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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19:22 作者: 感悟生活
「有什麼話你儘管說出來,組織上當然會給你辯解的機會。」劉主任大度地表示。
「從企業管理學的角度來看,一個企業要發展,除了有好的產品和服務,關鍵是建立一個好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好的激勵機制可以兼顧企業和員工的利益,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好的約束機制是能夠防範企業中的各種漏洞,保護股東權益不受侵犯。國有企業的經營者作為國有產權代表,一直以來沿用機關幹部的管理方式,個人利益與企業的經營好壞無關,經營者花是搞政治、搞關係上的精力,往往超過對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關注,這是國有資產運營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我覺得通過設立職工持股會來租賃企業股權的改革方式,有利於調動企業經營者和管理、技術骨幹的重要性,實現了包括企業經營者在內的員工個人利益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雙盈。」
「這麼說,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哪裡去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哪裡去了?!」
「事實上,這些漂亮的口號喊了幾十年,國有企業卻越搞越差,這是因為企業是經濟動物,政治口號解決不了企業管理的問題。重要的是,對企業進行重組、兼併、參股、控股、租賃、託管、出售等各種形式的改革,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是中央、國務院已經明確的改革思路。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我正是按照中央精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劉主任顯然清楚在這個問題上跟我辯論不是對手,沒有與我在這個問題上繼續糾纏下去,對我的辯解不置可否,轉而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你是不是信聯公司的最大股東?」
「不是。信聯公司註冊資金2000萬元,工會出了500萬元,職工持股會占1500萬元。我不是信聯公司的股東,只是在持股會中擁有100萬元股份,是職工中出資最多的。」
「這100萬元股份你自己出錢了嗎?」
「實際出了50萬元,50萬元期權是向公司融資的。股東會、董事會決定,持股會中實股與期股的比例為1比1。」
「持股會1500萬元中的750萬元都是公司借的,只有750萬元是職工真正出資的?」
「是的。」
「你這樣做誰批准了?」
「一有國家有關部門和臨江市關於職工持股會設立的四個文件,對期股資金來源有明確規定;二是公司股東會和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三是依法依程序履行了報批和註冊登記手續。大約一個月前,所有有關資料已複印給了臨江市檢察院。若你們有需要,公司同樣可以提供一整套完整的資料供參考。」
「也就是說,是你自己想出來的主意,然後自己做主將公司的750萬元借給了職工,你自己借了50萬元。是不是?」
「公司借給職工750萬元入股持股會,其中包括我借了50萬元入股,這是事實。上面我說了,一有國家政策的明確規定,二是股東會和董事會履行了批准程序。相差法律法規和報批文件,我們已經提供給了市檢二分院。」我再次強調了入股持股會的借款有明確的法律、政策依據。 劉主任仍然不想放棄追究我個人的責任,再一次質問:「股東會、董事會是你說了算。是不是?」
「不是。股東會由股東組成。我不是股東會代表,只代表董事會提出表決的議案。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我沒有強迫董事表決贊同或反對。」
「你是東南貿易集團的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劉主任氣惱地加大了聲音。
「是。」我仍然平靜地回答。
「法定代表人對國有資產流失是否應承擔責任?」
「嚴格執行國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嚴格履行必要的上級審批程序,就不存在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我毫不退讓地堅守自己的立場。
事實上,正是利用當時允許職工持股會租賃經營國企股權的這個政策,許多有遠見的國企領導通過並不複雜的合法的股權運作,成功地將自己管理的國有企業一步步變成了知名的民營企業。如果我當年沒有那場牢獄之災,東南貿易集團絕對不會落到後來關門破產的地步,很可能已經成為臨江市一家知名的民營企業。在現在許多人看來,這是國有資產的流失,而在我看來,將社會資產交給善於經營的人做大做強,比最後關門破產對國家和社會有益得多。這之中當然存在著極大的社會不公,但中國哪一項重大改革又是公平、公正的呢,改革開放幾十年我們的基尼係數一直在不斷攀升。最新一期「暸望」周刊的一篇署名文章一針見血地指出,今天中國的財富要麼掌握在官二代手中,要麼掌握在官商勾結的特殊利益集團手中,剩下一部分掌握在依靠個人努力取得成功的私營企業家手中,這是中國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之下推行經濟改革的必然結果。txt電子書分享平台 書包網
