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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19:22 作者: 感悟生活
    「你以為向其他人提出就管用,太幼稚了吧。」莊衛東嘲弄地看著我,繼續訊問:「你是否認識一個叫陳浩天的?」

    我迅速調動自己的記憶,確信對這個名字沒有任何印象,於是堅定地說:「不認識。」

    「我提醒你,這人是你老家的。」

    「不認識。」

    「你老家是湖北吧?」

    「是。」

    「離武漢多遠?」

    「150公里左右。」

    「那我們去一趟很方便嘛。」

    「是很方便,現在高速公路通到了我們縣城附近。」

    「既然這樣,你覺得有隱瞞的必要嗎?」莊衛東緊逼著問。

    我坦坦蕩蕩地說:「我真的不認識此人。自從我擔任一定領導職務後,老家來找我要求介紹生意和安排工作的人的確不少,不過對這個叫陳浩天的人沒有任何印象。」

    「好。我們會把他找來跟你認識的。」莊陰陽怪氣地說。

    「行。」我簡短回應道。

    或許他們掌握的舉報線索不具體,純粹只是詐唬我一下;又或許是後來他們查清楚此人的確與我沒有任何關係,從此沒有再提及。

    莊衛東和同來的檢察官陰沉著臉結束了這次審訊。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102、反貪局長親自出馬

    第四章 拒絕檢方提出的妥協

    102、反貪局長親自出馬

    莊衛東前次提審中威脅說要關我十年、八年的話,給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到底會關多久才能偵查終結,一直是我十分關心的,雖然我不相信真的可以關我十年、八年既不起訴又不放人,但到底關多久才會有結論我心裡沒底----因中國的法律給執法者留了太多可隨意操作的空間。時間拖得越久,對我的聲譽只會造成越大的損失。

    我掐著指頭計算著逮捕後被羈押的時間,時刻幻想著突然有一天被釋放。在無數次失望中,一分一秒地捱過了兩個多月。

    我是監房中提審最多的在押人員,在刑拘和逮捕的最初兩個月,差不多平均兩天就有一次提審,而同監房的其他在押人員一個月難得有一次提審,大部分人兩個多月沒有提審一次。以至於每當有管教拿著一串鑰匙叮叮噹噹地走近我們監房,管教還未開口,同監人員就模仿管教的口氣,習慣性小聲叫道「1814,提審!」

    提審中他們反反覆覆問的就是前面我多次提到那幾件事情,有時他們提審別的在押人員順便把我提出去問兩句,簡單做一個筆錄,前後不過半個小時就送回監房。用他們的話說,作為領導幹部,不管我說不說,他們要給足我自己坦白的機會。

    從刑拘到現在2個多月,辦案人員對我的審訊始終是文明的,儘管有些言語上的衝突和威脅,但沒有傳說中的肉刑暴力、疲勞審訊、大燈照射等。有次我身體不舒服,要求早點回監房休息,他們二話沒說就結束了審訊。

    剛剛進來時我被在押人員在監房內刑訊逼供,究竟是看守所邵訓導自作主張指使在押人員乾的,還是辦案人員暗中囑託看守所進行的,直至10年後的今天我也無法作出確定的判斷。有一點可以確定,辦案人員與邵訓導曾就我的案情做過比較細緻的交流,否則邵訓導不可能告之牢頭獄霸那麼多細節。依據法律規定,辦案人員不需要跟看守所訓導做案情交流,除非是出於「深挖」的辦案需要,從這個角度分析,前面在押人員對我的刑訊逼供至少受到了辦案人員的暗示。

    盼望早日無罪獲釋,重返工作崗位,一直成為我天真的夢想,無論同監房的在押人員如何冷嘲熱諷,無論辦案人員給了我多大的心理壓力,當時我卻充滿了很快就會獲釋的自信。

    大約在我逮捕接近三個月後,一天管教又把我從監房帶出去提審。監房房門在我背後「咣當」一聲關上後,這位管教開玩笑說:「你被提審的次數,看來要破我們看守所近十年的記錄了。」

    我微笑道:「要把一個無罪的人定罪,看來也不是那麼容易。」

    這次還發生了一個小插曲,管教把我帶出門外上手銬時,手銬一邊壞了,套上後鎖不住,老是自己掉下來。管教弄了幾次還是鎖不住,只好自嘲地說:「今天提審的比較多,沒有別的手銬了,你自己扶著做做樣子吧。」

    我微笑著說:「行,反正沒這東西還有好幾層鐵門管著,想跑也跑不出去的,何況我根本沒動過跑的念頭。」

    這次我被帶到了平時從沒去過的一樓提審室,平時都是在二樓、三樓的提審室接受審訊。一進提審室我就看到了坐在審訊台上的反貪局郝立民局長,我像見到老熟人一樣微笑著向他點了點頭,而郝立民則是一臉嚴肅的樣子。

    這是我在看守所第一次見到郝局長,事實上這也是我被羈押後唯一一次由他親自出馬的提審,此後我再也沒有見到此人。

    那天他帶了莊衛東、陶科長等4人來提審。或許是郝局長的職務較高關係,看守所專門安排了這間足有70多平方米的大提審室,在高高的審訊台後面牆壁上,掛著「執法如山」四個大字。

