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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9:12:21 作者: 海青拿天鵝
    思索一番之後,曹福說:「我且答應他來試一試,若是不行,可不能怪我不講情面。」

    荼靡笑道:「那是自然。」

    話雖如此,三人回頭商議的時候,阿嬈卻表示很是擔憂。

    「報名的人可多了。」阿嬈道,「精怪和人都有,掌柜看到本事好的就留下來,也不知最後能選誰。」

    荼靡隨即對沈戢道:「那契書里可寫明了,若是你留不下來,可不能怪我。」

    沈戢不以為然:「我是何人,只要掌柜敢收,我便敢留。」

    *

    阿嬈的話並不誇張,面試之日,只見自在居里人頭攢動,果然是什麼人都有。

    在伏龍村里留下來,是幾乎所有來到這裡的人的夢想。此處四季宜人,無憂無慮,是一個世外桃源。就算暫且不能上山跟著南海仙翁學道,在伏龍村里留下來也是人生美事。

    故而當有這麼一個能包吃包住的活計出現的時候,哪怕只是個跑堂,也足以讓所有不肯離去的人躍躍欲試。

    曹福要的既然是會法術的跑堂,那麼首要的,自然是要試本事。

    他也通曉隱界之術,就在自在居里開出一片隱界來,權作鬥法的道場,將一種面試者請進去。

    這些人來自天南海北,確實個個法術高強。不過按照南海仙翁立下的規矩,伏龍仙山之內,不可使用毀傷之術。也就是說,就算法術再是高強,遇到有人鬧事,曹福的跑堂也只能以防禦之術將事情化解。

    防禦之術,人人都會一些,卻最多不過用來保命。若說以法障之類的法術來降住別人,眾人卻都是半斤八兩,鬥法變得頗是膠著。

    荼靡身為南海仙翁的弟子,每日都有早課午課和晚課,無暇全程觀望,只溜下山去看了一回。

    沈戢在入魔之前,曾經是正道中的翹楚,如今使起正道之術毫不含糊。荼靡以為,這些人在他面前,都不是對手,他必然能夠殺出血路,輕易得勝。

    不料,她去觀看時,只見沈戢打得不慌不忙,使出的法術皆不過應對,全然沒有殺出來的意思。

    「他在做甚?」荼靡疑惑地問道,「莫非要這麼不溫不火打下去?」

    「他說,這等事不必出頭。」阿嬈道,「太過張揚,有弊無利。」

    荼靡知道他躲避追殺許久,自有一套偽裝之法,也不多言。看了一會,她覺得無聊,逕自回山去了。

    本以為這場鬥法磨磨蹭蹭,只怕要等幾日才能有個結果。

    不料,晚課才散,阿嬈就托人傳信告訴她,沈戢被錄用了。

    荼靡再回到自在居里,只見那鬥法已經偃旗息鼓。曹福在櫃檯後忙碌著,自在居里如往常般熱鬧。

    不同的是,半個場子裡坐著的居然都是女客。

    這仙島上,從來不缺女子。

    無論是各大門派的弟子,還是精怪散仙,都有不少女子。她們與男子一樣,懷著拜入南海仙翁門下的希望,遠渡重洋而來。

    因得伏龍村只有自在居這一處客舍,這些女子來到,也只能住到自在居里來。不顧女客們跟男客不一樣,不愛飲酒,也不愛扎堆吹牛,故而在吃食方面比男客吝嗇許多。往日這般時候,自在居的堂上都是打算一醉方休的男客,見不到半個女客蹤影。

    這是曹福的心病。作為一個奸商,從每個客人手裡摳出最後一個銅板,是他義不容辭的責任。在這一點上,曹福無論男女,一視同仁。

    自在居里有各色酒水茶葉和下酒菜,是平日進項的一塊大頭,曹福做夢都想著這些女客們也能像男客一樣大方,在廳堂里聚眾海喝胡侃。

    第三十二章 陳遠

    而今日,曹福這夢想儼然成真。

    女客們全都冒了出來,且人人面前都擺著茶杯酒盞,各色小食。

    沈戢面帶笑容,穿梭在客人們中間,送菜遞酒,風姿翩翩,一派倜儻。

    「沈郎,」一位女客向他招呼道,「再來些芸豆,要蒜香的。」

    沈戢遙遙頷首,道:「娘子且坐,稍後便來。」

    那邊的女子隨即發出吃吃的笑聲。

    荼靡在一旁看著,嘆為觀止。

    說實話,在人間裡,昊海這長相是一等一的好看。他行走如風,身姿優雅,停下來看人時,頗有幾分美人如玉的魅惑之氣。

    但縱然如此,她也一向以為這些修道之人清心寡欲,多少不會被美色所迷。

    不料,到底還是鬥不過這等千年的魔頭。

    荼靡懷疑他暗自使了媚功,雖然她沒有證據。

    而曹福那邊,自是樂開了花。

    他在櫃檯後面,忙不迭地一邊招呼客人,一邊將每桌的餐食記下,另一隻手也不閒著,將一把金光閃閃的銅算盤打得噼啪直響。

    見到荼靡來,他笑眯眯:「還是你有眼光,這沈戢果然堪用,我險些錯過了良才。日後你再有這等朋友,務必再推薦了來,切莫猶豫。」

    荼靡也笑笑:「那是自然,掌柜放心。」

    這邊正說著話,突然,一聲清喝傳入屋子裡:「掌柜何在?」

    眾人看去,只見是一個年輕人從外面走了進來。

    此人身形瘦高,面容白皙,那衣著,一看就知道曾經是富貴人家子弟。

    之所以說是曾經,乃是因為那漂亮的衣裳已經又髒又破,打著不定。他身後背了個粗布包袱,也是髒得看不出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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