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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3:50:23 作者: 艾米
最後,林芳菲終於回了他一封信:你不用自我檢討了,我早就跟我男朋友相愛了,只是怕你受不了,一直沒告訴你,所以我要謝謝你提出分手。
原來如此!他媽的!你跟人家好上了,倒是早說啊!至少不能哄得我寫了這麼多懺悔信才吭聲吧?難道你想把我培養成中國的盧梭?接下來的半年,他開始期待林芳菲跟男朋友吹掉。他的心有一半願意接受被男主播背叛或者拋棄的林芳菲,另一半則渴望看到林芳菲被命運懲罰。他專門寫了一封信給林芳菲,表達自己願意接受被拋棄的她。如果說男主播能接受一個被假拋棄的林芳菲,那麼他就能接受一個被真拋棄的林芳菲。
他那時真賤啊!但還沒到至賤的地步,因為至賤的人據說是無敵的,而他還有敵:林芳菲警告他說,請你自重,不要再來打攪我,不然的話,我會讓公安來對付你----我男朋友的舅舅的姨妹的爸爸的老戰友是A市公安局的局長。他終於認命了。
林芳菲成了他「戀愛『屎』」上最大的那一坨,後來的都是一「屎」不如一「屎」。他自己是不敢追人了,但還是有熱心人搭橋牽線,只不過女方一聽說他家在農村,又是家中唯一的兒子,就打退堂鼓了。後來,終於碰到一個沒打退堂鼓的,是B大的一個本科生羅玉琇,不是B市人,而是B市下面某鄉村的人。小羅長得中等,不美,也不醜;學習也中等,不好,也不壞;個性也中等,不溫,也不火。
這次開篇不錯,知道他家是農村的,小羅仍然願意交往下去。他也比較放心,應該不存在小羅留在B市、而他分到更小的城市的可能吧?
跟小羅的交往,主動權完全在他手裡,他手裡不僅有戀愛經驗,還有票子----相對於小羅而言。小羅比他還窮,每學期都要為學費傷神,平時更是過得緊巴巴的。
他帶小羅上餐館,看到她吃得那麼歡快,那麼貪婪,他總是有流淚的衝動,也盡他所能多帶她去幾次餐館。不管去哪家餐館,他總是買兩份,但只吃半份,其餘的都給小羅。
小羅總是貪婪地問:「你真的吃飽了?」
「真的吃飽了。我出來之前吃過飯了。」
「那我把你剩下的吃了,不然浪費了。」
「你吃吧。」
「嘿嘿,我今天都不用吃晚飯了,又省了一頓。」他看著小羅吃得香甜,比他自己吃了還愜意。
跟小羅在一起,他有種很高大的感覺,估計那些慈善家們做了善事就是這種感覺。有錢救濟窮人,那感覺真好啊!可惜他錢不多,只能救濟比自己更窮的人,而且只能救濟一個。小羅很願意親近他,不知道是出於感恩,還是出於愛情。
他對小羅也不是完全沒衝動,但每次看到她那有點兒油膩還散落著頭皮屑的黑髮,他就失去了親吻她的熱情。還有幾次本來是想吻她脖子的,但一眼看到她襯衣領上一道長長的污垢,就打消了這個念頭。後來他放棄了她的頭臉部分,專攻軀幹,但卻發現她身上有很重的氣味,說不清是什麼味,肯定不是狐臭,而是一種帶酸腐的氣味。如果是在例假期間,他甚至能聞到血腥氣,陳舊的、腐臭的血腥氣。他旁敲側擊地提過,但小羅好像聽不懂一樣,沒什麼改進。
一直到他忍無可忍,提出分手,並滔滔不絕地把這些不滿都說出來之後,小羅才低著頭解釋說:「可能是我衛生巾換得不勤吧。我看還沒浸透,就沒換,少換幾次可以少浪費幾塊錢,現在衛生巾都漲價了,很貴的。」他目瞪口呆。
小羅淚汪汪地保證說:「我以後保證多換幾次。」他的眼淚不爭氣地流了下來,把身上的錢都掏出來給了小羅。
後來,他爭取每個月都給小羅一些錢,他有獎學金,還有做家教的收入。他父母那段時間也挺爭氣,沒病沒災,不需要他給錢。他扎紮實實品嘗了一把慈善家的偉大崇高感。
在他的慈善光輝照耀下,小羅變得乾淨了,沒氣味了,頭皮屑也洗淨了,衣領也沒污垢了。他們在他寢室做了第一次愛,他的第一次,也是她的第一次。然後,小羅以一種可疑的速度整潔且時尚起來,有一次居然摸出一百塊錢,讓他找個好點兒的理髮店理個時尚點兒的頭。他沒接那錢,狐疑地問:「你告訴我,你這些錢到底是從哪裡來的。」
「你給我的呀。」
「瞎說,我給你的錢我沒數?」
小羅看了他幾眼,大概知道他的錢他的確有數,只好說:「是我勞動掙來的。」
「什麼勞動?」
「做家教。」
「給誰做家教?」
「你不認識的人。」
「做家教能賺這麼多錢?我也做家教,我還不知道家教的行情?」
「他要給我這麼多,我有什麼辦法?」
「他為什麼要給你這麼多?」他厲聲問,「你一定做了什麼家教以外的服務吧?」
小羅不吭聲了。
他悲愴地問:「你為什麼要這樣?一個女孩子,為什麼這樣不知羞?」
「誰說我不知羞?不知羞我會想盡一切辦法穿乾淨點兒來見你?」
「但是你不能用這樣的方式去掙錢啊!」
「那我還能以什麼方式掙錢呢?」
「我可以給你錢啊!我不是一直在給你錢嗎?」
「你有多少錢給我?你給得起我的學費嗎?我媽為了給我湊學費去賣血,感染上了愛滋病,你給得起錢讓她診病嗎?我弟也要上大學了,你給得起他的學費嗎?」
他被問啞了。原來慈善家這麼難當啊?
