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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19:22 作者: 感悟生活
國家貿易部《關於程明達任職的通知》;中國貿易集團公司《關於程明達職務聘任的通知》、《關於程明達等六人任職建議的函》、《關於中國華貿東南公司等資產重組的請示》及收款記帳憑證複印件;中國貿易集團公司的《幹部任免審批表》、《關於對中國華貿東南公司等資產重組的批覆》、《情況說明》;華貿東南公司和東南貿易集團的註冊登記資料;財政部《關於同意中國華貿東南公司資產劃轉的復函》;東南貿易集團公司章程、第一次股東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複印件。從東南貿易集團劉心宇、姚麗等處調取的支付證明、請示報告、收條、在海通證券公司提取現金的帳單複印件;證人劉心宇、姚麗、錢文韜、曹志雄、石偉良等的證言;被告人程明達的訊問筆錄。
本院認為:被告人程明達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以非法手段侵占國有公司財產計6萬元,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審判。
此 致
臨江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檢察員 秦道炯
臨江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章)
二○○二年八月一日
附:
1、被告人程明達現羈押於臨江市第一看守所;
2、證據目錄一份、主要證據複印件二冊。
回到監房,我興奮地把起訴書遞給老張看了。老張說:「小程,你這官司真冤枉。沒看到這個起訴書,我怎麼也不相信你這麼高職務的領導,為這點小事抓你進來。不過,6萬元貪污弄不好要吃5年官司的,這可不是小事!」
「大黃」走過來瞄了一眼,說:「小意思啦。起訴書最後的表述反映了檢察院的態度,對法院量刑影響巨大,你這個起訴書寫的是『提起公訴,請依法審判』,有的起訴書最後做了『情節惡劣』、『依法嚴懲』這樣的表述,那就麻煩了。」
我說:「要是有這樣的表述,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6萬元就夠判無期徒刑了。」
其他人紛紛走過來,看了起訴書後都說我事情不大,無非判五、六年,職務犯吃一半就可以假釋出來了。
我終於忍不住興奮的心情,對大家說:「我可以自信地說,這個事情完全是檢察院搞錯了,我拿這個錢發了獎金。律師已經拿到了我放在保險箱裡面的收款條。只要一開庭就真相大白,我就能出去了。」書包網 bookbao8.com 想看書來書包網
143、平易近人的法官
拿到起訴書大約一周之後,法官到看守所來提審我,來人一男一女。我一眼就看出男的是法官,女的是書記員。法官年輕與我相近,大約30歲不到,男的英俊瀟灑,女的成熟漂亮,這是他們給我的第一印象。
他們把我帶到一間提審室坐定後,男法官對我說:「我們是二中院的。我叫王宏德,是你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這位是我們法院的書記員周慧娟。」
我禮貌地點頭回應道:「麻煩你們了。」
「客氣話就不用說了,這是我們的工作。」王法官微笑著,意味深長地說:「你似乎一直沒有認罪,但現在還是被起訴到了我這裡,走到這一步,是你說清楚問題的最後機會了。」
我同樣微笑著,很自信地簡短回應道:「我明白。」
「你對自己的案子有什麼看法?」
「這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錯案!我是被冤枉的。」
「我花大量時間看完了全部材料,指控你的問題證據確鑿,事情可並不象你說的那麼簡單喲。」
我胸有成竹、直截了當地說:「起訴書指控的6萬元貪污是一個誤會,其實我拿這個錢給公司領導發了年中獎。」我立即發覺「年中獎」容易誤會成「年終獎」,馬上補充說:「我說的年中獎是指半年獎,一年中間的那個『中』,不是一年結束的那個『終』。」
書記員周慧娟本來十分嚴肅的臉上露出一絲笑容,說:「你不要跟我們講繞口令,乾脆說就是半年獎好了。」
「是。」我誠懇地說。我可不想給法官留下油嘴滑舌的形象。
「你詳細說說是怎麼回事,6萬元具體都發給什麼人了?」
我說:「大約1998年8月底,公司上半年財務分析報告出來後,我給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發了一筆獎金,曹志雄2萬元,錢文韜、姚麗各萬元,張副書記5千元,我自己拿了5千元。」
「你以前為什麼不說?」王法官對我這個說法似乎一點也不驚訝。
