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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4:19:22 作者: 感悟生活
    「沒有資產也就算了,可是留下一大堆債務,將來我怎麼交待?」孫明海不敢與我正面交鋒,只是堅持自己的不滿。

    我有點生氣地嗆道:「華貿東南公司不欠任何個人一分錢,欠企業的錢都有抵押或資產保全,欠銀行的錢已辦理停息掛帳手續。企業的債務糾紛由企業承擔民事責任,你個人有什麼交待不交待的。」

    「哪裡是你說的這樣輕鬆,光應付討債的就頭痛。」

    「做企業沒有不煩心的,何況現在應付的帳款只涉及兩家大型國有企業,他們從不派人來討債,何況還有不動產做抵押。我把職工都分流了,只留給華貿東南公司7個人,加上你帶來的管理人員也就十多人,一年開銷不到100萬元。收入方面,不說能清回多少欠款,一年光房租和投資東南貿易集團的回報兩項固定收入,最保守估計就有500多萬元,現在你手上就有60萬元現金、隨時可以變現的70萬元債券、5部小車,我不懂你到底擔心什麼。」我逼視著他。

    「屬於華貿東南公司的,我一定都要收回。」孫明海氣急敗壞地說,完全撕下了假裝的面具。

    「你能不能說得具體一些,哪些是該東南公司的?」我記起是來妥協的,微笑著冷靜地說。

    「沒有什麼好談的了。你記著,在臨江就得聽臨江的!」

    「聽臨江的不一定就是聽你老孫的呀。你怎麼這樣說話!」

    「是不是聽我老孫的,過幾天你就知道了。」老傢伙得意洋洋地說。

    「我已經知道了。馬書記的批示我也看到了。」我不卑不亢地回道。

    「實話告訴你也沒什麼。臨江日報內參的文章是我寫的,馬書記在內參上批示更不是偶然的。」

    我雖然已經知道這個答案,但此時仍然說不出的痛苦和恐懼。我充滿屈辱地以和解的口氣道:「我們畢竟曾經是朋友,是不是我們還有妥協的餘地?」

    「當然有,就看你怎麼做。」老孫看出了我這個以往強人的驚恐和軟弱,得意道。

    「你要我怎麼做?」

    「很簡單,東南貿易集團立即打回華貿東南公司600萬元資金。東南貿易集團總裁由我委派。」

    「東南貿易集團總裁由董事會聘任,我只有推薦權。華貿東南公司只占7個董事席位的兩個,由你們派出總裁的要求我無法滿足。給你600萬元的事,你提出一個正式的理由,只要法律上沒問題我可以答應照辦。給你600萬元,馬書記能收回成命?」

    「馬書記不能收回成命,但我可以讓檢察院具體辦案人員放你一馬。」

    「檢察院怎會聽你的?」我追問。

    老孫停了一下,警惕地說:「這我不好說。但我肯定有辦法。」

    「東南貿易集團不是我私人企業,以什麼名義打這600萬元?」

    「這我不管。」

    「很遺憾,我想不出這600萬元如何走帳。」

    「那你看著辦吧。」孫明海威脅道。

    一股豪氣直衝腦門,我決定結束這種無望、荒唐的妥協。我冷冷地說:「老孫,我們以後再說吧。」回頭向吧檯招了招手,叫道:「服務員,買單。」

    011、外有強敵內有隱憂

    第四章 紮緊自家籬笆

    011、外有強敵內有隱憂

    2003年2月下旬,我跟孫明海見面後沒多久,陸續接到幾個有關檢察院開展外圍調查的警訊。

    先是公司財務部經理金偉良找我說,工行臨江分行一位領導專門找他去,告訴他臨江市檢察院二分院去了兩個人,查東南貿易集團的一筆貸款,複印了有關材料,什麼目的沒有說。這位領導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他當時只好含糊應付了過去。

    我把孫明海告狀的事簡單跟他說了。金偉良擔心地問,不會有事吧。我說,絕對沒事。金偉良問銀行那邊怎麼答覆,我說你簡單跟他講,因為東南公司下放的事,接收單位在告我的狀,檢察院應該是做外圍調查。

    接著公司法律顧問劉佩英律師來電說,她負責處理的江蘇南京的那筆欠款糾紛案,法官打電話給她,說是臨江市檢察院二分院去了幾個人,複印了所有卷宗資料就走了,什麼目的沒有說。她問我是怎麼回事。我把孫明海告狀的事說了一遍,劉律師勸我小心點,並說這兩天她出庭的案件多,有點手忙腳亂,過兩天一定來公司看我。

    過了幾天,一名早已調離華貿東南公司的原副總經理,讓一個我倆都認識的朋友給我打來電話,說是臨江市檢察院二分院來了二位檢察官找他,問了很多華貿東南公司財務上的事,尤其是小金庫的情況,他都如實說了。檢察院的人臨走時,特別告誡他不得與我聯繫。我告訴他是華貿東南公司下放引起的,讓他轉告那位老同事放心。

    最讓我震驚的是,華貿東南公司前任總經理李惟康妻子打來的一個電話,咬牙切齒地說:「檢察院馬上要抓你,我終於看到了你的報應!」說完啪了一聲掛了電話。

    她這樣恨我,當然是有原因的。1997年1月我到華貿東南公司任常務副總經理時,前任總經理李惟康已是63歲,處於退而未休的狀態。他在過了60歲的時候不願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以企業改革處於非常時期為由強烈要求再干幾年,其實是不願意交出手中的權力。後來,上級抓住他廉潔自律方面的一個重大缺失,強行免除了其職務,派了新的總經理過來。可是前後兩任總經理分別呆了不到一年,就被雪片似的職工匿名舉報信告垮,以致後來無人敢到公司任職。這是當時國家貿易部派我到華貿東南公司任職的一個原因,幕後操縱人很有可能就是李惟康。明眼人都知道,我是來接任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職務的。李惟康知道我曾是唐部長秘書,表面上對我比較尊重,實際上處處對我提防。

