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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19:22 作者: 感悟生活
    「收購價格是怎樣定的?」

    「反覆談判定下來的。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經審計,淨資產只剩股本金的40%,但我們知道外方需要這家公司做跳板進入中國市場,所以最後轉讓價以原股本的75%成交。」

    「審計是誰委託的?」

    「以合資公司名義,兩家股東單位共同委託的。」

    「你出面找過審計單位沒有?」

    「沒有。具體是姚麗、金偉良倆人負責的。」

    「除了住院費,你是否找劉斌、張中華報銷過其他費用?」郝局長突然殺了一個回馬槍。

    「我沒有找人報銷過任何費用,包括住院費在內。」我有些氣惱地說。

    郝局長看出我沒有被他繞進去,換了一個話題,淡淡地說。「你把自己的收入再說一遍。」

    於是,我把此前在檢察院講過的收入情況又說了一遍。

    「你把這幾年大的支出說一下。」

    我說:「我每月交給妻子約2000元,家庭大的開銷由我出錢,剩下的錢全部歸自己保管。除了每年給父母寄上5000元,全部入股了職工持股會。」

    郝局長說: 「按你剛才的說法,我們替你算了一筆帳。從你1997年1月調臨江工作到上個月為止,除去你給妻子每月的2000元生活費,你的全部工資與獎勵收入結餘為35萬元左右。對不對?」

    「是的。」

    「到臨江工作前,你是否有別的收入或存款?」

    我想了想說:「1997年初到臨江工作時,從北京帶了5、6萬元存款,主要是稿費收入,也有一些出差和出國的補助。」

    「具體說說。」

    我就花了大約半個小時,詳細講述我出版過三本書,分別是哪個出版社出版的,稿費大約是3、4萬元;共大約發表過五、六十篇2000字以上的文章,拿到過1萬多元稿費;出國三次,補助結餘人民幣約2萬元;國內出差無數,出差補助約萬餘元。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061、移送司法機關

    「仔細想想,你還有什麼經濟問題沒有向組織上交待的?」莊衛東插話說。

    「我沒有任何經濟問題,請組織上相信我。」我苦笑道。

    「買斷工齡的錢呢?」莊衛東又提醒說。

    「對了,1998年6月買斷工齡補助了萬元。」

    「把這些全部加起來約45萬元。是不是?」郝局長接著問。

    「是,出入應該不會超過1、2萬元的。」我從不缺錢,也從未算過自己有多少收入,這是第一次比較準確地知道了自己有多少收入。

    「扣除每年給你父母的錢,你還有哪些大的支出?」

    「沒有。」

    「外面有沒有情人、女朋友?」

    「沒有。」我接著說:「紀委、檢察院對個人私生活也感興趣呀?」

    「私生活問題往往跟個人*問題連在一起。」劉主任應道。

    郝局長接著問:「2000年1月職工持股會成立時,你實際投資了多少錢?」

    「實際出資50元,期股50萬元,每股1元,我一共有100萬股份。」

    「按上面的說法,你自己有45多萬元,為什麼還要向人借10萬元入股?」郝局長緊盯著我咄咄逼人地問。

    我一下子慌了神。這正是我讓姚麗為我遮掩的,目的是不讓檢察院打擾給我借錢的朋友,早知我的收入一筆一筆算起來本來可以湊得上,根本不用讓姚麗為我撒謊的。本想通過串供做得天衣無fèng,結果畫蛇添足,弄巧反拙。這時候,我仍然相信姚麗定會為我遮掩的----這份可笑的自信、輕信,幾分鐘後即遭到致命打擊。

    我故做鎮靜地說:「家庭購買大件支出、買衣服和平時人際交往,許多地方花錢是看不見的,每年我還向父母寄一些錢,所以當時職工持股會成立,讓我入股50萬元,我的個人收入不夠。」

    「所以向人借了5萬元。」郝局長緊緊追問。

    「不,是借了10萬元。」我力求跟當初與姚麗商定的說法保持一致,事實上我當初確實向北京的一個朋友借過10萬元。

    「你是否跟姚麗說過,如果檢察院有人問起你當初入股的錢從哪裡來的,你讓她幫你撒謊說是找她借的。是不是?」郝局長嚴厲地逼視著我。

    我頓感天旋地轉,所有的自信和輕信被擊得粉碎----顯然姚麗向辦案人員說出了一切。在經過短短几秒鐘時間的慌亂後,我決定繼續堅持剛才的說法,因為畢竟向人借錢不是違法犯罪問題,而且由於5萬元金額太少,即使硬套我一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也夠不上立案標準。

