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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3:50:23 作者: 艾米
她一笑:「別著急嘛。立婚前協定,也要在你向我求婚之後才談得上,現在我們都沒談到結婚的事,哪來婚前協定可立呢?」
「那我這就向你求婚!」
「你這樣求婚我不會接受。」
「為什麼?」
「你這完全是在賭氣嘛,求婚哪有像你這麼求的?」
「我知道應該拿著戒指來求,但我還沒存夠買戒指的錢。我們不能先立個協定嗎?就別叫婚前協定了,隨便叫個什麼協定,只要能證明我的清白就行。」
「我還沒拿到錢,根本就不是富婆,你怕個什麼?」
「但別人都以為你拿到錢了。」
「你幹嗎管別人怎麼想?天下有無數的『別人』,每個『別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你管得了嗎?就算我們簽了婚前協定,『別人』怎麼知道?你不能給每個『別人』都發一份複印件吧?就算你發了,『別人』要不相信還是可以不相信。」
「我就是不希望你誤會我的感情。」
「我沒誤會啊!我知道你是愛我這個人,而不是愛我的錢。」
「你知道就好。」
但他始終耿耿於懷,為了證明他不是被包養,他堅決要求付房租,還要求承擔所有伙食費。
她反對了一下,但見他很堅決,也就同意了,只無奈地苦笑:「你這是何苦啊!就算你付了房租,包攬了伙食費,又有誰知道呢?人家還是會說你被包養了。」
「那我搬出去住吧。」
她更無奈地苦笑:「隨便你,如果你覺得那樣可以平息人們的流言,你就搬吧。我就怕等你一搬出去,又會出來一撥新的流言,比如你被富婆一腳踢出門去之類,而為什麼被踢出去呢?不是你太貪財,就是你能力不行,你那玩意兒太小。你覺得那樣的流言比現在這些好聽?」
這下輪到他無奈苦笑:「那怎麼辦?」
「別理睬那些人就是了。」
「但我總不能一個朋友也不交,成天不跟人說話吧?」
「那你說怎麼辦呢?我們分手?」
「我不是那個意思。」
「那就別管人家怎麼說。」
他就不明白,為什麼他跟格蕾絲談個戀愛就這麼難,以前他跟雲珠談戀愛的時候,好像從來沒人說過任何閒言碎語,那時他們倆的當務之急是錢,成天想的也是如何搞到錢。現在完全反過來了,不愁錢了,但卻因為錢太多成天被人議論,而這個「錢太多」還只是理論上的,不知道等格蕾絲真的拿到錢的那一天,還會出現多少閒言碎語!
又快到格蕾絲生日了,這次他想都沒想就知道該送什麼生日禮物。
他在網上做了一些研究,知道買戒指得先知道尺寸,不然買回來可能戴著不合適。為了給她一個驚喜,他沒直接問她,而是偷偷從她首飾盒裡找了個戒指,量了一下尺寸,再根據網上查到的一些圖表,確定了她手指的大小,然後就開始物色戒指。為此,他特意到以前雲珠經常去的幾個罈子里搜尋有關戒指的帖子。
他知道雲珠的ID,隨手搜了一下,就把雲珠以前發的帖子都搜了出來,全都是穿衣打扮方面的雞毛蒜皮,但也擁有不少讀者,尤其是雲珠「奔」的那些蒙面照,都毫無例外地受到誇獎,贊身材,贊衣裙,贊手袋,贊搭配,贊個不亦樂乎,難怪雲珠那麼喜歡到罈子里「奔」。
不過他那時沒什麼心思注意她發的帖,只覺得她花了太多時間在穿衣打扮上,卻沒好好準備托福考試。現在看到她發的那些帖,卻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雲珠的帖子只發到她回國前,後面就沒看到她那個ID發帖了,不知道是換了ID,還是離開了罈子。以雲珠的性格,應該不會徹底與網絡絕緣,買了新衣服新手袋,總會到網上來「奔」,只是不知道現在是在哪個罈子里「奔」。
也許還是在這個罈子里,只不過換了ID。
他在罈子里搜啊搜的,搜到了一些疑似雲珠的照片,但因為都把臉遮住了,沒法判斷是不是她。
令他震驚的,是居然搜到了有關他自己的帖子,全然不顧事實,把他說成一個為傍富婆一腳踢開困境中的女朋友的猥瑣男。
如果不是已經被閒言碎語千錘百鍊過了,他肯定會憤怒得把電腦砸了。但即便看到的並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兒,他仍然很生氣,都搞到網上去了?這不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了?
