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頁
2023-09-23 20:56:16 作者: 台北人
我斜瞟他一眼,忍不住說:「你不錯啊……真的。」
他像是笑了下,又像沒有,我們並肩躺著,各自沉默的抽菸,不知何時就瞇了過去。
……休息滿四個小時後,我們穿回衣褲,在摩鐵門口各自分別前,本已走出幾步的程瀚青又突然回頭,他問我:「下次還方便找你嗎?」
我轉過頭,他穿著牛仔夾克、牛仔褲站在夜色中,程瀚青的眉宇之間堆棧著石塊,有股超齡的重量,可那晚做/愛之後,它們離奇地鬆動了。臉雖還是那張沉默的臉,整個人卻在眨眼間變得不太一樣,他就像他嘴邊的那枝剩下半截的菸頭,隨著吸起,點點鮮活、緩緩明亮……
我吐出一口煙圈,忍不住就把逗妞的那套搬出來逗他,他當然沒半點像妞的地方,我就是單純心情好,想逗逗他:「你找我,我就方便。」
結果他笑了,眼角繃出幾條細紋,還挺好看。
幾個小時下來,這是我第一次見他笑。心驀然動了動,有些癢,我自己也說不清緣故。
我站在原地看了他一會兒,後來才朝程瀚青抬了抬下巴,在耳邊比了個電話的手勢,笑說:「走了────再連絡。」
他嗯了聲,我們各自朝反方向離去,從次開始好幾年剪不斷的性關係。
......買子後來知道我身邊有個程瀚青這麼個人,愣了很久,驚訝地問:「你、你是同─────」
我當時瞟了他一眼,懶得回答這句廢話。
買子皺起眉頭,像是才反應過來我的意思,在我冷淡的反應下尷尬笑了聲,不知又在想什麼。
「也是,看你也不像,」他捏著手裡花生苦笑,後來也不知到是在對我說話,還是對他自己說:「其實我也────算了,沒事,逢場作戲嘛.....我明白,沒事.....結婚前多玩多看,以後心才收的牢、才牢。」
第26章二十四(上)
程瀚青曾問我為什麼會去混黑社會。
我當時回想了下自己過去十幾歲時的日子,聳了聳肩,回答:「閒的吧,不混我能幹嘛。」
那時我們之間的相處不在那麼單調,有時完事後,也會隨意的閒聊幾句。在一個偶然的情況下,我向他坦言自己以前是幹什麼的。程瀚青知道之後沒什麼特殊反應,離奇的是,我被他眉眼間的那份淡定取悅,自己也十分不解,忽然就升起了想更多說點什麼念頭。
我斷斷續續說起自己從前那段帶點瘋狂色彩的生活。
程瀚青頗有興趣的樣子,靜靜聽著我描述那些虛虛實實的黑社會生活。我是掐著分寸的。說別人的事多,說自己的事少。就算提起自己,也都是些無關緊要的部分。
那年代,出來混的兄弟多數著著迷刺青。這算是一種黑幫風氣。出來混的兄弟很少用真名,八成是綽號,好像明星取藝名那樣,再不然就是身上有某種特別顯眼的特徵(例如:紋身,傷痕),這類似他們的第二張身分證。很多做到大哥級之後,都講究兵不血刃,當混到一定地位,不再總需要自己親自舞刀弄槍的時候,那些已經叫得出名字的人物,只要把他們身上那些代表性的『身分證』亮出去,誰都要賣他們三分面子,這才叫真正的走路都帶風。後來那些後生晚輩有樣學樣,各種奇形怪狀的稱呼越來越多,染頭髮,穿耳洞,瘋刺青,左青龍右白虎,還沒混出個名頭,就傾向先把自己弄得凶神惡煞,招搖囂張\',走在路上,好像生怕別人不知道他們是黑社會一樣…….
我跟程瀚青分享不少以前聽過各種詭異的『混號』,也跟他說起幾個大哥的傳奇故事,他平時少有表情,可那個下午,他的眼神都透著隱隱的笑意。
他問我:「那你以前有什麼綽號?」
我伸手把地上的菸灰缸拖到手邊,說:「想知道啊?」
程瀚青彈了彈菸灰,嗯了聲。
我以前的確有個綽號,原本那只是羅軍一個漫不經心的玩笑,結果被其他人叫開了。有一次勞力仔請手下一大群弟兄去洗三溫暖,在大眾澡堂聽見羅軍叫我,就忍不住大笑,當場就虧著羅軍說:「阿東這個『藝名』取得好啊!名符其實!以後去大哥店裡幫忙,那邊美女不缺,就缺個鎮店帥哥!」......
