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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19:22 作者: 感悟生活
方時亮先生,45歲左右,原某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行政級別副廳局級,被控受賄罪,與上面江先生一樣屬於異地指定管轄的案件。在我遷入特殊監區不久,方先生即判刑確定,送回原戶籍所在地服刑,所以我跟他沒有交流,十年後對他幾乎已經沒有什麼印象。
姜老先生,約70歲,某黨和國家領導人遠房親戚,原為某小型國有企業的一名普通退休工人。突然有一天,姜老先生的一位遠房親戚極盡尊榮,於是姜老先生一下子被有心人發現,不由自主地被人前呼後擁了起來。事實上,姜老先生從未見過這位領導,甚至一向不知道有這樣一位顯赫的親戚。突然「被皇親國戚」後的姜老先生,在一幫自稱來自國安局、總參等特殊單位的人員保護下,幾年來暢遊了全國各地,受到100多位省部級領導的接見和招待,順便被有心人利用來達到各種商業目的。據姜老先生跟我講,他到任何地方都一再聲稱與那位高層領導沒有任何關係,但我親眼見過他手繪的一張族譜,表明他與那位黨和國家領導人是四代內的堂兄弟,因為家庭人丁興旺,象他這樣活著的同輩就有30人之多,對這些人他了如指掌,顯然是做過一番功課的。他事發於幫助一位在東北出事的私營企業老闆,律師想通過他這個特殊關係去撈人,他和他的「辦公室主任」情人收了人家40萬元顧問費,但直至事發兩人一分錢都沒花,而是以兩人名義存在銀行,據他講本來就準備退還給請託人的。我幫他分析後,你這次之所以翻船,主要是在一個錯誤的地方、面對了一個錯誤的人,當地一把手是政壇有名的紅色後代,一向以作風大膽、有魅力著稱,以他在中國政壇的特殊地位,自然是有機會見到他那位遠房親戚,甚至經常有電話聯繫的,你到他地盤上去撈人,他可以委婉地向你那位遠房親威核實你的身份,並且試探你的行為是否屬於領導授意,那樣不就立馬穿幫了。中央辦公廳一紙「某領導不認識被告人」的公文,最後以詐騙罪判了這位老先生10年有期徒刑。宣判後他跟我商量是否上訴,說要申請進行DNA檢測,證明他的確是那位領導人的遠房親戚,詐騙的前提不成立。我直接告訴他這樣的想法十分荒唐,一是法院不會同意這樣的要求,二是即使證明血緣上有關係,也不能成為他開脫罪責的理由。看守所和律師讓他服用一種藥物,這樣很快可以檢查出得了肺結核保外就醫。他懷疑會毒害他,找我商量。我勸他說,你這麼大年紀了,說難聽點是你自己到處招搖撞騙,又不涉及領導人的醜聞,人家沒理由要毒害你。司法機關將你抓起來判刑這件事本身,證明這位領導人是開明、守法的。政府在這件事上沒有任何過錯。他們現在明知你與這位領導有血緣關係,只是不滿你到處招搖撞騙,給你故意製造保外就醫的條件,就是認可了你這個特殊的身份。於是,他聽從律師和看守所的安排,很快就直接從看守所保外就醫出去了。
