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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3:16:37 作者: 卓牧閒
真是長江後浪推前浪!
黃局正感慨自己是不是老了,本應該第一時間向關局匯報這個好消息的韓博竟然「出爾反爾」,反悔起之前的決定。
「學平,你有沒有給馮大打電話,你現在什麼位置?」
黃局一頭霧水,剛走出市局、剛給老前輩打完電話的高學平更意外,急忙道:「報告韓局,我剛給馮大通完電話,正準備去火車站買票。馮大說川下派出所的同志很幫忙,正在想辦法幫他找車,大概11點半前能趕到市裡的火車站與我匯合。」
「學平同志,我認為計劃要作一些調整,你先不要去火車站,立即給馮大打電話,請他暫時不要往你那兒趕。」
「韓局,我們都準備好……」
「執行命令。」
「是!」
領導的話就是命令,理解要執行,不理解一樣要執行。
儘管被搞得莫名其妙,高學平依然果斷結束通話,緊急聯繫正準備從川下出發的馮錦輝。
嫌犯正在東海等著老馮去抓,已掌握身份證信息、外貌特徵和手機號等基本情況,想找到嫌犯並不難,為什麼要調整行動計劃,為什麼要在這個關鍵時刻叫停,黃副局長越想越糊塗,忍不住抬頭問:「韓局,怎麼了?」
「現在讓老馮他們趕過去不合適。」
韓博搓了把臉,坐下解釋道:「我們現在雖然掌握不少情況,但萬一嫌犯沒辦理暫住證,東海市局治安部門的外來人口記錄里沒有他,光有一個手機又有什麼用?東海那麼大,本地人口和外地人口那麼多,人海茫茫怎麼找?」
「上技術手段!」話說出口黃副局長突然意識到嫌犯是在東海,而不是在自己的轄區,不管哪個地區的公安局,技偵部門都很忙,就這麼跑過去請求人家協助不是一件容易事,沉吟道:「哎呀,想想是挺麻煩的,王東過去都不一定夠份量,實在不行你親自跑一趟。」
「黃局,我跑一趟倒沒什麼,關鍵我去也不一定管用。」
韓博習慣性摸摸鼻子,說道:「《刑事訴訟法》對技偵措施的主體、適用範圍、程序和期限等有明確規定。我們公安機關在立案後,只有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的需要,經過嚴格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偵辦2.27案時採用技術手段完全符合適用範圍,畢竟是多人作案,手段殘忍,且能確定其中至少有一個嫌犯為吸毒人員。被他們取走的十幾萬贓款,看似不少,但作為毒資真算不上多,贓款花完極可能會繼續作案,嚴重危害社會。7.11案嫌犯的情況與2.27案完全不同,幾個資料庫里都沒有他的指紋或DNA等信息,也就是說他在殺人之前沒有前科,殺完人之後很可能沒有再作案,在這個情況下定位其手機、監聽其通話,就相當於濫用技術偵察措施。」
命案不是大案什麼算大案,讓一個殺人犯在社會上轉悠就是嚴重危害社會!
不過他的顧慮有一定道理,如果東海市局領導不同意,並且完全有理由拒絕提供這方面的協助,讓馮錦輝他們就這麼跑過去真很難抓到嫌犯。
黃副局長點點頭,正打算問問接下來該怎麼辦,高學平再次打來電話。
「學平同志,我認為我們不能打沒把握的仗,從你匯報的情況上分析,我們至少現在具有兩個優勢條件,一是嫌犯警覺性並不高,以為我們公安機關查不到他身上。二是當地同行很幫忙,在確認嫌犯是不是兇手的過程中並沒有起疑心。」
「韓局,您是說誘捕?」高學平下意識問。
「騙他回去風險太大,從東海到南河幾百公里,這一路上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完全可以變通一下,請當地同行再幫幫忙,比如找個藉口,有哪個人要去東海打工,問問他在哪個區哪個工地,工資怎麼樣,能不能按時發放。」
「我們在這邊做工作,派一個抓捕小組去東海待命?」
「我就是這麼想的,學平,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但心急吃不了熱豆腐,離勝利越近我們越要保持清醒,考慮得越要全面。」
有川下派出所長丁陽幫忙,想想辦法,嫌犯的具體位置應該能套出來。
不能親手抓捕嫌犯確實很遺憾,不過案件辦到這一步,誰也無法否認識2011.7.11案是「積案辦」破獲的,如果就這麼興沖沖跑過去卻撲個空反而適得其反。
高學平反應過來,連忙道:「韓局,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回嫌犯老家的路上注意安全,已掌握嫌犯的基本情況,可以說案子已經破了一半,不要急,一定要穩住,尤其在套問其確切位置時務必把握好火候。」
「是!」
「就這樣了,還是那句話,等你們的好消息。」
……
馮錦輝剛開始一樣想過「誘捕」,之所以沒請丁陽幫這個忙主要是擔心打草驚蛇。接到高學平的電話,頓時意識到局領導的顧慮有一定道理。
人口流動性太大,東海那樣的國際大都市外來人口跟深正差不多,如果東海同行那兒沒他的記錄怎麼辦,求東海市局技偵支隊協助用腳趾頭想都知道會有多麻煩。
幸好大晚上車不太好找,不然車找來了還要打發人家回去。
馮錦輝把手機揣進口袋,再次走進所長辦公室,丁陽下意識問:「馮大,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