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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3:16:37 作者: 卓牧閒
「報告韓局,我們正在新庵縣柳北鄉東風閘口附近河段,盤查船號為東州港河牛173號貨船。船主及船工反映,4月20日上午9點半左右,他們在張化河段遇到一條老鄉的貨船,船號為東州港河牛349。349船主跟他們說4月19日下午5點半左右,在柳下砂石場碼頭附近河段,見到過一具樣子很恐怖的浮屍。經常在長江下游及兩側內河航道跑,他們不是第一次遇到水漂,怕麻煩,沒報警。跑船的人比較迷信,感覺遇到這種事很晦氣,擔心帶來霉運。349號船主及船工當晚沒買到鞭炮,第二天一早停船上岸準備買鞭炮放放,也就是在那兒遇到173號船主及船工的。」
這就對了,一具屍體漂在河中央,柳下河航道又船來船往,怎麼可能沒第二個人看到。
韓博想了想,分析道:「下午5點半左右在沙石場附近河面,我們分局接到報警是晚上8點37分,8點55左右抵達現場,當時屍體在堆煤場碼頭南約70米,也就是說3個多少小時,往南漂了不足兩公里。河水流速不快,當天下午及當晚風力不大,風速不快。5點半之前容易被發現……也就是說基本可斷定屍體是從北往南漂的,再結合屍體相對完好等情況,我們基本可判定拋屍地點在柳下砂石場南北兩三公里河段!」
這是一個重大發現,高長興激動得無以加復,笑道:「韓局,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只要能縮小拋屍範圍,我們就能集中力量針對性摸排,就能查到蛛絲馬跡。」
「好,太好了。我先審你們剛抓獲的銷贓嫌犯,你立即與王大和程隊通報這個情況,你們一起研究研究,看怎麼調整部署,看接下來該怎麼查。」
第248章 大案小案
大案要偵辦,小案一樣要偵辦。
結束通話,韓博回到訊問室親自審姜海霞,親自做筆錄。
廢舊物資回收點是銷贓的主要渠道,公安將其納入特種行業,治安部門對他們嚴格管理,刑偵部門把廢舊物資回收業作為「陣地控制」的重點之一。
要辦理特種經營許可證,要嚴格遵守「出售人無身份證明的禁收」,「物品無來源證明的禁收」,「電纜、井蓋等《廢舊金屬收購業禁收物品圖錄》中列舉的專用器材禁收」的「三禁收」措施。
這對年輕的夫婦居然鑽柳下河位於兩市交界無人管的空子,在柳下河思崗(新庵)河段、在兩縣公安眼皮底下整整無證經營五年。
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押二人上岸、暫扣二人的船時,高長興讓他們把貴重物品帶上。光現金就一萬三千六百多,存摺里的存款高達七萬四。據姜海霞剛剛交代,她們在老家還蓋有一棟三層小樓。
收廢品能賺錢,但也不可能這麼賺錢。
這裡是思崗最普通的幾個鄉鎮,對岸經濟稍好一些,也只是江北地區的一個小縣城,撿破爛的都很少,哪有那麼多廢品。
能夠想像到,她們過去五年,不知道在思崗和新庵一帶,收購、窩藏、銷售過多少贓物。
「公安同志,一不偷二不搶,你們憑什麼抓我?」
「老家總發大水,地里沒收成,只有出來討生活。人家背口袋子、捧個碗,挨家討飯,回老家再管村里鄉里要扶貧款。我們辛辛苦苦做點小生意,自己養活自己,不給政府添麻煩,怎麼就犯法了!」
……
姜海霞情緒激動,振振有詞。
終究是做生意的,叫冤叫屈歸叫冤叫屈,並沒有跟一些婦女一樣撒潑,更沒有胡攪蠻纏的舉動。
法盲,徹頭徹尾的法盲,直到現在仍認為自己沒錯。
韓博敲敲桌子,嚴肅地說:「姜海霞,對於違反廢舊物資收購規定的經營者,我們公安機關要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什麼責任?」她將信將疑,雙腿微微顫抖,看樣子有那麼點害怕了。
她不光是法盲,一樣是文盲。
沒上過學,不認識字,拿法律條文給她看沒用。
韓博只能耐心解釋道:「《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犯窩藏、銷售贓物罪的,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並處或單處罰金。什麼是窩藏、銷售贓物罪,就是以收購廢品為名大量收購贓物的行為,就是低價購進贓物、高價賣出贓物的行為。你別裝糊塗說什麼不知道那是贓物,誰會把嶄新的自行車當廢鐵賣,誰又會把好好的電纜當廢銅賣?我們的民警正在你船上仔細檢查,剛才又從艙里翻出幾十根沒用過的鍍鋅鋼管,翻出七八桶沒開封的汽車機油……」
來路正的收,來路不正的一樣收。
姜海霞不知道收購贓物犯法,但知道收的一些東西來路不正,不敢再狡辯,耷拉著腦袋一聲不吭。
正準備問她收到的東西是怎麼脫手的,手機響了,新庵喬局打來的。
審不成,先讓王燕把她關進羈押室。
掛斷手機,走進接警台用座機回。
老喬很強勢,不過在一些小節問題上,沒「街上人」老寧那麼講格調,在他看來掛斷手機用座機回,把手機當BP機用很正常。
他根本沒在意,電話一通就哈哈笑道:「小韓,這次你幫了我們大忙。不怕你笑話,幾個小王八蛋割電纜,案值不大,影響不小。哪兒的不割,非要去割開發區的。路燈管理處拉上第二天,就被他們割了。我們縣領導那天正好去開發區參加一個企業的奠基儀式,正好看見刑警隊在勘察現場。管委會主任匯報,縣領導很不高興,親自打電話問范局,新庵治安怎麼成這樣了,就差讓我們限期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