檢察院討結論
過了一個星期,劉律師那邊沒有任何消息。我忍不住打了電話過去,劉律師說,他聯繫過秦道炯兩次,第一次秦道炯推託沒有時間,第二次秦道炯乾脆明確拒絕了跟我見面。劉律師建議我直接去檢察院,如果秦道炯不在或不願接待,見到審查起訴處任何領導都一樣。
我實在想不出更好的辦法,只好被迫冒失地去檢察院求見、申訴。
2003年12月15日,周一。我清楚地記得那個屈辱的日子。
那天我早早地就起床,仔細想了各種細節,然後出門打了一輛計程車直奔檢察院。
我到臨江市檢察院二分院時,正好是上班尖峰時間。我考慮到機關人員一般都不會按時上班,就在附近轉了一會。上班時間過了半小時後,我徑直向傳達室走去。
到了傳達室內,我說:「我找審查起訴處秦道炯檢察官。請問如何辦手續?」
窗口接待的法警問:「你們事先約好沒有?」
「是律師替我約的,電話中沒有說定,說讓我今天來看看。」
「那你現在就打電話給他確定一下。」
我如實相告:「我一直沒打通他電話。」
法警立即警覺起來,嚴厲地盯著我逼問道:「你是什麼人?找他什麼事?」
我一下子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的身份,一邊遞過自己的身份證,一邊冷靜而不失尊嚴地說:「我是一名被人冤枉的案件當事人,秦道炯檢察官是我的承辦,我找他有些事情要談。」
我剛剛說完,傳達室內三位法警立即一齊嚴厲、警惕地向我盯了過來。
他們一齊警惕地象看怪物一樣看著我。那天我空著雙手,只拿著一封裝有申訴書的小信封。我以友好的語氣說:「我不是來找麻煩的,只是向秦檢察官反映一些情況和個人想法。秦檢察官若不在,起訴處任何領導都行。」
一位年紀較大的法警說:「你到門口等一會,我們聯繫一下。」
我知趣地走了出去,足足過了半小時,沒有給我任何消息。我忍不住再次走進傳達室,問:「我能進去了嗎?」
窗口接待我的法警交還我的身份證,對我說:「他們都不在,辦案去了。你出門往左拐,朝前走150米左右,有一個申控接待室,你把要求向那裡的接待人員提出來。」
當時這位法警一副很不耐煩的樣子,我沒聽清楚他說的什麼申控接待室,客氣地問:「您剛才說的是什麼接待室?」
「出門左拐,到那裡你自然就知道了!」這人沒好氣地說。
我抗議道:「你這是什麼態度呀?!」
「你說什麼態度,對你這種人我已經夠客氣了!」
我不想跟這種人計較,只得忍氣呑聲地走了出去。我還沒走出門口,就聽這人在背後嘲諷地說:「進去了一回還這麼囂張!」我停下腳步,回頭狠狠地盯了他一眼。那位年紀較大的法警以和解的口吻對我說:「出門左拐,有一個申控接待室,你去那裡找他們吧。」
我很容易就找到了一個掛著「臨江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申訴控訴接待室」牌子的地方,進門是一個40平方米左右大廳,裡面坐著兩位手拿警棍的法警,高高的窗台後面有兩位工作人員。
我清楚地記得,其中一位法警正是我被「雙規」時看守我的人,當時他穿著便衣,一副鄉下木訥的中年農民模樣,現在穿著一身警服精神了許多。
我走近窗口,對裡面的工作人員說:「我想找審查起訴處的人,門口不讓我進去,讓我來這裡。」我邊說邊遞上自己的身份證和那個小信封。
這裡那位「雙規」時看守過我的法警,不知何時站在了我身邊,盯著我說:「這人是反貪局搞的。」
裡面的工作人員一副公事公辦、正氣凜然的樣子,充滿敵意地盯著我看了一眼,然後低頭看我給他的申訴書,過了一會抬頭說:「你來的目的是為了要一個結論?」
我說:「是。」
「你的案子不是沒有了結麼?」
「我不知道。請問何時才能了結?」
「何時結案那是辦案機關的事!」工作人員冷冷地說。
「那何時才能結論呢?」
「案子沒了結,哪來的結論?!」這位工作人員越發不耐煩了,說完把申訴書和身份證扔還給我,生硬地訓斥道:「你就老實呆在家裡吧,到時自然會給你結論的。」
爭論下去顯然無濟於事,而且只會自取其辱,我縱然一百個不甘心,心裡把這幫狐假虎威的孫子祖宗八代罵了個遍,卻只能無奈地拿了自己的身份證和申訴書,絕望地走出申控室,然後到附近擠了公交車回家。
屈辱地到檢察院走了一趟,我才真切地體會到什麼叫投訴無門!這是我過去高高在上時,無論如何也體會不到的社會現實。
177、預感將再次失去自由
第五章 再被羈押
177、預感將再次失去自由
從檢察院回家之後,我稍微平復了一下自己悲憤的心情,然後給劉律師打電話,簡單介紹了去檢察院碰了一鼻子灰的情況,並麻煩他繼續跟秦道炯交涉。
劉律師安慰我說:「基層公檢法人員都這個素質,越是小鬼越難纏。」
我苦笑著說:「你也不用安慰我了,衙門如此作風,小鬼難纏只是表象,職位更高者或許臉面上不會表現得如此難看,但殺人不見血的心狠手辣更是可怕。這根本就不是人的素質問題,而是體制、制度出了問題。」
劉律師附和道:「您長期呆在體制內高層,看問題自然是一針見血。我會跟秦道炯聯繫的,有任何消息立馬跟您聯繫。」
2003年的最後一天,12月31日下午5點,劉律師打電話給我,要求跟我見面,說有急事相商,語氣聽上去有些焦急、慌亂的樣子,並說他車子很快就到我樓下了,請我出來一趟。
我預感有些事情要發生,但儘量保持應有的從容鎮定。下樓之後,就見劉律師從車子裡探出身來,示意我上他的車子。
上車之時,我故作輕鬆地說:「我從來沒見劉律師這麼緊張呀。天塌下來有高個子頂著哩,什麼事直說了吧。」
「半個小時前我接到秦道炯主動打來的電話,感覺很不對勁,放下電話就趕到您這裡來了。」劉律師一反常態,沒有任何客套,開門見山說明了來意。
我保持著臉上的笑意,淡淡地說:「他說了什麼?為何你有一種不祥的預感?說來聽聽。」
「秦道炯電話中問我最近跟你有聯繫沒有,我說有呀,最近我們多次找他,請他幫忙出一個結論呢。他接著問,你在臨江麼?我說,在。他又問你最近都在幹什麼?我說你一直賦閒在家,北京方面提出只有司法機關做一個結論,才能給你安排適當的工作。我反問他,為何他突然關心你了,是否可以幫忙出一個結論。他說,結論很快就會有了,讓我們再耐心等幾天。然後不等我開口說話,他用很奇怪的語氣說:你跟程明達講一下,最近不要離開臨江,萬一有事離開臨江事先跟他說一聲,不要做出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的事,讓大家臉面上難看。說完就掛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