小羅誠懇地說:「阿忠,是你救了我,你讓我變乾淨了,變漂亮了,別人才願意雇我,我才有機會掙到錢,我一輩子都感謝你,只要你不嫌棄,我永遠都過來為你服務。」
他差點兒吐出來:「你走吧,不用到這兒來了,我不需要你的服務。」
「我知道你嫌我髒,但我不髒,我每次都讓他用套子的,我就是跟你的時候才不用套子。」
他又差點兒吐出來,半晌才說:「你自己當心,別染上你媽那種病。」
「不會的,我不是你想的那種女人,我只跟他一個人。他是真心愛我的,等他離了婚,就會娶我。」
「你別聽他糊弄你了,男人在這個時候是什麼願都可以許的。」
「不是糊弄,他是真的喜歡我。」
「你怎麼知道他是真的喜歡你?就因為他給你錢用?」
「不是的,這不是錢的問題。」小羅不好意思地說,「女人都能感覺到的。他每次那個的時候,都用嘴為我做的。你就從來沒用過嘴,你嫌我髒,我知道,所以他比你愛我。」
他再也忍不住了,丟下小羅,跑到走廊盡頭的廁所里去了。
等他從廁所回來,小羅已經走了,給他留了一張字條:
哥:我走了,不再來找你了,因為你不要我來找你,但是我永遠都感激你,就當你是我親哥。不要為我擔心,我會好好的。等我結婚的時候,一定來請你喝喜酒。你自己也要抓緊時間給我找個嫂子。
妹 玉琇
他第一次發現小羅的字寫得很漂亮。
雖然兩段愛情都已經成了「屎」,但他想起來還覺得很受傷。怪誰呢?只怪他太窮了。
如果他有錢,他走門子找路子也能留在A市,甚至可以進電視台,就不存在跟林芳菲兩地分居的問題,也就不會讓電視台那小子鑽了空子;如果他有錢,就可以多多資助小羅,付她和她弟的學費,養她的父母,修她家的房子,供她媽媽看病,讓她全家不再為金錢發愁,那她就不用去做家教,也就不會淪落為小三了。但他有這些錢嗎?沒有!他連養自己都緊緊巴巴,還談什麼養別人?
05
經過了這些不堪回首的「戀愛『屎』」,宇文忠徹底明白了什麼叫做「哀莫大於心死」。如果說初戀的失敗只是讓他喪失了一顆豹子膽的話,那麼後面一連串不成功的「介紹『屎』」則讓他心灰意冷,明白了一個硬道理:沒有錢,他什麼也不是,沒哪個女人願意跟著他窮一輩子。雖然他並不是很愛小羅,但小羅的離去傷他傷得最深。
林芳菲甩了他,他還可以安慰自己:兩個不同世界的人,怎麼可以走到一起?保爾·柯察金和冬妮婭也沒走到一起呢。但小羅難道不是跟他一個世界的人嗎?同一個世界的人都甩了他,他還能到哪個世界去尋找愛情?最令他無奈的是:他也想不出更好的出路來。
如果小羅不去做小三,而是跟他結婚,那麼他倆的後半生怎麼過?就算他倆都能順利找到工作,但也不會是賺大錢的工作,那點兒死工資能養活自己的小家和雙方的大家嗎?
以前他家鄉流行著一種說法:「大不了去賣血!」那時他以為賣血是個很賺錢的勾當,思想上一直把賣血當成最後的法寶。聽了小羅媽媽的故事,他才知道血價其實是很便宜的,而且國家已經通過了《獻血法》,提倡無償獻血,賣血成了不合法的買賣,得通過「血霸」才能賣血。那些地下血站都是吃人不吐骨頭的黑心站,不僅多抽血少付錢,而且衛生條件很差,搞不好就像小羅的媽媽一樣染上了疾病。
他知道愛滋病是治不好的,只能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但愛滋病人的免疫系統遭到破壞,頭疼腳疼的事經常發生,也就不時需要醫頭醫腳。雖說小羅的家鄉也有所謂「合作醫療」,但有重重限制,她媽媽診病的費用大部分不能報銷,都靠自己掏。
現在他已經不覺得小羅「不知羞」了,他很同情小羅,只希望那個包養小羅的男人能履行自己的諾言,離了婚來娶小羅,然後一如既往地好好待她,幫她撐起她的家庭。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結局。
他驚奇地發現,他竟然為小羅能做小三而感到慶幸了,並由此生出一點兒自豪:是我讓她乾淨起來,漂亮起來,她才有機會找到這麼一個賺錢的路子。
他曾經在某本書上看到過這麼一句名言:女人比男人多一個擺脫貧困的方法,那就是結婚。也許這句格言到了今天就應該稍稍改動一下----女人比男人多三個擺脫貧困的方法:結婚,做雞,當小三。但這三個方法也可以說是同一個方法的三個變種,而這同一個方法就是----賣身。
女人的身體可以賣到錢,他真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對小羅來說,應該算是一件好事,不然小羅和她全家都沒有出頭之日。但對於他這樣的窮男人來說,似乎又是壞事,因為女人都去賣身了,誰來給窮男人做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