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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5:45:40 作者: 殭屍嬤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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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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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微離開後,他坐在飯桌前一動不動,疲倦地靠著椅背。不知過了多久,神色恢復平靜,靜得像死水,他起身收拾碗筷。

    那姑娘只是留宿一宿,卻到處落下痕跡,枕邊一絲長發,女士拖鞋,茶几邊的黑色發繩,還有她換下來丟在浴室垃圾簍中的內衣褲。

    邵臣通通丟個乾淨。

    他沒有資格談情說愛,耽誤一個女孩子的青春。更沒資格對誰動心,這一點自己清楚,不應該鬆懈的。

    今天正值周末,下午他開車去市郊的養老院探望祖父。

    祖父患上阿爾茲海默症,早已不認得人。這家養老院環境不錯,24小時專人護理,配套設施成熟,也算本地最好的養老機構了。

    邵臣端小凳子坐在爺爺身側,餵他吃飯。

    爺爺口中若有若無叨念著什麼,仔細聽,原來在叫邵臣父親的小名。有時候他會把孫子當成兒子,講一些幾十年前的往事。

    邵臣的記憶里沒有媽媽,在他剛記事時父母離婚,母親遠走他鄉再沒有回來。高中時父親因病去世,他形同,被迫一夜之間迅速成長。

    大學畢業後,機緣巧合去了奈及利亞,幾年經營,穩定下來,他原本還想把爺爺接過去,沒想到突然就病倒了。

    唯一慶幸的是,多少賺了點錢,手裡的存款可以負擔老爺子晚年在養老院的生活。

    至於別的,比如伴侶,婚姻,男女之情,他沒有任何想法。

    明微今天被氣走,大概不會再想見他了。那麼心高氣傲的姑娘,不管對他出於好奇還是新鮮,拿出勇氣袒露那些話,卻被不留情面斬斷苗頭,多可氣。

    其實明微質問他為什麼對她好,為什麼給她做長壽麵的時候,他是有點心虛的。所以沒敢直視她的眼睛。

    因為邵臣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自然而然地做了。也許情不自禁,也許無心之失,總之一切都結束了。

    從養老院回去,他收到一件從加德滿都寄來的包裹,郵寄人是蒂瑪。

    前幾天邵臣就收到蒂瑪的郵件,她說她又再嫁人,並且懷孕,現在的丈夫也做嚮導,家裡還經營一間小賣部,日子過得去,沒有理由再接受他的捐助了。

    包裹打開,裡面有一幅手繪唐卡和一串念珠,是蒂瑪去寺廟為他點燈祈福,虔誠請來的。另外還有一封信,小孩子的筆跡,用歪歪扭扭的中文問候「親愛的邵臣叔叔」,後面表達感謝。

    算起來這孩子有六歲了,宋立和蒂瑪的女兒。

    邵臣朋友不多,宋立算是一個。他們高中同校,雖然不同班,但因為徒步愛好相識,也挺聊得來。

    高中畢業後宋立沒有上大學,他去了尼泊爾,在一家旅行機構做戶外徒步嚮導,認識了當地的姑娘蒂瑪,與她結婚。

    那年邵臣去加德滿都參加他的婚禮,晚上住在混亂逼仄的旅館,房間散發潮濕的霉味,牆壁一面綠一面紅,浴室水壓不穩,他洗澡洗到一半突然熱水變得冰涼,打電話給前台,對方嘰嘰喳喳說著本地話,壓根兒聽不懂他的訴求。

    那時邵臣還留著中長發,隨性散漫,洗完澡吹頭,剛打開電吹風,「砰」一聲,插座竟然炸了,焦糊味傳來,燒塑料一樣難聞,他險些觸電。

    二十歲出頭的時候脾氣還很硬,邵臣怒從中來,腰間裹著浴巾大步出門,準備下樓找旅館老闆算帳。

    誰知到了前台只有一個小姑娘,剛才接電話的男人也不知哪兒去了。

    那姑娘見他面色冷冽,帶著一股戾氣走來,有些害怕,緊繃著站起身,怯怯地用英語問他需要什麼服務。

    邵臣倒不要意思發火了,硬生生壓下脾氣,只是把報廢的電吹風交給她,換了只新的。

    旅館在喧鬧街市,車流不息,夜雨嘈雜,整晚無法安睡。

    清晨天蒙蒙亮時他醒來,靠在窗邊抽菸,看著濕漉漉的街道,胡亂交錯的電線穿行在燈牌和巷子之間,牆磚斑駁脫落,擁擠的商鋪燈火朦朧。

    加德滿都並不整潔繁華,但是有一種迷亂破舊的美感,當時邵臣想,也許將來會帶心愛的女孩再來一次。

    參加完宋立的婚禮他就回國了,次年再度赴尼泊爾,走ABC大環線,在加德滿都與宋立短暫地見了一面。兩個月後聽說他出了事故,在登山時為了保護遊客被落石擊中遇難。

    那時他的女兒才剛滿半歲,蒂瑪痛不欲生。

    失去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母女倆不知道今後如何生活。邵臣看著宋立的遺照,心裡做出決定,不會讓他的妻女流離失所。

    六年來邵臣每月按時給蒂瑪匯款,沒有一次中斷過。

    孩子一天天長大,喪夫之痛終會淡去,如今蒂瑪再婚,步入新生活,邵臣也輾轉經歷了許多,人人都要往前看、往前走,除了宋立,離世的人埋在地下,永遠年輕,永遠不變。

    邵臣收起包裹,放到柜子里,永遠不會再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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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底,氣溫越發涼爽起來,陰沉沉的天,連續一周不見太陽,整座城市仿佛都要發霉。

    王煜忽然打來一通電話,邀請邵臣明晚一起吃飯。

    邵臣不太想出門,推掉了。

    他比王煜大五歲,如果以年齡來算,兩人只是兄弟的差距,可因為性格和經驗的距離,王煜在他眼中就是個沒長大的毛孩子,而他倒真像長了一輩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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