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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3:16:37 作者: 卓牧閒
    喬興旺權衡了一番,提議道:「小韓,我們在這兒起不了多大作用,乾脆去你們分局,跟前兩天一樣再開個案情分析會。」

    出去走訪詢問的人基本上全回來了,是該聽一下匯報,韓博同意道:「可以,我們現在就去。」

    普通民警不要叫,只要叫上秦大和三個行動組長。

    趕到分局,跟昨晚一樣坐下,一個一個匯報。

    「喬局,韓局,我們越調查越糊塗,感覺不光鄒某有問題,被害人小紅一樣有問題。他們在做生意時很客氣很開朗,但在生活中卻顯得很神秘。從不跟人拉家常,別人問起來不是傻笑、裝聽不懂就是敷衍,不喜歡跟村民交往。農村婦女總有幾個好奇心強,喜歡刨根問底的。今天走訪詢問的結果自相矛盾,他們居然信口開河,跟她說老家是東山的,跟你說他們是南方人老家在浙省。在這個村說家裡有孩子,去那個村又說剛結婚沒孩子……」

    韓博倍感意外,不禁問道:「秦大,高長興同志掌握的這些新情況您是怎麼看的?」

    「這對小兩口有問題。」

    秦大隊長想了想,分析道:「我一直奇怪,他們為什麼不給老家打電話,賺到錢為什麼不往老家匯。現在解釋得通了,他們有家不能回,只能過這種顛沛流離的生活。」

    喬興旺脫口而出道:「有前科?」

    「有這個可能,可惜東山太大,浙省一樣不小,並且無法確認他們這些話的真假,我們掌握的情況又太少,不然可以給兄弟公安部門發協查函,看能不能與其它案件串並上。」

    韓博想了想,側身問:「秦大,能不能管這兩個省公安廳索要過去三年內的通緝令。如果照片和體貌特徵能對上,他們的真正身份就能水落石出,我們的案子也能好破一些。」

    通緝是有範圍的,只有大案要案的逃犯才會全國通緝(當時沒網上追逃)。

    要是沒範圍,個個可以發,什麼案子都可以發,通緝令會滿天飛,基層派出所什麼事不用干,要整天坐在單位看通緝令。

    秦大苦笑道:「這需要省廳協調。」

    以前找省廳很麻煩,現在找省廳很容易,喬興旺笑道:「請周處幫忙,他是我們02.28案的專案組長,這個忙他應該幫。實在不行可以找朱主任,我們是她的第二單位。」

    「好吧,今天太晚,明天上班我給周處打電話。」

    韓博在本子上記錄了一下,抬頭道:「黃隊,鄒某的去向查怎麼樣?」

    城東分局刑警中隊長搖搖頭,一臉沮喪地說:「我們這邊三個小組跑一整天,結果一無所獲。南、北、西三個方向公路沿線的交警隊、加油站、商店、旅館和攤販,對鄒某及他的無牌帶棚機動三輪全無印象。我們新庵境內沒有,其它地方更不會有,我感覺繼續查下去是做無用功。」

    「邱指,我們這邊呢?」

    「我們從分局門口一直走訪到思崗,同樣沒人見過,同樣一無所獲。」

    時間過去太久,見過也不一定有印象。

    韓博暗嘆了一口氣,微皺著眉頭說:「從哪兒來的查不下去,往哪兒去的查不出來,走訪詢問基本上就這個結果,總不能坐在家裡等線索吧?各位再辛苦一下,再堅持一天,明天繼續,明天到晚仍沒收穫,我們再想其它辦法。」

    第261章 不能就這麼結束

    在絲河鎮,每年除夕家家戶戶會用芋頭做一道菜。

    吃芋頭,遇好人,走好運。

    儘管吃芋頭容易過敏,每年總要吃一兩口,圖個好意頭,圖個吉利。

    今年在所里過的春節,良莊沒這風俗,大年三十沒吃上芋頭,一直伴隨自己的好運似乎因此沒了,壞消息一個接著一個。

    開完第三次案情分析會,老部下歸家豪打回電話。剛簡單介紹完,他就表示愛莫能助。

    不是不幫忙,是幫不上這個忙。

    鄒某和被害人小紅在思崗及新庵期間,一直用普通話與人交流。他能模仿好幾個省的方言,但模仿不出帶那麼一點點口音的普通話。跟被害人有過接觸的農村婦女,一樣很難分辨出其中細微的差別。

    很有道理,此路不通,自然不能耽誤人家工作,非要人家回來一趟。

    第二天勘查作案現場,由於時間過去太久,期間下過幾場雨,晚上發現的血腳印殘缺不全,無法通過腳印搞清兇手穿什麼鞋,推測兇手的身高和體重。野外不是室內,生物物證更是一個沒提取到。

    總之,不能說一無所獲,也沒什麼大收穫。

    晚上的案情分析會,與第三次差不多,幾條線沒任何進展。

    至於串並,遠在東華協查稅案的周處長倒是挺幫忙,只是一些案件尤其一些逃犯別說省廳不知道,市局都不一定清楚。上級關注的是大案要案和統計數字,沒那麼詳細的資料。

    想查可以,幫你們協調,幫你們打招呼,你們安排民警一家一家挨個兒去跑。

    兩個省,多少個縣,怎麼跑?更重要的是,鄒某和被害人小紅所說的話是真是假誰只有天知道。

    偵破工作陷入僵局,屍檢報告終於出來了。

    用法醫的話說死者軟組織並沒有完全液化,只要抓住溺水後各個器官的生活反應特點,生前溺水和死後拋屍不難區分。解剖沒發現溺亡的生活反應特點,死者內臟受損,基本可判定為他殺,左腹三處傷口中的第二個應為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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