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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19:22 作者: 感悟生活
受到他興奮的情緒感染,我一掃悲觀心情,真誠地說:「太謝謝您了!」
其實我覺得劉律師的說法實在言過其實,過分誇大了《專家意見書》的作用,但如果真能拿到這樣一個專家法律意見書,當然是很有價值的。畢竟法律問題錯綜複雜,這些權威的法學專家、學者的法律素養明顯要高於法官、檢察官和律師,最大的優勢是對法律問題精通,由此形成的《專家意見書》從法理的角度來分析案情、論證相關的法律問題,對律師的辯護思路能提供重要的指導、借鑑意義,提交給法院之後一定有助於法官客觀、公正地做出評判,甚至可以為正直的法官用來對抗來自政法委的施壓。
我突然想到一個很現實的問題:「請這麼多權威專家開會,是否需要一些費用?」
劉律師哈哈大笑:「費用你就不用管了,唐部長出面自然有人替你出錢。」
我激動地說:「請一定代我謝謝唐部長!」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163、一場清理超期羈押運動
從2003年6月份開始,我們這些關押時間超過二年以上的在押人員,留意到了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中國最高層要求司法機關立即著手清理超期羈押問題。我們首先是從來看守所會見在押人員的律師那裡不斷得到了這個信息,然後又從看守所管教和訓導那裡得到了證實,而且從不斷傳進來的消息看,似乎這一次是動了真格的。只是不知道為什麼這麼重要的信息,上次劉律師來辦理會見時沒有跟我提及。
隨著外面傳進來的消息越來越多,我意識到這次清理超期羈押演變成了一次政治運動----儘管*過後官方竭力避免使用「政治運動」一詞,但配合輿論宣傳的運動式執法,作為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體現,各級黨和政府從來就沒有放棄過,而且被證明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在中國官場,不聽上級打招呼甚至頂風作案是最犯忌的事。既然這次清理超期羈押變成了最高決策層關注的一場政治運動,我越來越感覺到自己有了獲釋希望。
從跟我同一個監房的在押人員會見律師帶進來的消息中,我慢慢搞清了這場運動的來龍去脈。
超期羈押本來就是刑事訴訟法明令禁止的行為,因為對公民的長期超期羈押往往導致家破人亡的惡果。但刑訴法的相關禁止性規定,正如中國絕大部分限制或約束政府行為的法律條文一樣,本來就是立法時為了顧忌國際形象應景的產物,實際執行中政府官員從來就不把限制自身行為的法律規定當回事,更沒有建立針對政府官員違法行為的懲處機制,相關法律規定如同一紙空文。2003年初一起惡性超期羈押案件的曝光,將中國這一嚴重侵犯*的司法現象無情地暴露在全世界面前。
2003年,一個名叫謝洪武的在押人員的命運,引起了社會的廣泛同情。這位廣西玉林市興業縣高峰鄉的普通農民,在1974年6月24日被公安機關以「反革命罪」拘留,此後,謝洪武在玉林市第二看守所里度過了漫長的28個春秋。到2002年10月30日終被無罪釋放時,謝洪武已從一個「總是笑眯眯」的健康青年,變成了一頭白髮且駝著背、口不能言、記憶喪失的耄耋老者。2003年初,廣西法律援助中心為謝某申請國家賠償,要求賠償義務機關賠償謝某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醫療費、殘疾賠償金共計773984元。這個當年巨額國家賠償的提出,引起了媒體的極大關注,謝洪武因為超期羈押導致的悲慘命運隨之見諸報端。國內外媒體陸續對謝洪武一案作了大量報導和對我國存在的超期羈押現象發表評論或建議。
國內外媒體的持續高度關注,特別是國外媒體披露出中國超期羈押三年以上的在押人員超過10萬人以上,最終引起中國最高決策層的關注,嚴令全國人大牽頭限制整改,並舉一反三避免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因來自最高決策層的指示前所未有地嚴厲,自5月份開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相關部門一道道明確規定最後期限的「軍令」直指一個詞:超期羈押。這一道道「軍 令」很快在公、檢、法系統掀起一場限期解決超期羈押問題的風暴。這就是中國運動式執法的巨大威力。
6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顧秀蓮、全國人大內司委聽取了公、檢、法關於清理超期羈押問題的專題工作匯報。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上任伊始,就把工作的重點之一直指超期羈押。從5月份開始,結合正在開展的「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教育活動,全國檢察系統開展了超期羈押專項清理工作。據公開承諾,截至7月21日,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檢察機關已基本實現無超期羈押。我特別注意到,我所在的臨江市不在這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之內。
8月,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11月之前,將各類積存的超審限案件全部清理完畢,肖揚院長更是明確提出「有罪則判,無罪放人」的原則。儘管只有八個字,但意義深遠。依習慣思維,即使司法機關抓錯了人,也不會輕易認錯,證據不足可慢慢收集,絕對不會隨便放人。這種「有罪推定」的思維延續多年。肖揚提出的「八字原則」本來是刑訴法的明文規定,只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就不能推定被告有罪,但事實上司法實踐中還是堅持有罪推定。肖揚這擲地有聲的八個字,當年被媒體大肆宣傳。
8月,公安部決定從當月起至年底,在全國公安系統組織開展超期羈押專項清理工作,公安機關超期羈押3年以上的案件10月1日前全部清理完畢,所有超期羈押案件要在12月底前清理完畢。
隨後,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登舉在一次清理超期羈押專題會議上明確指出:「超期羈押就是非法拘禁。」他表示,高檢已起糙超期羈押責任追究辦法,規定對造成嚴重後果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石激起千重浪,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等官方媒體紛紛討論超期羈押要追究相關辦案人員和直接領導的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或玩忽職守罪。
將導致超期羈押的責任人繩之以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可謂震耳發聵,配合輿論大肆宣傳,肯定對辦案人員和相關領導產生極大的心理威懾作用!