我誠懇地解釋道:「當初曹志雄、錢文韜和姚麗幾個拿5萬元和6萬元支付憑條來找我的時候,因為事隔多年,我被錯誤的記憶誤導了,認為是上交了上級公司管理費,就讓他們補寫了一個支付憑條。在檢察院刑拘前的那次談話中,我的確想起過發獎金的事,於是跟他們說如果不是上交了上次公司管理費,那就是發了獎金。可當時郝局長跟我講,發獎金的事已經查清楚了,於是我再次被推回到那個錯誤的記憶中。」我特別強調說:「他們提審我的時候說過,那次提審是有錄像的。不信可以查看當時的錄像。」
王法官用一種輕鬆調侃的語氣對我說:「你認為我們法院有權力查檢察院呀,他們不查我們就謝天謝地了。」
我真誠地說:「這個我理解,我不會提出任何過分的要求。我有鐵證證明自己所說的事實。」
「什麼鐵證?」
「領款人當時都打了收條。我告訴律師之後,已經拿到這些證據了。」
「哦。律師什麼時候拿到那些領款條的?」王法官饒有興趣地追問。
「移送起訴後大約一個月左右吧。」
「拿到這樣關鍵的證據,為什麼當時不讓律師跟檢察院交涉?」王法官仍是微笑地看著我,似乎我說的一切都在他意料之中。
我心情沉重地說:「王法官您應該知道我這個案子的複雜背景。這個冤案是由於巨大的利益之爭,原市委政研室主任孫明海一手策劃,通過內參舉報,由馬書記批示交辦的案件,檢察院千方百計要把我做掉,這從偵查、審查起訴所涉及到的眾多罪名,以及他們不惜用足全部法定時間將我長期羈押就看得出來。因此,我不得不小心提防。我之所以要等到起訴之後,才會交出這些無罪的證據,就是想避免檢察院一旦知道他們搞錯之後,再找別的理由將我沒完沒了地繼續關押。」
「你這樣想,可能把我們法院的權力看得過大了。」王法官說出這話的時候,臉上露出高深莫測的微笑。
我知道王法官所說的話,反映了中國司法的現狀。中國並非一個司法獨立的國家,一切權力歸於黨。聽了他這番真誠的表態,我既感動又失望。
我以十分誠懇的態度說:「我知道法院受黨的領導,但面對鐵證如山的無罪證據,是否仍有領導敢於明確表態:不管證據怎樣,必須將我定罪?」
「這倒不會,畢竟現在不是*時期了。」王法官肯定地說,然後又說:「你職務這麼高的領導,自己掌管小金庫的開支總是不妥。」
我說:「是的。當時我只想建立一種新的企業管理機制,用民營企業的做法來激發國有企業的活力,包括在激勵制度方面打破大鍋飯的做法。事實證明,新的激勵機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較好效果,但在這件事上的確我錯了,畢竟人的精力有限,經手現金很容易出錯,弄不好就很被動。」
「這個錯誤只是導火索,我看你更大的錯誤是用人不當、交友不慎。你這麼年輕做到這個職務不容易,太可惜了。」
「多謝!您的這個批評我完全接受。」我真誠地說。王法官這種充滿善意的批評讓我感動,同時想到自己大好前程毀於一旦,眼淚忍不住在眼眶裡打轉。
這次提審的時候不長,王法官給我留下了不打官腔、平易近人、沉著睿智的良好印象。
144、請法院調取關鍵證據
拿到起訴書之後,我一直盼望律師來會見。直至法官來提審之後又過了一周,才見到劉海波律師和趙大律師。我習慣了律師說話不算數的做法,對他們遲遲來辦理會見並沒有特別的不快。
見面之後,我立即焦急地詢問:「劉律師,你把證據交給法院沒有?估計何時能開庭?」
劉律師大大咧咧地說:「你放心,我們不但已經把手上的證據提供給了法院,而且由我們律師事務所出具正式公函,申請法院調取這些關鍵證據。昨天我還跟法官做了深入的交流,他們已經拿到了那些領款條原件,還找幾位當事人做了筆錄。」
我不解地問:「不是說你們當初獲取的證據就有法律效力麼?為何還要申請法院去取證?」
「這你就不懂了。象你這樣由領導批示的大案要案,突然出現足以推翻檢方全部指控的關鍵證據,法院豈會輕易相信我們的取證。與其讓檢察院去核查,把簡單的事情弄複雜,倒不如申請法院調取證據。法官雖然不會向著我們,但不致於幫助檢察院做偽證。」
「有道理。由法院提取的證據,總是比律師出示的證據更有說服力。」
趙律師突然開口說:「你得好好感謝劉律師,要不是他千方百計為你拿到這些證據,你這回死定了。」
劉律師一唱一和地說:「我跟程平是朋友,幫忙是應當的。你應當好好感謝趙大律師,他在法院那邊找朋友幫了不少忙,否則法院不會這麼快就完成了調查取證。」
我只好連忙對他們表示感謝。
劉律師又說:「昨天我們見面時,王法官談到對你印象不錯,說你人很聰明,頭腦清醒,性格堅強,看得出他對你的遭遇是同情的。」
我順著他的話問:「你們覺得王法官這個人的專業水平和為人怎樣?」
趙律師說:「王法官是自己人,絕對沒問題!」
我說:「您過去跟他很熟悉?」
趙律師支支吾吾地說:「我過去沒跟他打過交道,但王法官在二中院工作多年,我許多朋友認識他的。」
「那得麻煩您找熟悉的朋友跟他打個招呼了。」我試探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