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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3:39:20 作者: 蟻聲
即便如此,曾潔的澄清公告,也引起了有些人的猜疑,離婚協議的日期的確可以證明林海的清白,卻讓曾潔陷入泥潭。
有心人一對比,離婚協議書的日期不就是林海昏迷的日期?為什麼偏偏就是簽離婚協議的這一天,林海陷入不明昏迷?
真的是意外嗎?極有可能就是曾潔下的手。之後她肯定是因為愧疚才願意花那麼多錢救林海。否則說不通啊,哪有這麼好的女人。老公出軌年輕漂亮小姑娘拋棄黃臉婆,黃臉婆用自己全部身家去救負心漢?說出去鬼都不信吧。
只有一小部分人持反對意見,什麼樣的手段能讓一個人無緣無故昏迷那麼久?說不定就是林海拿到離婚協議,忘了自己一把年紀,興奮過頭,昏迷了,「馬上瘋」,懂不?曾潔花錢救林海,是因為她善良而不是心虛。
闢謠最給力的就是王主任。他找出了當天給林海的醫院鑑定,林海沒有任何外傷,昏迷原因不明。絕對不可能是曾潔下手。
王主任看到曾潔發的澄清公告,氣就不打一處來,這傻女人就這麼痴?都這時候了,還維持著她那個渣男前夫的形象。
怨歸怨,該他挺曾潔的時刻,毫不含糊。林海的昏迷和曾潔無關,他不允許那些人肆意把髒水往傻女人頭上潑。
曾潔欣慰有為她說話的老王,秋白,還有關心她的那幾個老同學,果然還是這幾名「衛士」。
「愛你的永遠不會懷疑你,那些懷疑你,審判你的,從來都不愛你。」
「謝謝你任務者,你真是太棒了,每次都在我心情低落的時候安慰我,那些不愛我的人,我才不管他們怎麼說,浪費時間,浪費精力,浪費我的生命」。
林海很感激曾潔對他的支持,這是他沒想到的。夫妻一場,他虧欠甚多。
按離婚協議,他至少虧欠了曾潔1000萬。這僅僅只是二人共同財產的分割,感情上的虧欠無法用錢來衡量。不論以後他賺多少錢,一定有曾潔的那一份。
他和曾潔,已是血脈相連的親人,這種感情在他心裡是暖暖的,給了他積極生活的底氣。
有了曾潔在圈子裡發的公告,許多人轉頭支持林海,男人到了四十歲才遇見真愛,是很正常的。只要對家庭負責,離婚的時候錢給足,光明正大追自己喜歡的女人有什麼不對?
看看現在的名人,有多少是這樣。在古代,男人四十歲納妾個美妾也是正常不過。
得到部分人支持的林海,正式向阿良宣戰,他要光明正大的把晨晨搶回來。
下班後林海沒有回家,而是去了晨晨娘家,和晨晨父母,阿良,晨晨四人,公開談判。
晨晨媽不喜歡這種被逼迫的感覺,心裡責怪林海太激進。晨晨爸一言不發,女兒喜歡林海不喜歡阿良,勉強沒幸福,他只想女兒幸福。只不過,看起來,這二人都並非良配。
林海舊事重提,催著晨晨和阿良離婚。阿良卻一改之前對他們惡劣的態度,裝作十分委屈,再三說自己離不開晨晨。
並十分大度的提出,「大家就這麼相處的不好嗎?為什麼你非要獨占呢?我和晨晨這一年多恩愛甜蜜難道是假的?」
林海怒不可歇:「愛情本來就是獨一且排他,怎麼可能共同相處?」
晨晨父母也覺得阿良的提議實屬荒謬。
阿良神色不改,繼續道:「我已經打算分一半給你了,你還想怎樣想把我完全踢出局?你們想的也太美了,需要我的時候就利用我,不需要就一把扔了?這就是過河拆橋,沒良心!缺德!」
林海決不妥協,直言一切走法律途徑,堅決起訴離婚,該怎麼判決就怎麼判決。就像他堅決要和曾潔離婚一樣,他希望晨晨態度堅決,
晨晨沒有想到阿良居然提出這麼無理的要求。簡直就是侮辱她的人格。之前念在夫妻之情,還有阿良及時出手相助之義,可所有的情分,在阿良這個恬不知恥的提議中消磨殆盡。
晨晨自知一天不離婚,在法律上就是有夫之婦,她現在和林海在一起名不正,言不順。她必須離婚,離婚對不起阿良,不離婚對不起自己和林海。
阿良還覺得自己委屈,他才不願意跟另外一個男人分享妻子。愛是獨占,不是分享!可他能怎麼辦?離婚哪離得起,都怪他一時腦熱,沒做婚前財產登記。付錢給曾潔在婚前,股權交割完成時間剛好在婚後。
兩個男人像憤怒的獅子,嘶吼著蓄左勛勢待發,隨時準備決一生死,把對方驅趕出自己的領地。
林海抓住阿良胸前的衣服,「你聽好,晨晨本來就是我的,你同不同意,都必須離!」
阿良皮笑肉不笑,破罐破摔,「老子一天不離,你丫的,就一天是個三!」
林海新仇舊恨湧上心頭,對阿良絲毫沒留手,拳拳往他要害打。
晨晨和她爸媽趕緊上前把兩人拉開。
晨晨勸林海,「海,別這樣,有話好好說,別動手」。
林海氣上頭,以為晨晨在維護阿良,怒斥道:「你難道忘了我們的山盟海誓?你說只要我單身就嫁給我!」
晨晨只想安撫狂暴的林海,「海,我是真心的,可你昏迷了。我不知所措,毫無生機,阿良真心待我,是我辜負了他,你別打他。」
「真心待你就不應該被辜負了嗎?那我呢?曾潔也真心待我。為了我們的情感,我可以離婚。你為什麼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