046、澄清侵占國有資產嫌疑
劉主任顯然並沒有被我說服,繼續盤問:「你們職工持股會控制的什麼信聯公司,後來租賃經營了華貿東南公司在東南貿易集團的股權。是不是?」
「是。」我肯定地說。
「租賃費是如何約定的?」
「按淨資產計算5%的可分配利潤,超過部分40%歸信聯公司所有,同樣在如果可分配利潤不足5%的,不足部分的40%由信聯公司彌補。」我簡單地歸納道。
「東南貿易集團是新成立的企業,沒有任何包袱,你定的租賃費每年按5%計算,這不是變相侵占國家利益嗎?」劉主任對我的申辯不置可否,提出了租賃經營的價格是否合理的問題。
「租賃費5%不是我定的,是協議雙方商定的。這個合同還沒有執行,你們認為不妥,可以作廢嘛。不過,站在公平的立場,現在有幾家國有企業甚至有幾家上市公司,按淨資產計算的可分配利潤比例持續十年超過了5%!經濟周期性規律對企業盈利影響巨大,目前公司盈利較多只是暫時現象。」我知道孫明海簽下這個租賃合同後,認為自己吃了虧,這是內參舉報的內容之一。
「合同已經存在,如何廢除?企業可分配利潤達不到5%更是胡說,你們現在的利潤不是達到20%麼?」劉主任道。
「這個合同即使繼續執行,也沒有任何不妥之處。我們目前還沒有做到可分配利潤達到20%。可分配利潤與公司淨利潤、利稅總額是完全不同的財務概念。」我針鋒相對道。
「你以實際出資50萬元,加上職工的300多萬元,控制了一個註冊資金3億元的企業,這能說正常、合法,難道不是變相侵占國有資產?」
「租賃經營是出租方和承租方平等的民事關係,雙方風險和利益共存。控制不等於占有,甚至根本談不上控制,因為還有其他三家股東的股權我們並沒有租賃經營。」
「你能說5%的租賃費不低?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是多少?」
「銀行一年期的企業存款利息大約。即使銀行存款利息高於5%,兩者也不好類比。存款吃利息與企業租賃經營是兩回事,租賃費的高低要看企業的實際盈利能力。」
「東南貿易集團一年盈利6000萬元左右,利潤率是20%,你這5%的租賃費還不低?」
「剛才我說過,可分配利潤與公司淨利潤、利稅總額是完全不同的財務概念,公司目前的高盈利並不能保證今後持續高盈利。5%的租賃費是協議雙方商定的。如果5%低了,多少才算合適?我願意更詳盡地回答這個問題,解除你們的疑慮。」
我喝了口茶水,趁機清理了一下思路,緩緩地說:「東南貿易集團雖說是新成立的企業,但安置了東南公司600多名華貿東南公司的職工,所有業務都是原來那一套,以現有職工素質和觀念,讓企業轉型升級有一個過程。這是大前提。在這個前提下,一是從全國國有資產運營效益來看,我查了近5年的《中國經濟年鑑》,利潤率最高的年份僅,五年平均是;二是從本行業來比較,國有貿易企業在國家取消指令性計劃後,從80年代末開始出現大面積虧損,目前全行業累計虧損2000多個億,部屬和省直屬企業活著的僅剩三分之一,地市縣以下95%以上已經消亡;三是從東南貿易集團成立兩年半實際盈利水平來分析,雖然每年盈利和可分配利潤遠遠超過淨資產的5%,但是從今年開始,地方財政不再返回所得稅,現在開始交納33%所得稅,然後再提取15%法定公積和法定公益,可分配利潤剩下的就不多了;今年開始,財務上開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還得沖減一部分利潤。租賃經營華貿東南公司7500萬股權,雖說是集體決策,但我作為公司一把手,簽下這個協議是心驚膽顫的,盈利超過5%部分我實際分到手沒幾個錢,萬一不到5%把職工投資的錢虧進去了,職工只會罵我。」
「這麼說,你成立職工持股會、租賃經營國有股權的行為是自找苦吃,甘願吃虧上當啦?」一直沉默的檢察院反貪局處長莊衛東插言譏諷道。
「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是企業經營者一種自我加壓的做法;也是增強職工凝聚力,提高職工積極性的一種嘗試。現在看來,這的確不是一種對經營者公平的做法。」我不卑不亢地說。
「你把國有股權用自己控制的私人公司租賃了,動機是不是你在職工大會和中層幹部會上公開說的,共產黨辦不好企業?」劉主任接道。
「我何曾說過這種既沒有政治頭腦又沒有文化水準的話?再說信聯公司雖然算是民營企業,但不是我個人的私人公司而是集體企業。」
「你公開說的話也想抵賴?」劉主任有些氣惱地說。
「我的確沒有說過『共產黨辦不好企業』這種話。不過,我在談到國企改革的必要性時,的確多次講過『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不改革是死路一條,改革不引進民營企業來控股同樣是死路一條。』這是改革開放二十年的經驗、教訓證明了的,也是與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關於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決定精神完全一致的。顯然有人歪曲了我的原意。」
「沒有誰反對改革。問題在於不能以改革為幌子,對國有資產巧取豪奪。」劉主任顯然不願在這個十分專業的問題上深談下去。或許他知道我在北京工作時,曾經出版過有關國企改革方面的專著,在理論上爭論不僅是無益的,而且不能占到上風。又或許他認為我講得本來就有理有據,內心認可了我的說法。
我毫不示弱地說:「我推行的改革不存在巧取豪奪的問題,這是老孫的誣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