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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3:16:37 作者: 卓牧閒
「劉濤!」
年輕的技術民警脫口而出道:「田麗娟要跟他離婚,既不打算給他錢,也不想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他惱羞成怒,於是痛下殺手!」
劉濤到現在都沒找到,確實可疑。
韓博想了想,還是搖頭道:「有這個可能,但可能性不大。他要是對岳母和自己的孩子痛下殺手,並偽裝成財殺現場,那麼他不可能不考慮到我們公安機關遲早會懷疑他,畢竟他跟田麗娟的鬧離婚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來這兒也不是鬧過一兩次。」
李耀新想想因家庭矛盾引發的那些命案案例,不禁說道:「韓局說得對,如果他決定殺岳母和孩子,那他整個人應該瘋狂了,會抱著玉石俱焚的想法,根本不擔心被抓,不想活了,不怕槍斃!」
「所以大多因家庭矛盾殺人的嫌犯,殺完人之後很從容,要麼主動去公安機關自首,要麼呆在原地等公安抓。」
韓博頓了頓,又說道:「而且在目標選擇上也有問題,他最恨的是誰,肯定是田麗娟。如果是我,我會第一個殺害田麗娟,然後才是岳母。他父母全健在,全有退休工資,從角度看就算殺害妻子和岳母,也不太可能對孩子痛下殺手。」
「那些殺孩子的,是擔心自己被槍斃後孩子沒人照顧。」
「所以說他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李耀新走到門口,從門口走到死者遇害的位置,蹲下琢磨了好一會兒,抬頭道:「韓局,想了想去又回到原點,劉濤不太可能是兇手,兇手不太可能一開始就抱有殺人劫財的想法。要是有,他不會選擇這樣的目標。那麼屋裡有人,他為什麼還會進來?」
第700章 財殺還是仇殺(二)
韓博相信搞清兇手是怎麼進來的很可能是破案的關鍵,仔仔細細觀察痕跡,根據分局民警了解到的情況和標記以及滿地陶瓷碎片重建起兇案現場。
「案發時隔壁鄰居聽到這邊有動靜,但不是特別激烈且時間較短,說明兇手跟被害人並沒有發生特別激烈的爭吵,整個作案過程用時並不長。」
韓博來回踱了幾步,蹲下身指著門框方向:「結合現場,可以推測出兇手先抓起飯桌上的盤子,扔向從臥室出來的盧芳。可能太過緊張沒砸准,也可能盧芳反應迅速及時躲開了,盤子砸在客廳與臥室的隔斷上,摔到地下摔碎了。」
李耀新點點頭,走到隔斷的門框邊比劃道:「兇手一擊不中,衝上來用左手掐住盧芳脖子,將盧芳死死頂在門框上,右手拔出水果刀或匕首之類的兇器,對著盧芳胸部和腹部就是一頓亂捅。」
「盧芳用雙手抓過撓過,但沒有抓破兇手皮肉,甚至沒能揪下一塊布條、一顆紐扣」一個技術民警很默契地扮演起被害人角色,讓李耀新掐住他脖子,雙手也比划起來。
跟領導一起重建現場的機會不是什麼人都有的,另一個民警跑進臥室又跑了出來。
李耀新正愁沒目標,立即抬起右腿:「孩子聽到動靜出來了,兇手騰不出手,一腳把孩子踹到牆角里,可能擔心盧芳沒死,又捅了幾刀才過去捅孩子。」
「確認兩個人全死了,他開始翻箱倒櫃,拿走所有財物,想起被害人有一條金項鍊,又跑過來一把揪斷,這條勒痕就是這麼造成的,然後才倉皇逃竄。」
「房門是順手帶上的,但跑得卻很匆忙。」
韓博走到門外,指著昏暗的走廊說:「逃跑的時候沒注意腳下,撞到鄰居堆在走廊的煤球,滾得滿地都是,一些已經碎了,所以他左腿和上衣左下角應該沾上了蜂窩煤的黑色灰跡。」
這才像破案!
李耀新越來越興奮,脫口而出道:「財殺,應該是財殺!兇手很可能一開始只打算入室行竊,結果進來後發現屋裡有人,顧不上威脅或根本沒想過威脅,直接痛下殺手,殺人滅口。」
「可是他事前難道沒踩過點,沒試探一下屋裡有沒有人?」
「入室行竊的大多是慣犯,從作案手法上看也應該是慣犯,他不可能犯這樣的低級錯誤。」
「水房在那邊,廚房是公用的也在那邊,可能他試探時被害人確實不在屋裡。」
「如果是這樣,他會直接進來,而兩個被害人應該是從外面進來撞上的,而不是從臥室里出來看到兇手的。」
「也可能兇手比我們想像中更謹慎,他確認屋裡沒人,知道走廊沒人,但不清楚門洞外面有沒有人,在他走出去觀察的時候,兩個被害人正好從水房、廚房或廁所回來了。」
「有這個可能,水房、廚房和廁所全在外面,被害人進去的頻率很高。」
韓博越想越有道理,注意力再次集中到門鎖上,用不容置疑地語氣說:「門鎖完好無損,不等於就是熟人作案,對一個入室行竊的慣犯而言,開這樣的鎖並不難。但不管採用什麼手法,使用什麼工具,只要不是原配鑰匙,都不可能不留下蛛絲馬跡,拆下來,把鎖拆下來帶回去好好檢驗。」
「是!」
「周局,我韓博,勘查結果顯示應該是單人作案,這應該是一起財殺,兇手極可能是一個從事入室行竊的慣犯,手印沒採集到,只提取一個不是很清晰足印,從足印的特種分析,兇手身高在1米68至1米7左右,體重115至120斤,中等身材,不過這些推算出的特徵只能作為參考。」
年輕的刑偵副局長雖然不太好伺候,但誰也無法否認其專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