────好像都是昨天才發生的事。
程瀚青難得有這種迫不及待的樣子。他問我:「到底叫什麼?」
我忽然玩心一起,指著自己的臉說:「你說這叫什麼?」
程瀚青頓了頓,一副你耍我吧的眼神。我哈哈大笑。
「......後來我大哥走哪都叫我靚仔靚仔,很多人就跟著起鬨,開始有人叫我靚東、有人叫我靚仔東,之後唯一會連名帶姓叫我的人就只剩下仇家了。」我笑。
程瀚青說:「聽起來有點像香港的那種古惑仔。」
「靚東……」他忽然這麼叫我,我轉頭看著他,他神情有些玩味,一雙眼神仔細地打量著我,宛如一場赤/裸的視/jian。
他的嘴微微動著,像是反覆把那兩個字放在口裡嚼,反覆地、慢慢地嚼.......
我將煙惡意地噴在他臉上。
靚東。他又叫了一次。這次比較模糊。
同樣兩個音節,從程瀚青嘴裡叫出來卻別有滋味,聽起來跟別人都不太一樣,或許因為我們那時剛做完愛,我總覺得他在跟我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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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羅軍是勞力仔手下最出色的一位『武將』。勞力仔轉型之後,酒店一間接一間地開,事業規模越做越大,重心大多擺在賺錢,早不在從前那般喊打喊殺,其中多少也扯到了歷年來政/黨輪替、警政大換血的緣故。
我是正好趕上末段時期。
勞力仔一無反顧棄武從商,受打擊最大的應該就是羅軍。
別人都說羅軍這下是英雄無用武之地了。聽說年輕時,他幫著勞力仔從高雄火拚到艋舺,用一雙拳頭把勞力仔從一個賣魚的兒子推到角頭大哥的位置,雖說老大是勞力仔穩坐,但羅軍本身的傳奇的色彩卻更為濃厚,江湖上每一提到羅軍,通常最大的印象就是他很能打。出了名的能打......
十八歲那年我跟在羅軍手下『學習』,那時候就是個默默無聞的小地痞,大哥讓做什麼就去做什麼。我搞過不少事,不只是收債。像我們底下這種『小弟』,說白了就是個打雜的,哪裡缺人,就得補上去幫忙。圍事,跑腿,上面火併時,我們就得做打手,還得給大嫂或老大情婦當司機。簡單來說,只要大哥需要你去幹什麼,你就非干不可。
勞力仔對於賺錢這件事,比作一個純黑社會還異常熱忱。
有一次我曾聽他在茶桌上對羅軍說:「黑社會不是人啊?黑社會不用吃飯啊?恁爸以前混黑社會是因為小學沒畢業,沒活路沒飯吃,現在繼續混───當然是為了賺錢。」
我們底下早都敬羅軍是『二哥』。
他跟勞力仔平起平坐,稱兄道弟,在幫里說話極有份量。外面都在傳,勞力仔能有今天,羅軍功不可沒。就連勞力仔自己都不否認。
後來羅軍開玩笑叫我靚東,算無意間給我開啟了另一條生路。去服兵役之前,勞力仔親口對我承諾,退伍後讓我去銀坊上班───在此之前,關於未來,我是從沒想過。
最血性方剛的那兩年,我的人不是在迪士可圍事、就是在街上火併。後來去回想,才多少感到心驚,刀口舔血的日子,都是過一天算一天的,有了今天,不一定有明天。
年輕時的我完全沒有這種驚心的感覺,天不怕地不怕的,即使有個正點的女朋友,也無牽無掛,經常上一刻在床上與小麗溫存,下一刻接到電話就套上褲子提著傢伙出門。
日子過得昏天暗地,打打殺殺。
.....最後一年過得最是瘋狂。
第27章二十四(下)
當時勞力仔在本土已混出名聲,可看在那些土生土長的台北角頭與那幫外省掛眼底,他就一個南部的土包子。那些台北角頭們很矛盾。心裡既看不起這個迅速崛起的『鄉下人』,又眼紅勞力仔在台中搞起的有色生意如日中天,勞力仔欲在台北插旗開店的動作,就像狠狠踩到他們的領地與老虎尾巴,那幫人千方百計想給勞力仔洗臉(閩南語:羞辱、消遣),來個下馬威,按規矩來說,拜碼頭是少不了,反正勞力仔在他們眼中就是個『莊腳俗』,一個死南部人想來台北撈錢,還不是要捏在他們手裡……
那是最難的一年。
台北掛的硬,勞力仔比他們更硬。敬酒不吃,罰酒不接。他自己是一路刀光劍影闖上來的人物,心知肚明,對這些豺狼虎豹妥協過一次,日後就有無窮無盡的麻煩,可碼頭也不得不拜。勞力仔那時算是半個人都札到了金錢坑裡,二十六個字母都認不全的男人認準一個Money────錢啊!錢就是他親爹媽。
八零年代可是台灣的黃金時代。七零年的十大建設,八零年台股狂飆,遍地錢淹腳目。錢瘋狂了!不要命地往人的手指fèng里鑽。人也瘋狂了。不吃不喝地到處搶錢。那是一鍋濃郁的肉味兒,引來一票洪水猛獸,要貪就得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