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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3:50:23 作者: 艾米
他現在雖然不是在什麼公眾場合,但他決定不搞小動作,一是因為他初來乍到,兩眼一抹黑,不知道這屋子裡裝沒裝攝像頭。聽說美國人大多有怪癖,而這格蕾絲又是中年喪偶的單身女人,怎麼知道她沒偷窺的怪癖?說不定老楊的出爾反爾就是她一手操縱的,目的就是把他騙到這個大宅子裡來,而她此刻正躺在某高級賓館裡,打開電腦,拿著遙控器,等著看他表演呢。
第二個原因,是他不想浪費炮彈。這段時間經常跟雲珠通宵達旦地奮戰,已經有點兒力不從心,如果明天問過老楊,知道了上網的方法,那麼明天就可以跟雲珠視頻了,若不留一手,到時可別出洋相。他邊掏耳朵,邊把注意力轉到「貓兒子」身上去。
經過剛才一番憶苦思甜,他對「貓兒子」的階級仇恨已然化解。現在還談什麼兩個社會兩重天?咱們都到了一個社會了,都在一重天下,確切地說,是在一個屋檐下,那咱們就是一家人了。
他看見地上有兩個精巧的小圓盤子,兩寸來深,一個裡面裝著一些深色的小顆粒,另一個裡面裝著水,知道這是「貓兒子」的飯碗和水碗,旁邊不遠處有個長方形大塑料盒子,裡面裝著半盒子綠豆狀顆粒物,還有幾段香腸狀條形物。他無師自通地斷定這就是所謂的垃圾箱,通俗地說,就是「貓兒子」拉屎的地方,他給那玩意起了個名字叫「貓廁」。搞清了「貓兒子」的廚房和廁所,他心裡舒展了許多,至少不會把人家的貓給餓死髒死了。
貓碗裡還有貓食,應該不用添加,但貓廁里有糞便,不知道是不是該換一下。他想,小心無大錯,多清理一次貓廁總不是壞事,於是拿起貓廁,找到一個垃圾桶,把貓廁里的東西倒進垃圾桶,返回「貓兒子」的臥室,往貓廁里換上新的貓砂。那貓像是專等著他換貓砂一樣,剛換好就跳了進去,但卻不急著方便,只警惕地看著他,仿佛有點兒不好意思。他心裡一樂,這小子,咱倆誰跟誰啊?都一個性別,你還怕個啥?但那小子沖他「喵喵」幾聲,仿佛在叫他趕快避開。他想起美國是個重視個人隱私的國度,於是退了出去。
把「貓兒子」安置好了,他才發現肚子很餓,想起剛才還在老楊家吃了一頓的,怎麼就餓了呢?在老楊家吃的那頓是老楊親手擀的麵皮,特意給他盛了一大碗,而老楊兩口子都只盛了一小碗,合起來都沒他的多。他相信老楊家不會缺糧,可能就這麼大飯量。聽說美國是菜比肉貴,美國人吃肉多,肚子裡油水就多,油水多就吃飯少。他一碗麵皮下肚,感覺有了七分飽,如果再吃老楊那麼一小碗,就剛剛好了。但老楊沒問他還吃不吃,而老楊的老婆已經驚詫地看了他好幾眼,他不好意思再吃,只好說「飽了,飽了」。
現在這麼一番折騰,他又餓了,幸好旅行袋裡還有幾包方便麵。他對著廚房裡的微波爐琢磨了一陣兒,終於搞明白了怎麼用,便把面盒裝上水,放進微波爐里。一連吃了兩盒方便麵,才覺得肚子不那麼餓了。於是上樓去倒時差,發現那床鋪得像賓館裡的一樣,一層一層的,又是單子,又是毯子,都不知道是幹什麼用的,也不知道該睡在哪層之上,哪層之下。
以前他出差開會時住過旅館,床也是這樣鋪的,但他們那時是好幾個人合住,不怕單子多,一人扯了一床,地上床上橫七豎八地睡了,走的時候也沒給人家還原,反正是旅館嘛。但這裡就不同了,這是私人住房,如果不能還原,還不如不弄亂。好在現在是夏天,地上又鋪著地毯,他自己還帶了床薄被子,如果鋪在地上,半墊半蓋,應該不冷。如果在女主人回來之前就找到住處搬走,可能根本看不出他在這裡住過。他倒不是想逃避付房租,就是覺得不該破壞這高貴豪華的氛圍。
他打開箱子,拿出自己的舊被子,鋪在地上,躺上去試了一下,很好,一點兒也不覺得硌人,也不冷。但他睡不著,渾身疲倦,眼皮發沉,大腦卻像一台失控的發動機,一直在那裡呼哧呼哧地運行。
回想他的「愛情屎」,真可以用上「不堪回首」幾個字。
讀本科的時候,他還有顆豹子膽,竟敢去追外語系的系花林芳菲。當然,他做了很久的準備,不光猛學外語,還猛讀小說,猛背詩詞。那林芳菲是本地人氏,每個周末都要回家,星期天晚上才回校。他就是利用了這個規律,經常等在校門附近,看到林芳菲回來,就裝作也剛進校的樣子,不遠不近地陪著林芳菲走一段。
林芳菲是冰雪聰明之人,某一天,便停下來直截了當地問:「怎麼我每次回校都在這裡碰見你?你是不是故意在這裡等我?」
「是。」
「為什麼?」
「想追你。」
「難道你沒聽說過我絕不在這個二流大學找男朋友嗎?」
「聽說了。」
「那你幹嗎還想追我?你不怕被拒?」
「拒了也沒什麼嘛,不是因為我的原因,而是因為學校的原因。」
林芳菲忍不住一笑:「為什麼是學校的原因?你不是這個二流大學的學生?」
他驕傲地說:「我是這個二流大學的學生,但我的分數是夠上一流大學的,只是因為我不是A市人,才被掃到二流大學來。」
林芳菲似乎被觸動了,愣了一下才問:「那你幹嗎不導演一場英雄救美的好戲?」
「想過,但沒找到好演員。」
「沒哥們兒願意給你幫忙?」
「他們都想扮英雄,不想扮打劫的。」
「哈哈哈哈,說明你人脈不廣。」
「不是人脈的問題,是我知道你不會上當。」
「為什麼?」
「你這麼聰明,什麼花招看不出來?」
這個馬屁拍得好,兩個人就這麼談起了戀愛。
說起來也算有緣分。林芳菲從小就想讀A市的廣播學院,高中成績一直很好,模樣端正,嗓音又清亮,簡直就是她父母比著廣播學院的招生條件生的,大家都說她已經有一隻腳踏進廣播學院了,但卻因為高考期間感冒發燒而考砸了,不得不進了二流大學。
都是高考淪落人,相愛何必曾相識?
