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0頁

2023-09-24 23:16:37 作者: 卓牧閒
    很難說東萍市將來有沒有嫌犯潛逃到國外,韓博很樂意跟戰友同事分享這些經驗,接著道:「但追贓的難度和程序,跟追逃完全不一樣,比追逃要複雜。追逃,只要是人就一個長相,有體貌特徵和信息。追贓就不一樣了,一是各個國家執法機構對於追繳贓款的法律規定和具體操作的規定各不相同,幾乎每一個案件的追贓工作都要臨時地去研究相關國家法律法規,這就使得追贓的過程非常漫長。另外,追贓的證據要求也非常高,資金的流轉,不像人員流動那麼特徵明顯。我們這次追贓相對容易,因為突破口是從地下錢莊打開的,一共轉出去多少我們早就掌握了。如果之前沒掌握,連線索都很難找到,沒有痕跡。還有一些是通過項目等所謂正常合法的手續,走的是正常的銀行渠道,這就要證明這筆錢是他的涉嫌犯罪所得,一些國家對證據的要求特別高。所以不管客觀原因還是案件原因,追贓都要比追逃滯後一些。」

    第738章 探監(一)

    這可能是最後一次見郝英良,韓博心情十分複雜。

    郝英良幹過許多壞事,同樣做過不少好事,一些好事直到檢察院提起公訴才為人所知。他的初衷不完全是為獲得什麼榮譽,不是想通過榮譽光環加身而自保。

    他不同於那些「江湖」出身的黑老大,他既有惡的一面,也善的一面。他良知未泯,試圖通過不斷回報社會完成對自我的救贖。

    據說東萍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時,東萍、礦區及其老家有3000多人聯名為他求情。一些接受過他幫助的孤寡老人甚至走幾天山路,再搭乘汽車,輾轉兩百多公里趕到法院門口,聲稱要替他頂罪。

    如果之前的事能跟翻書一樣翻過去,他對社會真沒什麼危害。

    作為一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韓博發自內心地不希望他被判處死刑,不想看到他被押上刑場;但作為一個人民警察,作為一個法學碩士,韓博對判處死緩很不理解。

    他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安全生產事故,串通投標,非法經營,故意毀壞財物,妨礙公務,行賄,尋釁滋事,窩藏,洗錢……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從嚴從重追究其刑事責任!

    「怎麼會死緩,怎麼能死緩?」韓博看著車窗外的山崖,喃喃地說:「難怪他不上訴,但就算他不上訴,檢察院也應該抗訴。」

    省第二監獄坐落在深山裡,山路不好走,遠在省城開會的孟衛東再三交代,不許他一個人開車去。

    他雖然工作關係暫時不會轉走,但誰也不認為兩到四年駐外任期結束之後,上級會讓他這樣重點培養的高素質民警回東萍。姜學仁過兩月便要退居二線,覺得跟他相處的機會將越來越少,主動提出一起去二監。

    有司機說話不太方便,姜學仁親自開車。

    韓博認為判輕了,姜學仁並不意外,扶著方向盤解釋道:「之所以輕判有三個原因,一是吳俊被撞死時他去法國找杜茜,用他的話說『事前不知、事中不知、事後才知道的』,錢中明也聲稱這事跟他無關,是自作主張瞞著他幹的。所以法院認為他授意、指使他人殺害吳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他需要明確的授意指使嗎,只需要一個暗示就夠了。」

    「所以說他很狡猾,不管幹什麼事都不會給人留下口舌實。而且他組織領導的涉黑團伙很一般的團伙不一樣,團伙主要成員全是他從礦井裡救出來的,那些人對他死心塌地,願意為他賣命。」

    「錢中明一個人扛了?」

    「吳俊的事錢中明一個人扛了,開始死不開口,聽說郝英良沒能順利偷渡出境,態度一下子變了,對指使丁長桂撞死吳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們之間真有默契,雖然之前誰也不認為我們會動他們敢動他們,但我們一動手他們就知道該怎麼應對。」

    過命的交情,跟那些用金錢糾集起來的烏合之眾真不一樣。

    並且他們後來已不再是一個簡單的涉黑團伙,完成原始積累,搖身一變為港資企業高管,在一心搞經濟建設、上上下下對招商引資非常重視的大環境下,他們一個個登堂入室,成為地方黨政領導的座上賓。

    通過與級別不低的領導幹部經常打交道,他們清楚地明白這個「遊戲」該怎麼玩,贏了皆大歡喜,輸了就要有輸的感悟,不能抱不切實際的幻想,態度決定一切,只有坦白只能爭取到從寬。

    正如韓博所預料的一樣,姜學仁接著道:「二是認罪態度好,主動配合,積極檢舉揭發,交代出許多我們和省紀委專案組之前沒掌握的問題,有立功表現。」

    「三是他幹過一些好事,有很多人幫他求情?」

    「嗯,幾千人幫他求情,有孤寡老人,有貧困兒童,甚至有不少基層的黨員幹部。我們以前只知道他捐建過希望小學,後來才知道他早在七年前就在老家修橋鋪路,就開始捐款扶助孤寡,資助貧困的孩子上學。」

    「前前後後一共捐過多少?」

    「杜茜一直在外面幫他奔走,杜茜開始知道的也不多,後來在一些受過他恩惠的熱心人幫助下,對他這些年的捐贈進行統計,懇求接受過他捐贈的單位和個人出證明,有些單位和個人願意出面,有些單位和個人不願意,能證實的有一億兩千多萬。」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