他看了看發帖人的ID,沒看出名堂來,是轉帖的,但沒說是從哪裡轉來的。
他到Google里去搜尋了一下該文的題目,發現還有幾個論壇也有,但都是轉帖,都沒說是從哪裡轉來的。
他忍無可忍,終於撕破臉皮,跑去找趙雲興師問罪:「這篇文章是不是你寫的?」
趙雲接過他手中的列印件,看了幾眼:「不是啊,怎麼了?」
「不是你還能是誰?有誰既認識我又認識雲珠?」
「認識你們倆的人多著呢!你看看這裡,說晏美玲的女兒在美國跳脫衣舞,這能是我寫的嗎?」
他仔細看了一下,的確有這麼一句,他先前光顧著為文章的主題生氣,沒去管這些細節性的東西。但他不甘心地問:「為什麼有這句就不是你寫的?」
「因為我知道她不是在跳脫衣舞,而且她在加拿大。」
他只好道歉:「那是我搞錯了。」
這事他沒瞞著格蕾絲,老老實實向她匯報了。
她把那篇文章看了幾遍,分析說:「這人好像還比較了解你和雲珠的情況。」
「所以我一看就覺得是趙雲寫的。」
「她不承認?」
「她說她知道雲珠在加拿大做富婆,怎麼會跑到美國跳脫衣舞?」
「八卦麼,還不是怎麼聳人聽聞就怎麼八,難道還講什麼實事求是?這裡面不是事實的地方還少嗎?」
他覺得自己被趙雲騙了:「那肯定還是她寫的。」
「其實是不是她寫的也無所謂,你又不準備起訴,管它是誰寫的?」
「這種事可以起訴嗎?」
「當然可以起訴,寫這篇文章的人在公眾論壇捏造不實之詞損害你的名譽,那就是誹謗。」
「但我怎麼知道這是誰寫的呢?」
「如果你決心起訴這個人,可以讓法院下傳票,讓網站提供這個人的真實姓名。」
他想起自己也曾在幾個網站註冊,但從來沒用過真實姓名:「如果這人註冊的時候沒用真實姓名呢?」
「那也可以通過IP查出來。」
「但是雲珠以前認識一個搞電腦的人,叫Jack,她說他可以寫個程序,想用什麼IP發信,就用什麼IP發信。」
「發信和發帖應該有所不同,不過現在代理軟體多,可以隱藏發帖人的IP,查起來就要困難一點兒,但也不是完全沒辦法,就看值不值了。」
「什麼叫值不值?」
「你打官司也好,請人查IP也好,都是要花時間、精力和金錢的。如果這篇文章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害不那麼嚴重,那你即使勝訴也得不到多少錢的賠償,這就看你怎麼想了。」
他是很想懲罰一下那些八卦精的,但又不想花太多時間精力和金錢,只好作罷。
哪知趙雲卻被那篇八卦文章提起興趣來了,大力人肉了一番,跑來向他報告:「喂,是真的喲,晏美玲的女兒是真的在美國跳脫衣舞!」
「你聽誰說的?」
「不是聽誰說的,是找到證據了。」
她把手機伸到他面前,他看到一個身穿三點式的女生在跳鋼管舞,臉上打了格子,看不清面像。
「你怎麼知道這是雲珠?」
「怎麼不是呢?你再看看,你連她的身材都認不出來?」
他又看了一遍,既不能肯定是雲珠,也不能完全否定。只能看出是個亞洲女孩,膚色和體型都跟那些美國女人不同:「你憑什麼說這是雲珠?你又怎麼知道這是在美國?是脫衣舞廳?」
「你愛信不信。反正我也不是為了讓你相信才去人肉她的,我只是要找到她,讓她把欠的錢還給我媽。只怪我以前太老實了,她媽說她在加拿大,我就相信了,只在加拿大那邊找她,沒想到她在美國,就躲在我的眼皮子底下。」
他聽到「眼皮子底下」幾個字,馬上問:「你知道她現在在哪裡?」
「暫時還不知道,但有了這張照片,肯定能找到她。」
「請你把這張照片傳到我手機里。」
「咦,你要照片幹什麼?你不是不相信是她嗎?」
「我回去慢慢研究。」
「好啊,我傳給你,你研究出結果來,別忘了告訴我。」
他把照片給格蕾絲看了,也把他跟趙雲的對話都告訴了她,然後問:「你覺得有這種可能嗎?」
「有哪種可能?雲珠在美國跳脫衣舞?當然是有可能的,她是個很要強的女孩兒,想靠自己的能力還清債務,而她最強的能力就是跳舞,但她知道她父母和你都不會贊成她去跳脫衣舞,所以只好偷著去跳。」
「但她不是嫁給賈斯汀那個富二代了嗎?」
「我們誰也沒親眼見到她嫁給賈斯汀,即便她真嫁給了他,以她好強的性格,她也有可能不要他的錢,自己掙錢還帳。」
「但她已經把帳都還了呀!」
「她是還了,但可能是借新債還舊債,然後再掙錢還新債。」
「如果她不跟富二代結婚,又從哪裡借到新債的呢?」
「這我就不知道了,很可能就是向賈斯汀借的。」
「賈斯汀說他爸爸手很緊。」
「人家是富豪嘛,手再緊,二三十萬塊錢還是能搞到的。比如他回國跟他爸學做房地產生意,難道他爸不給他個一二百萬買部車?他買個稍微便宜點兒的車,就可以省出這幾十萬來了。」
「難道賈斯汀還不願意跟雲珠結婚?」
「是誰不願意我就不知道了,但兩人都有不願意的可能。」
「但是他爸不是讓雲珠去他公司拿高薪去了嗎?」
她想了一下,說:「這個你也沒親眼看見。」
「但她親口承認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