8月底,公檢法各部門紛紛開設專門的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專門接受對超期羈押問題的舉報,接受輿論和社會監督。
9月初,全國人*工委向國內外公開宣布:中國司法機關慎重承諾,超期羈押問題將於10月1日前完成清查摸底,並按照「有罪則判,無罪放人」的原則清理掉3年以上的超期羈押;12月31日前清理掉全部超期羈押案件。
我記住了兩個大限:9月30日和12月31日。按照中國官場習慣,面對來自最高決策層對違法辦案人員不惜大刑伺候的威脅,誰也不會落在最後一名。我自己獲釋的日子可能就在10月1日前。
在清楚地認識到這次中國司法機關只能玩真、不能玩假之後,我當然不會放過這個解放自己的轟轟烈烈的政治運動,必須盡力爭取自己獲釋的機會。bookbao8.com 書包網最好的txt下載網
164、申請會見駐所檢察官
我在9月初一天早上監房播放的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聞與報紙摘要」節目中,聽到了一則振奮人心的消息:中國司法機關向國內外公開承諾,10月1日前清理掉絕大多數超期羈押案件,年底前全部清理完畢的消息。
綜合先前多位在押人員轉述的律師信息,我判斷出中國司法系統正在進行一場轟轟烈烈的清理超期羈押的政治運動。我知道律師多次向檢察院提出取保候審的要求,一直沒有得到批准。這次我打算不依賴律師採取自救行動,爭取獲釋的機會。
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之後,我決定提出會見駐所檢察官的申請。
我本來對駐所檢察官是不屑一顧的。駐所檢察官一共有兩位,每年更換一次,我見到過前後三任駐所檢察官的身影。他們很少出現在監區走廊上,我在看守所三年總共就看到過三次他們的尊容,而且他們從來就沒有在最應該經常巡視的提審區出現過,即使監房內、提審室內打死人他們也不會知道。他們在看守所的存在,純屬聾子的耳朵----擺設。但現在除了找他們申訴,我實在找不到其他的渠道。
考慮好之後,等到看守所管教已陸續上班,我就站在鐵柵欄前等待巡視的管教,剛好看到邵訓導從監房外邊的走廊上走過,我對他說:「邵訓導,我想找駐所檢察官反映自己超期羈押的問題。」
邵訓導停下腳步,冷冷地看著我說:「你不存在超期羈押的問題呀。」
我堅持道:「表面上看沒有,事實上存在。麻煩您幫我聯繫一下駐所檢察官吧,我想向他們申訴。」
「等會我找你。」邵訓導說。
大約過了一小時之後,房門打開,邵訓導看著我說:「你出來一下。」
我跟著他到了訓導辦公室。邵訓導給我倒了一杯水,然後問:「你怎麼突然有這個念頭?」
我說:「我從早上的廣播和最近律師傳進來的信息中,知道司法系統正在清理超期羈押問題,我想把自己的情況向駐所檢察官申訴。」
他翻看我的檔案資料,然後說:「我對這裡每個人的情況一清二楚,你並沒有超出法定最長的羈押期限,不屬於超期羈押呀。」
我說:「表面上看我似乎不屬於超期羈押,但實際上對我重新偵查、重新計算羈押期限就是非法的,因為所有發現新的罪行完全是辦案人員編造的謊言,其實從『雙規』、刑拘到逮捕,股票違規交易問題一直就是偵查的重點,有大量訊問筆錄可以證明的。發現新的犯罪事實這個前提不成立,屬於編造的事實,所以現在實際上就是對我非法超期羈押,也就是現在最高人民檢察院認定的非法拘禁。」
邵訓導尷尬地笑了笑說:「關鍵還是你是否有罪,程序上我看並沒有違法。」
我再次堅持道:「我堅信自己無罪,而且重新羈押的程序是非法的。我想向駐所檢察官申訴,麻煩您幫我聯繫一下。」
邵看了我幾秒鐘,無奈地說:「好吧。」
然後,他讓我在一份談話筆錄中簽字,算是完成了自己一項工作任務----訓導的主要職責就是找在押人員談話,一方面深挖犯罪線索,另一方面穩定在押人員情緒。
一周之後,邵訓導開門把我叫了出去。出了監房之後,邵訓導對我說:「我幫你約到駐所檢察官了。」我連忙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