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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19:22 作者: 感悟生活
我說:「我這邊十萬火急,請您儘快將核實的情況告訴我。」
石總當時很慡氣地說:「沒問題。」然後又客氣地問了我家人的情況,就掛了電話。
在我被第一次起訴之後,我才知道所謂上交上級公司6萬元管理費純屬誤解,這筆錢另有用途,加上我補寫支付憑條和謊稱向姚麗借款這兩件事,後來成為司法機關對我採取強制措施的「抓手」,無疑也是造成我的親信部屬對我懷疑,甚至背叛的一個重要因素。
現在想來,我自作聰明設計的對抗檢察機關的串供做假行為,無疑進一步加劇了姚麗等親信部屬對我貪污、受賄的懷疑。以致後來檢察院找姚麗談話不到10分鐘,她就將我指使她補寫6萬元支付憑條、做偽證向她借錢的串供行為和盤托出。辦案人員在得到姚麗這樣的口供後,自然會對我產生貪污、受賄的強大心證。後來錢文韜在檢察官找其談話時,憑義氣為我刻意掩飾的偽證行為,直接導致他被檢察機關當場刑事拘留。可以說,我上面這些紮緊籬笆的行動最終害人害己,真是作繭自縛!
如果時間能夠倒流,我定會不做這種無謂的多餘動作。只是我從公司小金庫中取走的那6萬元,由於當時受到上交「管理費」的記憶錯誤誘導,終究還是一個繞不過去的檻。除非不做任何台面下的交易,否則企業設立小金庫就難避免,而這本身就是每一個想做事的企業家的致命罩門,相信中國企業極少能夠通過嚴格的司法審查。
當時,我絕對相信自己完全合法經營,沒有想過自己真的會出事,只需要對一些很小的交際往來做一些補救措施,以免連累上級領導和公司重要客戶。我只是感到看來這回檢察院不會象前兩次公安局那樣客氣,可能大張旗鼓地進駐公司調查。我始終擔心的是,這樣一來必定謠言四起,一是影響公司正常經營,二是影響唐總的形象。這是我最大的擔心,根本就沒有想過自己真的有任何危險。
在經歷九死一生之後,有時我會偶爾想起,要是當初沒有這兩個找部下做偽證的錯誤,檢察機關是否會因為康達股票違規的事對我動手?是否因此導致我的部下誤認為我真有問題而配合辦案機關對我亂咬一氣?
2009年底,當我決定著手寫這個長篇紀實時,就上面兩個問題,請教了好幾位過去熟悉的商界和司法界的朋友。
只有個別人認為,如果檢察院沒有我涉嫌貪污6萬元這個「抓手」,應該不會輕易動我,畢竟對一個有影響的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需要一定證據;大部分人認為,有市委馬書記那個嚴厲批示,有孫明海在背後活動,只要康達股票違規交易的事情一出來,即使沒有6萬元的事也會抓我,甚至一開始就從證據上把股票違規交易的事做死,那樣才真正叫我死無葬身之地。所以,他們說我應該感到慶幸,冥冥之中幸運之神保佑了我。
至於後來親信部屬的背叛,大家一致認為,公司一把手出了問題,當事人面對牢獄之災這樣的巨大威脅,推卸責任是人的本能,何況除了公司證券投資部經理劉心宇,其他人的確是糊裡糊塗被卷進去的;而一旦我被抓,短時間內曹志雄或許會觀望,時間一長他就斷定我已完蛋,自己取而代之成為東南貿易集團的實際老闆,其他人不聽命於他則面臨解聘的危險。
大家共同的結論是,即使沒有我前面這兩個自作聰明、作繭自縛的錯誤,在巨大的利益誘惑和巨大的危險壓力相互作用下,任何親信部屬的背叛都是必然的----除非他們是聖人而不是凡夫俗子。或許一些有良心的人,在真相大白之後,心中會略有內疚而已。
至於中國貿易集團分管財務的副總裁後來故意隱瞞真相,玩弄落井下石的政治權謀,則是中國官場司空見慣的事,只怪我當年政治經驗不足,主動落入人家陷阱而已。
我相信朋友們這些分析意見,不是對我的心理治療和空洞安慰。因為在我與他們探討這個問題的時候,他們應該能看出我在一家大型外商獨資企業中擔任CEO五個年頭,已經混得如魚得水,談起過去的事情就好象在說別人的故事,我對任何人只有心存感激而沒有絲毫的怨恨。書包網 電子書 分享網站
015、回京匯報
第五章 四處求助
015、回京匯報
在我做了一番自查自糾、堅壁清野的工作後,2001年3月初的某一天,我懷著內疚的心情把近來檢察院的動作,打電話向中國貿易集團唐總做了匯報和檢討,我特別提到可能有人借題發揮,給他和集團公司造成不良的政治影響。唐總只冷冷地說了一句:「你回來一趟吧」,然後就掛了電話。
我乘當晚臨江到北京的最後一班飛機回到北京。中國貿易集團分管財務和東南片區的副總裁石偉良親自到首都國際機場來接我,一見面就熱情地說:「明達,你辛苦了。」
我記起從小金庫支付過集團兩筆管理費的事,來不及客氣,立即小聲問:「我們上交的那11萬元管理費的事,你查過沒有?」
石總豪慡地說:「這事耀成同志知道,你就別管了。」
石總以「耀成同志」稱呼部長,是一種十分正式、親切的官場稱呼。中國官場中,不帶姓氏,以名字加同志的稱呼,上級用於下級表示親切、平易近人;用於平輩之間,表示對被稱呼者的尊重,同時表明雙方之間關係比較密切;用於下級對直接上級的稱呼,則不僅反襯領導平易近人,同時表明自己與領導關係密切;但若交流雙方職務相差很大,下級對高層領導以此稱呼,則顯得托大而不倫不類,必須稱呼對方官銜才得體。
石總既然說部長已經知道此事,我就不便再多問。一番客氣過後,我倆先後上車。
石總這麼一句豪氣干雲的話,打消了我對補寫的6萬元支付憑條的最後一絲疑慮,當然也失去了最後一個補救的機會!
