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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0:01:04 作者: 沐清雨
    鄭雪眉沒想到他會如此直接,而提到俞火,她臉色有點好不起來,「我沒想到和俞火之間會走到這一步。之所以會讓你覺得合同苛刻,是我,是康誠,想長久地留住你這樣的人才。我虧欠俞火是我的事,康誠和你,是另一回事。藥子,我們能否拋開私人關係,只談未來發展,以及身處醫藥行業,身上所擔負的責任?」

    黃藥子淡淡笑了笑:「抱歉鄭總,我拋不開和俞火的私人關係。我的父親黃芪曾和你,和俞伯父是師兄妹,我是剛剛知道的。至此我才明白,為什麼當年我放棄研究所的工作選擇康誠,我的父親會那麼生氣。我確實不願意窩在研究所里給那些老教授們做助手,熬年頭,熬資歷,等人到中年,才能真正地做一些研發工作。但我更不願意在明知道你和俞火關係的情況下,繼續留在康誠,做什麼研發主任。」

    「我不敢去回想,我每每和俞火聊到康誠,聊到有著遠大中醫抱負的鄭總時,她的心情。我自以為,作為師兄,對她的關照是夠的。事實卻是,我可能無形中傷害了她。我不能再繼續下去了。哪怕她完全不需要我這麼做,我也必須和康誠,和你,劃清界限。否則,我擔不起她那一聲師兄。」

    「如果今天是蘇總和我談,我會說,我有了更好的去處。換成是你,我實話實說,鄭總,我沒辦法在明知道你和俞火關係的情況下,繼續和你共事。」他站起來,不容反駁地說:「我可以放棄此前所有的研發成果,但我的團隊,我會帶走。當然,如果你能說服他們其中任何一個留下,我沒二話。」

    鄭雪眉不得不提醒他:「除了研發成果,藥子,一旦你堅持單方面中止合同,是要承擔毀約賠償的。這與康誠和大唐解約不同,這沒餘地。康誠曾經為你提供的一切,都是有代價的。」

    黃藥子神色不動,點頭表示了解:「那麼就請鄭總從現在開始核算吧,算清楚了,給我個數字。」

    鄭雪眉盯著他:「向陽藥業是你的退路是嗎?毀約賠償,是邢唐為你買單對嗎?」

    黃藥子自覺沒必要解釋這是他個人的決定,與邢唐無關,與向陽無關,他只說:「放心吧鄭總,哪怕傾家蕩產,黃藥子也會把毀約賠償一分不差地打到康誠帳上。」

    從那一天起,黃藥子親自帶的一組研發團隊停止了工作。如果只是他這一組的工作暫停了,對於康誠來說也還不算致命打擊,至少短時間內,不會是大問題。可蘇寒錯在,見鄭雪眉對黃藥子的挽留無效,他居然真的在根據合同核算,黃藥子,以及他的團隊成員們,因單方面提前中止合同,需要支付多少賠償金。

    這無形中寒了其他研發人員的心。在他們看來,黃藥子曾帶領團隊完成過創新藥的研發工作,於康誠的貢獻是巨大的。可在黃藥子已經放棄研發成果的情況下,康誠卻拿出大額帳單讓其付帳,研發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忽然沒有了。甚至還有人翻出自己壓箱底的合同,找專業人士研究去了,深怕自己年輕不懂事時簽下的並非是什麼雙贏合同,而是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康誠手裡的賣身契。

    向陽藥業則在這時一改以往的低調,開始在行業中展露頭角。

    首先,向陽在大唐的支持下,先後收購了兩家新企業。那兩家企業在基因檢測及疫苗研發方面,都有不可超越的競爭力。為充分發揮該競爭力,向陽不惜耗資擴大研發團隊,在行業內招兵買馬,集結技術型人才,誓言要在三至五年內,研製出五到十種自己的創新藥來。

    康誠那邊的研發團隊正值動盪之時,向陽廣發英雄帖,吸納人才。幾乎是在昭告世上,向陽向康誠宣戰了。而此戰的第一役就是,人才的爭奪。

    這個時候再說邢唐和黃藥子不是商量好的,根本沒人信。可他們確實沒有針對此事溝通過。無論是邢唐去A市,還是黃藥子從A市回來,到邢唐家給俞火治病,他們都只聊中醫和醫藥行業發展,其它話題,並未提及。

    卻因為俞火,有了默契。

    屬於男人之間的默契。

    邢唐沒有糾結康誠為保住研發團隊自願放棄賠償,就是料定了,黃藥子會在關鍵時候「倒戈」。向陽收購新企業,為的就是補充自身在新藥研發方面的不足,對外公布計劃組建新研發團隊的消息,即是對黃藥子的接應。

    黃藥子做研發工作絕對是牛人,但讓他以一己之力對抗康誠,幾乎是沒有勝算的。如同他自己所說,只能傾家蕩產認賠。這就是搞研究的人的脾氣,執拗到傻。

    邢唐卻是商人思維。明擺著吃虧的買賣,他絕不會做。所以,當黃藥子邁出這一步,向陽馬上站了出來,收編黃藥子團隊的同時,以企業之力與康誠談解約。

    公對公,誰都占不到便宜。至於賠償,南喜予看過合同之後表示:「賠是要賠點的,但金額可不是他們說了算的。」然後她笑望著邢唐:「邢總不費吹灰之力半路截胡了人家的精英研發團隊,適當出點血,也是正常的。」

    邢唐無所謂地挑眉,「南大律師都認可的賠償,我沒不認的道理。」

    於是,繼大唐毀約康誠後,康誠再次陷入解約風波。康誠上下,人心惶惶。

    一個月後,解約成功的黃藥子帶領他的團隊簽約向陽。向陽則為了增強企業研發動力,驅動研發人員創新積極性,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確保研發人員的智慧財產權得到有效保障。這代表,在MAH制度下,研發人員可以作為上市許可持人持有藥品批准文號,從而獲得直接收益。研發團隊為之一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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