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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3:16:37 作者: 卓牧閒
一是黨委政府考慮編制,不願意搞;二來一旦真分離開來想轉行政就難了,一些有抱負的技術民警同樣不太願意。
隊伍士氣不高,過去三年好幾個人辭職,全技術骨幹,想想就可惜。
警犬訓導隊更糟糕,主任自嘲自己是「狗倌」,在編的三個訓導員自嘲自己是「犬警」,輔警招一批跑一批,上次回來時只剩下四隻警犬。
當警察是為了理想,可是警察一樣生活在現實社會中,搞技術沒前途又沒待遇,並且隨時伴隨著瀆職等多方面壓力,他們的心情可以理解。
他們有難處,局裡一樣有難處,這種情況很普遍,不光南港市局。
韓博有這個心理準備,不止一次考慮過怎麼才能在現有條件下稍稍改變現狀,起身道:「董主任,我一定竭盡全力帶好三大隊,絕不辜負局黨委和局領導對我的期望。」
第301章 爭取與「爭取」
星期一,局領導幾乎全在單位,黨委會按時召開。
一個副支隊長任命,又不是分局長或支隊長,更不是討論縣公安局長的提名,無需如此勞師動眾。可以說人事任免只是黨委會的其中一個議題,局領導們重點研究的是經費,是錢!
「科技強警」說起來輕鬆,做起來沒那麼容易。
「物證鑑定及法醫檢驗中心」不是掛塊牌子所能成立的,需要花真金白銀採購先進的實驗儀器、計算機系統、鑑定檢驗所需的各種耗材及現代化的辦公設備。需要斥資裝修剛竣工不久的技術大樓,使其符合實驗室的標準。
局領導去兄弟市局乃至兄弟省份公安機關的技術鑑定中心考察過,韓博也結合實際情況拿出過幾套方案,不管採用哪一套方案,把鑑定中心搞起來一千五百萬都不一定夠,這不僅不算基建,而且不是一次性投資。
其它檢驗或鑑定是更新換代,DNA實驗室是新建。而DNA檢驗相對常規法醫物證技術及其它刑事技術而言,堪稱一個「消耗大戶」!
DNA檢材採集、提取、檢驗需要成本,做一個鑑定要花一百多,簡直是一個「無底洞」。以至於一些在南港市局前面「吃螃蟹」搞DNA檢驗的同行,由於經費短缺,上了設備卻無力承擔後續的購買檢驗試劑等運行費用,影響了計劃性和持續性。
市局一年經費才多少,當然要好好研究研究。
會議從早上8點10分,一直開到中午11點多,政治處同事紛紛去食堂吃飯,韓博正準備跟著一起去,局辦公室王主任突然走過來敲敲門,讓去三樓會議室。
「報告!」
「小韓,進來。」
「是!」
局黨委會看樣子已結束,會議室里只有陳局、孟局、刑偵支隊韋國強支隊長和政治處董主任。
韓博大步走到四位領導面前,再次立正敬禮。
小伙子每年回單位匯報工作,逢年過節打電話問候,已經很熟了,不是剛來報到的新同志。
陳局指指前面的椅子,一邊示意他坐下,一邊微笑著說:「小韓,首先給你通報一個好消息,經局黨委研究決定,我南港市局正式啟動DNA生物物證鑑定實驗室建設。考慮到投資比較大,籌建工作由孟局親自牽頭,你負責具體實施。為了搞DNA鑑定,為了提高我們在物證鑑定和法醫檢驗技術上的整體水平,市局準備了近四年,你一樣準備了近四年。勒緊褲腰帶,其它地方省省,鑑定檢驗中心我們能搞起來,相信一定能發揮出作用。不過你第一套方案里提到的DNA資料庫,我們心裡真沒底,想再次聽聽你的意見。」
在所有案件中,前科人員再次犯罪占很高比例。
且重新犯罪的罪名集中,其中重新犯盜竊罪的前科人員占總數50%以上,搶劫罪、詐騙罪和涉毒罪依次排在二至四位。
正因為如此,刑偵部門把刑事特情、陣地控制、刑嫌調控作為很重要的基礎工作,治安部門尤其基層派出所,把轄區前科人員管控也作為一項重要工作。
前科人員那麼多,警力那麼少,光靠盯是盯不住的,所以有條件的公安局全在搞前科人員指紋庫。
如果他們再犯罪,在作案現場留下指紋,那麼一比對就能比對出來。
可越是慣犯,反偵查能力越強,要是他們戴手套作案,指紋庫就發揮不出作用。於是國外同行想到了DNA,跟建指紋庫一樣建DNA資料庫。
這需要錄入大量前科人員的DNA信息,要採集檢驗大量DNA檢材。
錄少了不管用,錄入多了需要投入巨額經費,相比之下,建DNA生物物證實驗室遠比建DNA資料庫容易多了。
要砸錢的,而且要源源不斷往裡砸,局領導不敢輕易採用第一套方案可以理解。
從長遠計,早一天建資料庫比晚一天建好。
韓博想爭取一下,舉例道:「陳局、孟局、韋支隊、董主任,相比建DNA實驗室,我們現在建DNA資料庫確實有些超前。事實上直到去年,703才真正開始建全國第一個用於實戰的犯罪DNA資料庫。一共六個人,引進一台200多萬的基因分析儀,配備了一些輔助設備。自動識別儀改變了過去人工操作DNA的階段,其代價也頗為昂貴,建立一個人的DNA樣本大概需要200元,他們制定的目標是五萬人的樣本。」
五萬人,一人200,光檢驗錄入成本就需要一千萬,這是什麼概念!
陳局微微皺起眉頭,孟局和韋支隊若有所思,董主任掏出香菸示意他接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