    我剛一坐下,郝局長就以開玩笑的口吻說:「聽說你在這裡的代號是1814?」

    「是的。」

    「有點意思,『要發要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說明不義之財沾不得喲。」郝局長神色輕鬆地以開玩笑的口吻說道。

    我同樣以輕鬆愉快的口氣說:「我的看法是,對這樣一個冤案,『要發』或『要死』全繫於你們一念之間,的確是有些吉凶難測。但我相信事實和法律不會輕易被人操縱,總有一天會還我自由和清白。」我突然鬆開雙手扶著的手銬,開玩笑地說:「就像這副壞了的手銬,鎖不住我呢。」

    台上幾位看到我手上鬆開的手銬,面面相覷。

    我連忙補充道:「是看守所的手銬壞了,來時管教讓我自己扶著做做樣子的,我可沒本事把手銬弄壞。」

    幾位表情複雜,想笑卻沒有笑出來。txt電子書分享平台 書包網

    103、新的受賄指控

    郝立民打破尷尬,態度溫和地說:「我們當然希望你沒事,但是你應當清楚,沒有證據我們是不會輕易動你的。」

    我決定在雙方沒有翻臉前,問問有關偵查期限的事,於是態度謙卑地問:「郝局長,你能否告訴我,偵查、起訴、審判的期限最長是幾個月?」

    「你關心這個幹什麼?」莊衛東馬上接口道。

    「我想知道這場悲劇何時能夠結束。」

    「你把全部問題講清楚,我們也不想拖呀。我們有很多事情要做,司法資源是十分寶貴的。」郝立民說。

    「我不是一直配合你們嗎。」

    「那我問你,轉移股票的事,是不是你讓曹志雄、劉心宇他們辦的?」郝立民轉移話題,直接開始了訊問。

    「這事與逮捕時指控我的貪污、受賄有關嗎?」我警覺地反問。

    「你不想說就算了。我這次抽空來看看你,隨便聊聊。你想說就說,不想說我不為難你。」郝局長不溫不火地說。

    莊衛東插言道:「我已經說過不止一次,認罪態度好當然可以早些結案;但憑你現在這個態度,事情交待不清楚,依照法律可以關你十年、八年。你信不信?」

    「郝局長,真的是這樣嗎?」我追問道。

    「是啊。你不要以為硬撐到偵查結束就沒事了,即使到了起訴、審判階段,若發現新的犯罪證據,都可以重新偵查,重新計算羈押時間的。當然啦,也請你相信,在你身上我們一定會依法辦事的。」郝立民回應道。

    「我知道了。中國法律本來就是用來管制人民的工具,什麼程序、期限規定,最後還不都是由你們說了算。」我心裡充滿了痛苦和失望,但臉上盡力保持著平靜。

    「你這是什麼話,中國法律怎樣,外國法律又怎樣?!」郝局長訓斥道。

    「這個我不想跟你們爭辯了。你們是學法律的,應該比我更清楚兩者的差異。」

    「你知道這個差異也好,放棄幻想,爭取主動,才是惟一的出路。」莊衛東得意洋洋地說。

    郝局長仍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繼續訊問:「周林志你認識麼?」

    「認識。周林志是孫明海公司下屬的臨江市華原裝飾工程公司總經理,據說與孫是兒女親家。」

    「他跟你公司有什麼業務關係?」

    「因為我和孫明海的推薦,他在陳昌基總包的我公司萬豪花園工程中分包了玻璃幕牆工程。」

    「他給過你什麼好處沒有?」

    「沒有。」

    「那我提醒你一下吧,你到過雲都浴場沒有?」

    「經常去的。」我補充道:「差不多一、兩個月去一次。我喜歡那裡的環境,吃飯、洗澡,與人聊天,這是我放鬆自己的主要方式,最主要的是花費不高,一人100元以內就能搞定。」

    「你跟周林志去過雲都浴場沒有?」

    「去過。我、錢文韜、陳昌基、周林志一共4個人去過一次。」

    「什麼時候?」

    「應該時間不算久,具體日期我不記得了。」

    「你仔細想想大約什麼時候。」

    我認真回憶起來。我們那次碰面時,天氣已經涼了,但肯定沒到元旦,應該是在11-12月間的事。於是我說:「應該是去年,即2000年11、12月份。」

    「你們去那裡談什麼事情?」

    「談工程進度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問題,其實主要是兩家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聯絡一下感情。」

    「周林志是否帶了一個很大的牛皮紙信封給你?」

    我立即明白孫明海與周林志又向檢察機關編造了一個對我行賄的新的指控。我斷然否認:「沒有。我聽不懂您在說什麼!」

    「你先不要急於否認。我提醒你兩點,一是當時你與孫明海、周林志因為華貿東南公司交接的事,已經有了矛盾,人家是留了一手的;二是雲都浴場因為擔心發生顧客失竊的事,在許多地方安裝了監控,我們調看了當時的錄像資料。」郝局長一副好整以暇、貓戲老鼠的樣子看著我。

    「我不明白您說的意思,但可以肯定我沒有收受過他的任何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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