    這時的華貿東南公司早已不復當年的輝煌,計劃經濟時代留下的雄厚家底,被近幾年期貨、房地產上投資損失了4個多億;加之走向市場經濟之後,幹部職工的經營觀念和作風,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生意做一筆虧一筆,光是收不回來的應收帳款就有5個多億;每年人吃馬喂,經營、管理兩項費用高達3800萬元。公司資金只出不進,職工人心惶惶。到李惟康退休年齡時,公司已是日薄西山,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作為一個資產總額近20億元的大公司老總,李惟康當然不願交出手中權力,況且部里也有人為他說情。

    這樣拖了快一年,李惟康犯了一個重大錯誤。當時國務院出台房改政策,決定在1996年底停止一切福利分房。李惟康在一些親信的鼓動下,擅自決定在年底政策關門前突擊購買一批職工福利住房。於是,公司從銀行貸款6000萬元,購買了一批商品房,當時臨江市中心商品房價格才每平米6000元左右,公司領導包括已經退休的幹部,在原有住房基礎上,科級按每人60萬元增配,副處級按90萬元增配,副總經理(正處級)每人按140萬元增配,總經理(副局級)則按200萬元標準增配。

    這次違規突擊、超標分房的事,在一個月後暴露。因有部分職工對分房方案有意見,向國家貿易部和臨江市有關部門寫信舉報。這個典型案件一下子引起了各方面的關注。華貿東南公司黨的關係按屬地原則管理,掛在市經委。經市紀委與中紀委駐國家貿易部紀檢組聯合調查,市紀委做出處理決定,對華貿東南公司突擊分房問題通報批評,並要求收回黨員領導幹部多占住房。國家貿易部藉此機會,免去了李惟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職務。

    接替李惟康職務的前後兩位總經理,因一直都被職工匿名信搞得焦頭爛額,對執行市經委要求收回多占住房的文件根本就無法執行。直至我接任總經理後,才收回了大部分多占住房,而對那些聲稱不要黨籍、賴著不退的幹部,上報市紀委也是束手無策,最後不了了之。被收回當時價值近200萬元住房的李惟康一家,加上其他被強行收回多占住房的一批中層以上幹部,因此對我恨之入骨。

    更冤枉的還在後頭。1997年5月,國家貿易部審計局對李惟康進行離任審計,查出他以合作投資名義借給幾位個體老闆6000多萬元,並且全部不能收回,因此向臨江市檢察院舉報。1997年10月,臨江市檢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將李惟康刑拘,隨後逮捕。1998年7月,李惟康被臨江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3年有期徒刑。法院最後認定的挪用數額僅200萬元,其他據稱經領導班子口頭商議,只能算工作失誤並不構成刑事犯罪。

    十分巧合的是,檢察機關對李惟康立案偵查時,正是我配合市紀委強行收回領導幹部多占住房的關鍵時刻。此前李惟康聲稱不要黨籍也絕不退房,他不退其他人也觀望不退。雙方僵持不下時,檢察院來人請求我配合調查李惟康涉嫌挪用公款的事。我陪同檢察院兩位檢察官找李惟康談話。談話後,李惟康知道事態嚴重,檢察官一離開,就緊跟我進了辦公室,渾身顫抖著對我說:「程總,這次你無論如何要救我!我承認前一陣子對抗市紀委退房問題上是十分錯誤的,給您增添了許多麻煩。我立即退房,明天就辦過戶手續。請求您讓檢察院放我一馬。」我客氣地說:「這次檢察院找您,真不是我舉報的,再說司法機關辦案,我只有配合的義務,能起的作用十分有限。」李惟康還是不斷地向我求情、認錯,顯然他根本不信我的解釋。

    雖然領導幹部退房問題就此迎刃而解,但由於我此後配合檢察機關辦案,加之先前李惟康在退休問題上與上級矛盾的心結未除、在退房問題上又與我和市紀委有過一段時間的對抗交鋒,李惟康的被捕和判刑,其親人、朋友自然歸咎於我這個新來者的打擊報復。

    李惟康妻子這時打電話來嘲笑,說明孫明海與李惟康兩股勢力已經攜手合作。很可能孫明海在半年前就已著手調查我的材料,打算在辦理完華貿東南公司下放手續後對我致命一擊,與李惟康的妻子和親信部下合作整我,雙方必定一拍即合,難怪孫明海能得到那些似是而非的舉報線索。

    這是對我最為不利的情況。但我自認嚴格依法辦事,經得起司法機關的審查。但臨江市檢察院如此快速、全面出擊,仍是出乎我的意料。

    我象是一隻被人緊緊追捕的獵物,痛苦而無助。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012、清查小金庫

    隨後的日子裡,我強烈感受到周圍環境正發生微妙的變化,一種被周圍親信部屬疏遠的陌生感迅速地漫延開來。

    儘管我感覺幾位親信在有意、無意中躲避著我。我認為不能坐以待斃,既然親信們已經不能信任,有必要親自出面組織一次財務規範性、合法性的內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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