    我心虛地堅持道:「我沒有這樣跟她說。」

    這一本能地保護朋友不受辦案人員打擾的錯誤選擇,必定引起了辦案人員的極大懷疑,不斷加強著對我有罪的心證。

    郝局長緊緊追問:「錢到底是跟誰借的?」

    「就是跟姚麗借的。」我負隅頑抗。

    「你甚至跟她串通好,說錢是用上級公司給你的獎勵還的。是不是?」

    我硬著頭皮說:「本來就是用這個錢還的,不存在串供的事。」

    我當時雖知這個謊言是無關緊要之事,但仍感撒謊是如此困難。因心虛,說話明顯有氣無力。僅僅過了兩、三分鐘時間,就有一種全身就被汗濕透了的感覺。

    郝局長準確地抓住了此刻我心理上的脆弱,突然問:「康達股票違規交易的事是不是你讓他們幹的?」

    「不是。」我理直氣壯,迅速恢復了說真話時的自信。

    「你到底知道不知道?」

    「不知道。」我斬釘截鐵地說。我本來想說法人股轉讓是我同意並批准的,流通股協議轉讓我不知道並且技術上根本就無法實現,但前幾次我跟他們講法人股、流通股的不同,顯然他們沒有接受或者沒有聽懂。法人股按淨資產價值協議轉讓並不違規,現在既然是問股票違規交易問題,我決定簡單地回答「不知道」就可以了----事實的確也是這樣。

    「先吃飯吧。」市紀委劉靖平主任對郝立民局長建議道。

    「行。」郝局長說。

    我這才意識到早過了晚飯時間。

    莊衛東將《談話筆錄》給我。我匆匆看了一遍,發覺記得相當簡單,記錄內容與我表達的意思沒有出入,就按照以前的規矩寫了「以上筆錄我看過屬實。」簽了字,按上手印。

    我在兩個農民模樣的看守注視下,飛快吃完了盒飯,上了一趟廁所。我回到提審的會議室,遲遲不見劉主任、郝局長出現,心裡盤算著事情是否已經搞明白,是否會解除對我的「雙規」。

    大約1小時後,劉主任、郝局長等回到會議室。

    待大家坐好後,郝局長說:「我最後問一遍,你是否有問題願意主動交待?」

    「沒有。」我微笑答道。

    郝局長看了旁邊劉主任一眼,劉主任點了點頭。

    劉主任正襟危坐,一字一句地向我宣布:「經市紀委領導批准,決定將程明達涉嫌貪污、受賄等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2001年6月3日。」

    我抗議道:「市紀委這個決定毀了我的政治前途,太糙率了!」

    劉主任說:「你這是咎由自取,在這個決定告知書上簽字吧。」

    我在他遞過來的一張列印好的《移送司法機關告知書》上,氣憤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心中充滿了絕望。

    一個很奇怪的「雙規」程序就這樣糙糙收場,將我移送司法機關不是市紀委常委會的決定,而是「經市紀委領導批准」,更違反常規的是,決定將我移送司法機關時,居然沒有對我做出任何的黨內處分。以致於我現在還是一名*黨員,而且自始至終沒有受到任何黨紀的處分----即使在三年後法院對我做出免於刑事處分的有罪判決後,黨組織也從來沒有討論給我任何的黨內處分問題。在我終於通過「無憂網」找到現在這份外商獨資企業高管的工作之後,我最終把自己的組織關係掛靠到了市人才交流中心,差不多成了一名失聯的黨員。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062、初識筆錄陷阱

    第三卷 刑事拘留

    第一章 宣布被刑拘

    062、初識筆錄陷阱

    劉主任拿到我簽完字的《移交司法機關告知書》後,跟反貪局郝局長打了一個招呼,帶著市紀委另外一名工作人員匆匆離去。會議室里只剩下我與市檢二分院反貪局的郝局長、莊處長。

    我心如死灰,冷冷地看著郝局長和莊衛東兩人。

    郝局長首先打破沉默,公事公辦地說:「現在你因涉嫌犯罪,被市紀委移送到檢察機關。我再給你最後一次自願交待問題的機會。雖然不能象你第一次主動找我們一樣作自首對待,但在我們對你採取強制措施前主動講清楚問題,還是可以作酌情從輕處理。這也是對你做最後一次談話筆錄,之後很可能就是訊問筆錄了。」

    「其實你們今天來,刑拘證早就已經準備好了。我再說也是無益。」

    「那我們就簡單問一些問題吧。」郝立民擺出明顯一副例行公事的樣子來。莊衛東已經準備好了筆錄。

    我說:「好。」

    「康達股票違規交易的事你是否知道?」

    「不知道。」

    「你是否拿過他人的現金或財物?」

    「沒有。」

    「1997年12月你在東南醫院是否住院過?」

    「是的。」

    「你的住院費是否找人報銷了?」

    「沒有。」我想了想又很快補充道:「我的住院費按規定是可以實報實銷的。」

    「你是否在1999年10月與孫明海一起到北海旅遊過?」

    「是的。」

    「屬於公務還是私人遊玩?」

    「私人遊玩。」

    「你的機票是誰替你買的?」

    「孫明海替我買的。」如果機票是我自己買的,那我就坐定受賄的罪名了,這一點十分重要。我又補充道:「但在北海的大部分食宿費用是我出的,整體算來兩人花費差不多。我沒占他經濟上的便宜。」

    「公司是否有一個小金庫?」

    「是的。是前任遺留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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