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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22:32:01 作者: 蜉蝣紮蛙
大哥和父親得知後自然也去找陳淞鬧過,清白人家的女兒怎麼能如此遭人糟蹋?
奈何離最初事發已過去幾年,楊霞和陳淞之間來往密切被許多人看在眼裡,陳淞一口咬定兩人是你情我願,誰能追討得了當中的責任?
事關女孩家的名聲,在楊家父兄的施壓下,陳淞與楊霞最終還是領證結了婚。
逆來順受,楊霞接受了現實,陳淞雖然強勢,但作為搭夥過日子的另一半,其實也挑不出壞處。
如若問楊霞,當時為何妥協,大概是那個男人身上僅存的那點詩人氣息,讓她相信這個男人對她是有愛的吧。
1985年年末,楊霞再次有了身孕,相比之前未婚先孕的驚慌失措,這一次的她比上一次要沉穩了許多。
她把事情告知了陳淞,兩人都欣然接受了這個生命的到來,並各自為自己升格為父母而做著準備。
陳淞比楊霞大十五歲,年近四十卻也是第一次為人父,看著男人悉心準備的嬰兒用品,楊霞能感覺到他的喜悅。
其實對於她之前偷偷去打胎的事,陳淞耿耿於懷,在楊霞告知自己懷孕時,他本以為她是不想要這個孩子的。
在楊霞生產以前,他都一直擔心她會再度放棄這個孩子,於是一直悉心呵護地照料著她。
1986年8月25日,楊霞誕下了一位男嬰,陳淞問她想給孩子起什麼名字時,楊霞脫口而出了兩個字。
「自立。」
希望他自立自強,獨當一面。
陳淞很喜歡這個兒子,楊霞坐月子期間都是他在全力照顧母子倆,從未讓她操半點心,三個月產假後,楊霞就精神奕奕回到了崗位中,同事們都夸楊霞的老公會照顧人。
一家三口平淡而和睦的日子一直延續到1989年年初,一個陌生女人找到楊霞的單位,對著她破口大罵。
「不要臉的狐狸精!」
「勾引別人家男人!」
「呸!騷媚子。」
鄉下的中年潑婦,罵出來的話一個比一個難聽。
楊霞在職場工作多年,已經學會了如何處變不驚,再加之教導過諸多問題學生,如何對付這樣一位鄉村農婦自是信手拈來。
「這裡是學子求學問道之地,如果你再大聲喧譁,別怪我叫人把你轟出去。」
楊霞身上散發著一股渾然天成的強盛氣場,頓時壓得這潑婦語塞了五秒。
「哈,這是什麼天理!勾引別人家男人的狐狸精也能這麼堂而皇之地叫囂了。」
那婦女開始撒潑,但楊霞從她的話語中已經大致知道了事情的來由。
這個女人自稱是陳淞的正牌老婆,向楊霞的同事們揭露這個不知檢點,搶人丈夫的「第三者」。
事情越鬧越大,這個農婦並非一人前來,甚至帶了一群他們村的村民來樓下圍堵「助威」。
此事驚動了師範的領導,陳淞也被請來了,在一樓就能聽到三樓的喧鬧聲。
楊霞看到陳淞看見那個農婦時眼中閃過的驚慌,一顆心落到了谷底。
145 重婚
經過漫長的對峙,一切才終於水落石出。
前來鬧事的女人確實曾是陳淞的妻子,名叫馬艷,但兩人並未領證,只在鄉下辦了酒席。
陳淞被激進派扣押時期,馬艷為了躲避牽連,棄陳淞於不顧,之後便再無聯繫。
馬艷許多年後得知陳淞被平反,見他現在生活得不錯,便想來投靠陳淞,可陳淞此時已與楊霞成婚,兒子也快滿兩歲了。
馬艷找來陳淞單位時,陳淞自然不可能再接受這個曾經拋棄自己的女人,並拿出自己已有家室的事勸她放棄,不希望再受打攪。
馬艷灰頭土臉地走了,陳淞本以為她放棄了,誰知幾個月後,這女人帶了一群鄉親找來了這邊,而且是直接鬧到了楊霞的單位。
馬艷這次是做了充足的準備,她與陳淞雖沒有領結婚證,但當時參加婚宴酒席的鄉里鄉親都能證明兩人當時的婚姻關係,屬事實婚姻。
陳淞在沒和她離婚之前又與他人領證結婚,是重婚,犯了重婚罪!
陳淞被激進派抓走後,馬艷因為怕事也離開了當時的村子,所以鄉親們並不知道馬艷對陳淞的棄之不顧。
在馬艷回到村里哭訴陳淞平反後另結新歡,始亂終棄後,鄉親們氣血上涌,紛紛出聲要一起來給她討個公道。
事情鬧到最後連派出所也驚動了,這麼多人圍堵學校,已經是尋釁滋事,拿當時的刑罰來說有個更符合時代性的名稱:「流氓罪」。
自1983年「嚴打」開始,流氓罪情節嚴重的,刑罰最高刑為死刑,與故意殺人罪相同。
在民警幾句叱問之下,這些鄉土農民很快就慫了膽,紛紛求饒認錯。
而作為尋釁滋事的帶頭人,馬艷還想追究陳淞的重婚問題,但民警告知其由於在陳淞危難時棄之不顧,且兩人分居多年,事實婚姻已破裂,想判陳淞重婚也是難上加難後,得知自己撈不到好處,馬艷也黯然退場。
一場鬧劇結束,雖然並沒有出什麼大事,但楊霞卻是身心俱疲。
她向陳淞提出了離婚。
對於陳淞最後那點詩人的幻想,在他的「前妻」找來時破裂得粉碎。
她怨他在她之前已有別的女人,更怨他對此事的隻字不提。
如果不是馬艷找來,她可能還會一直被蒙在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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