李永波先生,我被丟進看守所第一個晚上認識的409監房「排頭」,45歲左右,原臨江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高級法官,行政級別正處級,被指控涉嫌收受律師賄賂。李兄與江先生是性格完全不同的類型,雖然法學知識一樣淵博,但感覺一個是學者型領導,一個是糙莽英雄。李兄性格豪慡,朋友遍天下,這樣的體制內幹部是很容易出事的。李兄事發於一位與其相好的女律師反目,因李兄妻子臥病在床多年,據我分析可能是這位女律師逼其離婚不成,因愛生恨,舉報了他眾多的*問題。但李兄反偵查能力極強,最後認定的受賄金額僅5萬元。一年多後,李兄被假釋出獄,我們約了聚餐。那時我剛剛通過網上應聘找到這份工作,薪水只有現在的二分之一,而且公司規定滿一個月後才發工資,當時我還沒有領過薪水。電話中約好他帶四、五個認識的人一起來,到時由我買單,結果來了兩桌人,看他點菜的那股豪慡勁頭,我只覺得有苦難言,真擔心身上帶的一萬元錢不夠買單,飯局之中我只好強顏歡笑。還好最後結帳時花了8000多元,否則當時就很難看。回家後妻子沒說什麼,但我們彼此心照不宣,兩人心裡一直有些不痛快。因為這場官司,家中已經一貧如洗,這次花費花去妻子兩個月的薪水,我就覺得特別對不起家人。我在經歷這所災難之後,深深體會到事業的高度決定了男人的風度,經濟實力決定了一個人的瀟灑程度。以前應酬交際,我有取之不盡的公款支出,從來只追求接待體面而從不過問花費多少,一桌飯吃5千、1萬元是常有的事,我雖力主花錢必須吃光不許浪費,但從來沒有體會到花錢心痛的感覺。而現在,一切都變了,我變得花錢小氣,開始精打細算起來。可能是感覺自己與李兄不是一路人,此後雖然通過幾次電話,但我們沒有再碰面,關係慢慢就斷了。
我相信,這個特殊監區主要是為上面4人設立的。至於當時關押在同一看守所的臨江首富周某某,則似乎身份更為敏感,根本就沒有任何在押人員知道他究竟呆在何處。
除了上面4人,這個特殊監區還有我和其他三位領導幹部:
朱東明先生,60歲出頭,某大型中央企業總經理,行政級別副廳局級,涉嫌多次受賄120多萬元。朱先生從頭到底認罪服法,在看守所呆了僅9個月,一審判了12年有期徒刑。他沒有上訴,直接去了監獄服刑。由於他身體確實不好,臉色蒼白,經常大量服藥,估計很快就能辦理保外就醫手續。
吳見章先生,65歲左右,原臨江市工商聯下屬房產開發總公司總經理,此前擔任過臨江市濱海區副區長,行政級別副廳局級,涉嫌多次受賄47萬元。吳先生身體硬朗,脾氣倔強,對法律一知半解,總喜歡對法律條文做對自己有利的片面理解。他從兩方面提出辯解,一是認為自己不是國家工作人員,理由是工商聯是民間團隊,我們勸他工商聯章程或許這樣說,但實際上工商聯是*的產物,一切開支由財政撥款,而且你由副區長調任現職務也是由組織部門內部調動而非辭職下海,這樣的辯解很難成立;二是他雖然承認那些受賄的主要事實部分,但推翻偵查、起訴階段的一些無關重要的供述細節,認為指控他受賄的事實不清楚,而法律上要給一個人定罪必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我們聽了只能苦笑,勸他如果在細枝末節上糾纏,只會激怒辦案人員,結果未必會好。但吳先生對我們的好意不予理會,強硬地堅持認為自己無罪。結果,他一審判了14年,雖然在法定刑期之內,但明顯量刑偏重。他不服一審判決,花了5萬元重新聘請律師進行二審,臨江市高級人民法院沒有開庭審理,很快就做出了維持原判的裁定。
嚴華良先生,50歲出頭,掛靠在某中央部委下面,名為國有實為私人企業的臨江華明商貿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嚴先生被指控涉嫌3000多萬元貸款詐騙,以及騙取中國福利會下屬某單位800萬元貨款涉嫌合同詐騙。按法律規定,如果罪名成立,嚴先生當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但因為經濟案件錯綜複雜,很難定性,結果嚴先生兩次被抓、兩次被釋放。這一次,後來法院認定其罪名成立,但「鑑於其有重大立功表現」----據說他舉報了某位廳局級領導的犯罪事實被查證屬實,最後被從輕判處5年有期徒刑。
