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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7:25:01 作者: 撿垃圾的貓
    劉福在旁邊急得團團轉,再這樣鬧下去,皇上可是會厭著四阿哥的。

    「別看四阿哥不會說話,可是會看臉色。誰給他沉沉臉,他就不高興。」 佟寶珠拍拍手笑,「來來來,還是給我,讓我哄。」

    「今天朕就好好教育教育他,讓他知道,比他強的人惹不得。」

    康熙說著話,站起了身,一隻手拐著四阿哥往井邊走,「不憋住,真把你扔井裡,淹死你了。」

    朕還不信了,治不了一個孩子。都是平時太嬌慣,才養成愛哭的性子。

    這話,沒敢說。說了,怕貴妃不高興。

    皇阿瑪要淹死四弟了哇!

    太子和大阿哥同時沖了上去,一人抱著一條腿,大哭:「皇阿瑪,別扔四弟啊,是兒子錯了。兒子再不逗四弟玩兒了啊……」

    康熙:「……」敢情哭會傳染。

    康熙還沒想好,是把這兩個愛哭鬼踢一邊,繼續往前走呢。還是把四阿哥扔地上,讓他們三個抱頭一起哭個夠。

    這邊四阿哥已經不哭了。

    趔著身子,看看左邊的愛哭鬼,又看看右邊的愛哭鬼,然後奮力地抬起頭,對著康熙「咿呀咿呀」的叫喊。只是叫喊,小手不敢再亂撓。

    佟寶珠過來把四阿哥接下來,笑呵呵道:「臣妾說了,四阿哥聰明著呢,皇上還不信。皇上這一下嚇唬,他就不敢哭了。」話還沒落,四阿哥把頭埋在她肩膀上,摟著她的脖子,又開始小聲嚶嚶地哭起來。

    四阿哥的哭鬧讓人心煩,不過太子和大阿哥的表現,康熙挺滿意。面對強敵的時候,知道護著弟弟,是好孩子。

    每人賞了一塊玉佩。

    玉佩是番國使者進的貢品。原本是一對,墨綠色的玉脂,一枚是祥雲紋的吉祥,一枚是祥雲紋的如意。

    小孩子不知道東西的價值,皇阿瑪賞東西,開心高興就對了。

    康熙十九年初九,離開京城一年多的純親王回來了。入宮後,先去乾清宮拜見。

    康熙看著又黑又結實的年輕人,半天沒說平身的話。這是誰冒名頂替的吧。前年冬天,最後一次見純親王。虛弱地躺在床上,臉色蒼白如紙,感覺呼吸都有些吃力。

    「臣弟愛新覺羅隆禧叩見皇上。「純親王再次大聲說。

    康熙慌忙低下身,扶他:「老七,快起來。你這是找著神醫了?」

    純親王大笑道:「皇兄就是神醫,賜給臣弟了一劑這世上最好的藥。」轉話又道,「皇兄准臣弟一年假,臣弟沒敢在外面多呆。聽說京城地震,就急著往回趕。這一路上不好走,耽擱了不少時日。」

    康熙激動地說:「能回來就好,晚幾日無妨。」接著又道,「七弟是從南邊過來的吧?這一路的情況怎樣?老百姓受災是不是很嚴重。」

    「是很嚴重。」純親王笑道:「不過,臣弟這一路走來,聽到的全是康熙皇帝的各種仁德。依臣弟看來,南邊那些叛賊宵小們,不攻自滅。」

    「先不說這些了。」康熙道,「走,去慈寧宮,讓太皇太后看看你。你走了之後,朕可是沒少聽太皇太后的嘮叨。朕為了你,頂了多大的壓力啊!你說,你要怎麼感謝朕?給朕帶禮物了嗎?」

    「帶了。皇兄肯定喜歡!就在門外。」純親王笑呵呵道,「是臣弟在南方的時候,在一位西洋人手裡高價買的。花了五千銀子。就這,臣弟還是說要當禮物進獻給皇帝,人家才肯賣。否則,五萬兩銀子,都不願賣呢。」

    「你哪兒來這麼多錢?」康熙迫不及待地往外走,急著看看是什麼禮物,值五千兩。「

    「跟松江知府借的,臣弟把隨身玉佩押給了他,還打了欠條。跟他保證,一到京城就還,隨著兵部的文書送銀票過去。」

    康熙看著門外蹲的黑色趴耳朵狗,又想著,這個弟弟是不是就是被人調換了。五千兩銀子買一條狗的買賣也干。

    「這是西洋狗,飄洋過海來的,而且訓導過。皇兄不是一直想養只小狗嗎?這種狗最善解人意。」純親王得意地笑道:「臣弟的禮物好吧?皇兄喜歡吧?」

    「還有別的禮物嗎?」康熙問。

    「給皇祖母和皇額娘的,已經著人先送過去了。」

    「除了她們的,還有什麼有趣的物件嗎?」康熙追問。

    「從南邊出發時,帶了一馬車好玩兒的,路上缺銀子,沒錢吃住,都賣掉了。」純親王說著自己落魄的經歷面不改色。

    康熙往他身邊湊了湊低聲道:「放你出去,是貴妃的提議。七弟沒給貴妃帶禮物嗎?」

    純親王:「……」沒人告訴他這事。

    他回京後,先回府里了一趟。府里的管家說,貴妃娘娘將來可能會晉皇后,問他要不要給貴妃帶件禮物。他對貴妃不了解,但很討厭佟國維,便說不帶。

    早知道,是貴妃提議准他離京。怎麼著,也得送件禮物。

    康熙一看他的表情,便知道沒有貴妃的份。轉頭吩咐魏珠,「把這隻黑狗送承乾宮裡,就說是純親王送給四阿哥的。」又對純親王低聲說,「四阿哥在貴妃那裡,算是七弟送給貴妃的禮物了。」

    這禮物送的好,朕又多了一個去承乾宮的理由。太皇太后萬一說他去承乾宮的太勤,他就說,是去看望他養的狗。

    朕這麼大年齡了,養只狗的權利,總該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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