石偉良是中國貿易集團分管財務的第一副總裁,此前擔任國家貿易部財務司司長,年齡比我大、職務比我高,論私交卻不如我跟部長那麼親密。象石總職務這麼高的領導,很少親自到機場接人,尤其我還是他的部下,一方面可見唐總已經意識到事情的嚴重,另一方面說明當時我在集團地位比較特殊,深得領導的器重。
唐總今年才49歲,在省部級幹部中屬於年富力強、大有作為的幹部,隨時準備在政治上有所作為。一旦部長進一步升遷,石偉良是強有力的集團董事長競爭人選。唐總多次明確讓我跟石總多接觸,似乎在幫助我進一步密切與集團領導的關係,為今後開展工作和繼續進步打下基礎。儘管我到東南公司後,給部長增加了很多麻煩,多次受到他的嚴厲批評,但畢竟我屬於他一手提拔的幹部,屬於官場所說的「自己人」之列。
汽車飛馳在返城的機場高速公路上,開車的是部長的專職司機老趙,過去我擔任部長秘書時,他屬於我管理的部下,保密上沒有任何問題,所以我和石總在車上就聊了起來。
「唐總身體怎樣?」
「很好。他讓我來接你,安排你今晚住長城大酒店,離集團只10分鐘路程,明天上午8點半他在辦公室等你。」
「記得這是我第6次為告狀的事回京了,給集團、給您和唐總添了很多麻煩,真是對不起。」
「都是為了工作,客氣話就不用講了。小張最近怎樣,工作落實了沒有?」
「她很好,工作正在找,我沒有管她。」其實妻子張曉茜的工作已經安排好了,只是我不想跟他多扯私人問題。
「小張不容易,嫁了你這個工作狂。」
「年輕時不努力多做點事情,老了會後悔的。」這的確是我的心裡話,也反映了當時我的狂妄心態。
我妻子張曉茜。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碩士畢業,原來在國家貿易部一家直屬企業工作,在我調任華貿東南公司兩年多後,她所在的公司破產關閉,一年前帶著兒子來臨江與我團聚,所以我每次回京就直接住酒店。
第二天上午,我提前到了唐部長的辦公室。部長進來後,關心地問我最近身體怎樣,胃病好了些沒有,臉色溫和、親切。與我擔心的相反,沒有象前幾次因為群眾匿名信把我叫回北京那樣,見面就一頓聲色俱厲的教訓。
我給他泡了一杯茶,坐下來匯報說:
「這次情況與前兩次公安查案不一樣。前兩次公安是根據群眾舉報,直接找我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範圍有限、目標明確,而且公安著便衣進公司,沒有在外面造成任何影響。這次不同,一是市委馬書記有嚴厲而明確定性的批示,二是孫明海到處托關係在背後使勁整我,三是李惟康親屬和一幫被我處分過的幹部跟著起鬨、提供「炮彈」。現在臨江市檢察院根據內參提供的線索,已經在外圍展開全面調查,聲勢造得很大。我擔心會影響到集團和您的形象。」
「你跟我說實話,自己是否真的經得起檢查?」部長微笑著說。
「絕對沒問題。我要有任何違法犯罪問題。法律規定貪污、受賄的立案起點是5000元,實際上臨江內部掌握的立案標準是2萬元以上,無論多麼嚴格的審查,他們都找不出財務上哪怕5000元的問題。若我真有任何的貪污、受賄,那是自作自受,絕對不會給您添麻煩!」
「我最擔心的你自身是否過硬。如果有任何問題,你趁早跟我講清楚,一起想辦法。」部長盯了我一眼,表情既關心又嚴厲。
「絕對沒問題。」我再次表態。
「你跟孫明海談過沒有?」
「談過,他讓我打600萬元給他。」
「你立即給他呀。」
「這明顯是一種訛詐。現在這個情況,我擔心給他600萬不但不起好作用,反而會讓檢察院認為我自身不乾淨,所以才接受孫明海的脅迫。」
唐部長沉思了一下,說:「你講得也有道理。只要你自身做得正,沒把柄落在人手裡,就不用怕。我讓你回來,主要是讓你回京休息一下,放鬆放鬆。你休息兩天就回去,有什麼情況可以直接給我打電話。石偉良分管你那塊,等會你把情況跟他說說。」
016、辦案人員進駐公司
作為他信任的部下,我們又隨意談了一會中國貿易集團人事和經營方面的事。部長高興地說到最近幾起招商引資、推進現代企業制度試點方面的進展情況;也氣憤地談到改革中由於幹部、職工思想觀念跟不上,或者是觸及了一些人的切身利益,幾家企業出現了主要領導撂挑子不配合、職工上訪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