上面就是我在這個特殊監區的同伴們。
156、監房裡減肥與健身
失去自由的在押人員,失去了常人擁有的財富、事業、親情、娛樂等一切人生享受,卻擁有常人夢寐以求的大把大把的富餘時間。如何消磨掉這些難熬的富餘時間,成為每個在押人員絞盡腦汁思考的問題。
在漫長的羈押日子裡,我把大量時間花在了閱讀、聊天方面,同時開始認真考慮通過減肥、健身消磨時間的可能性。
我由於長期從事辦公室工作,且出門不是坐車就是自己開車,既沒有鍛鍊身體的時間,也沒有鍛鍊身體的毅力。人到中年,身體便開始發福,腰圍迅速膨脹了起來,爬五、六層樓梯就有了氣喘吁吁的感覺。
進看守所前半年,由於精神上備受打擊,加之伙食極差,身體消瘦了許多;隨著我逐漸適應裡面的環境,又用家裡寄來的錢買了一些零食補充營養之後,身體又慢慢胖了起來。遷入特殊監區之後,由於伙食大幅改善,身體明顯開始發胖。受到周圍一些在押人員鍛鍊身體的影響,我決定選擇兩項簡單易行的方法,進行減肥與健身,並一直堅持到最終重獲自由,效果十分明顯。
一是每天原地跑步至少一個半小時。
通常我在早上起床整理好被褥、洗漱完畢後原地跑步半小時,中午11:00「坐排頭」結束和晚上7:30開始各跑至少半小時。
為減少原地跑步的枯燥,我交替使用兩種方式進行。一種方式是在地板上放一床舊糙席,在上面以中速原地跑步;另一種在洗漱處有一個高出地板15CM的台階,兩隻腳交替著上下台階跑步。後一種方式類似跑步上下樓梯,運動量較大,我通常默數到2000多步就跑不動了,換前面那種平地上的原地跑步方式來放鬆。如此堅持半個多小時,每次都出一身大汗,然後用毛巾擦乾,或者沖一個熱水澡。
在我開始鍛鍊時,跑步速度很慢,而且上下台階的踏步跑只能做到1000以內,就氣喘吁吁,但我咬牙堅持了下來。隨著鍛鍊時間增加,運動量慢慢加大,我感覺體力有了明顯改善,而且身體輕鬆了許多,後來一下子能做上下台階的踏步跑5000個以上。
二是堅持每周喝鹽水洗腸一次。
這個減肥、健身方法是「勞動」小王傳授的,看到他身體力行的效果十分明顯,我決定冒險一試。嘗試的結果表明,至少在洗腸的作用上十分靈驗,至於是否對減肥、健身有所幫助則真的難以確定。
每周五晚上睡覺前,在茶杯中加入滿滿一勺食鹽,重量約40克,然後用400ML開水攪拌、化開,周六早上起床洗漱之後,先原地跑步10分鐘,然後將晚上放涼的濃鹽水空腹一口氣喝下去,接著繼續原地跑步20分鐘以上。通常喝下濃鹽水半小時之後就有了便意,蹲在馬桶上立即就有拉稀般的糞水連續噴射而出,排出的糞水總量絕對遠遠超出半小時前喝下的濃鹽水。
我分析,由於鹽水很快排出,所以被吸收進血液里的鹽分也不會太多,絕大多數都已經排出來了,對身體應該不會有太大的損害;又由於2、3分鐘之後排便結束,此後不會出現上面類似拉肚子現象,所以這種方法也不會造成身體脫水現象。
為考證這個減肥、健身辦法的醫學依據,是否對身體有害,我特意上網搜尋了相關資料,結果各種說法莫衷一是。有一位女性網友推薦了這種減肥辦法,另一位網友在上面有一段留言,因其描述得十分形象生動、維妙維肖,又幽默風趣,我看了哈哈大笑,轉錄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