不過,林芳菲很忙,不光要上學,還在A市某個電視台兼職,經常要去錄節目,或者外出採訪,兩個人見面機會不多。有過擁抱接吻等小把戲,但沒突破最後一道防線。
畢業前夕,宇文忠像沒頭蒼蠅一樣,在A市到處求職,到處碰壁,最後只能去B市,而林芳菲卻順利進了她兼職的那家電視台。
他擔心林芳菲會拋棄他,想試探一下:「我們就要兩地了,也許我們還是分手的好?」
林芳菲沒反對:「嗯,這對你我都有好處。」
他心如刀割,沉痛地說:「只怪我在A市沒後台。」
林芳菲很不贊同他這個說法:「這跟後台不後台沒關係,我在A市也沒後台。」
他無話反駁,因為林芳菲的父母都只是A市一所中學的老師,的確可以稱得上沒後台。
他改口:「只怪我沒本事。」
林芳菲沒反駁。
沒幾天,就傳出林芳菲另有新歡的消息,是電視台的一位男主播。
宇文忠忘了兩個人已經吹掉的事實,跑去找林芳菲興師問罪,結果被林芳菲好一頓臭罵:「難道家裡沒後台是你的一個優點?難道你沒錢就說明你別的方面一定比他強?告訴你,我看上的是他的才能,不是他的錢。」
「像他這樣的人,靠不住的。」
「為什麼?」
「因為他各方面都很強。」
「各方面都很強的人就靠不住?像你這樣各方面都不出色的就靠得住?」
「我肯定比他靠得住。」
「別忘了,是你自己提出分手的。」
他啞巴吃黃連:「我……」
林芳菲嫣然一笑:「你是真的愛我?」
「當然是真的。」
「你是真的怕他靠不住?」
「當然是真的。」
「那好啊,等他靠不住的時候,我再來找你,你會不會接受我?」
他目瞪口呆地看著這個厚顏無恥的女人。
林芳菲又嫣然一笑:「看見沒有?你做不到的,但他做到了。」
臨走,林芳菲甩給他一句格言:「愛情和金錢不是仇敵。」
有段時間,他經常守在電視機前,等著看A市某台的英語新聞,因為林芳菲會出現在屏幕上。其實他對那些新聞的內容沒有半點兒興趣,都是從中文的新聞節目翻譯過去的。
他只愛聽最後那句:「這裡是二頻道英語新聞,我是芳菲。」
04
愛上初戀對象可以是一分鐘的事,但忘掉初戀對象卻可能要一生。宇文忠跟林芳菲分手之後,至少花了半年時間糾結於「如果我不提分手,她會不會與我分手」這個問題上。
是啊,兩個人處得好好的,幹嗎要無事生非提出分手呢?人家是女孩子,臉皮多薄啊!不管你是出於什麼理由提分手,都是對人家一記響亮的耳光,誰受得了?你一個堂堂男子漢,不也接受不了分手的結果嗎?況且人家對你還僅僅是同意分手,並沒主動提出要和你分手!他越想越覺得是這麼回事,林芳菲肯定是因為自尊心受到傷害,才出重拳報復他的,不然的話,她同意分手就同意分手,幹嗎說那些傷人的話呢?這太不像林芳菲的為人了。他想到自己把這百年好合的事給搞砸了,真是閹了自己的心都有了----如果他能證實的確是自己搞砸了的話。
於是,他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誠惶誠恐地詢問是不是自己傷害了她,誠心誠意地道歉,又把心跡表白一番,說那時提出分手只是為了試探一下。剛把「試探」的意思說出來,他馬上就後悔了。愛情是能試探的嗎?你對人家連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人家甩了你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於是他又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本著「三十六計,坦白為上」的原則,徹底交代自己的不良動機:主要是太愛面子了,怕你率先提出分手,所以我就試探性地提出了分手。但我心裡是不願意分的呀!難道你連這也看不出來?
一連寫了若干封信,林芳菲那邊都沒反應,打電話也不接,其他聯繫方式更是讓他連邊兒都沒摸到。那時他真是悔思如泉湧啊!幾乎每天都會發現自己昨天做錯了事,不該那樣說的,怎麼能那樣說呢?那不是弄巧成拙了嗎?結果他又寫了一封信,試圖改正昨天信里的錯誤,但到了第二天,又會為剛發出去的那封信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