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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9:51:43 作者: 冰糖糯米小麻花
    郭成偉聽見慕寧這麼能夸自己,眼睛也笑的眯成了一條縫:「沒有……哪裡……你過譽了……」

    「所以您覺得邵飛舟誰來演比較好呢?」慕寧連忙問:「您有理想人選嗎?」

    「有是有,但我們請不來啊。所以想問問你的意見,在預算充裕的情況下,理想的情況下,有沒有那種你看劇本看到邵飛舟的時候『砰』地一聲出現在腦子裡的人。」

    慕寧支棱著腮幫子,冥思苦想了一陣,突然大叫一聲:「啊!」

    郭成偉叫他嚇了一跳,問道:「怎麼了?」

    「我知道應該找誰了。」慕寧說:「我前兩年給他做過配,我覺得邵飛舟首先應該是個很男性化的形象,因為他是有一點大男子主義的。長相也不能太柔和,他會給人一種『這男的不太好惹』的感覺。但因為邵飛舟也就二十來歲,還有高中時期的戲嘛,所以不能找年紀太大的。這個角色和我對手戲最多,演技絕不能差……」

    「你說的不會是……」郭成偉有一種不詳的預感。

    「高朗!」兩人異口同聲。

    高朗今年正好三十歲,但確實顯得年輕,不久前剛上映一部電影由他主演,也是一人分飾少年時期與青年時期。他曾與慕寧在一部古裝電影中合作過。算是目前市面上比較有觀眾緣,也比較有演技的男演員。

    「請得來嗎?」郭成偉當然也不是沒打過高朗的主意,的確正如慕寧的說的,符合要求的邵飛舟首選就是他,貼切得就像從劇本里跳出來的一樣。但這個戲,郭成偉自認請不來這尊佛。

    「我去試試!」慕寧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郭導,您放心,我就是在他家門口撒潑打滾不起來,我也非讓他來演邵飛舟不可!」

    高朗是圈內為數不多的幾個,知道慕寧性取向的人。實在不是因為他和慕寧關係多密切——只是合作過幾個月的同事關係。而是前幾年拍戲時,在片場,他撞見過慕寧和莊堯在一起。

    因此當慕寧跟聚恆和平分手的時候,旁的人都說慕寧另覓高枝,多少還有些祝福,只有高朗在心裡想,不過是被聚恆的莊總棄如敝履的人罷了。

    誰成想,離開了聚恆的慕寧居然一飛沖天,如今的勢頭,竟然是能與林家陽、鄭端一票流量鮮肉都平起平坐的了。

    「我?」高朗不可置信地又問了一遍:「你說什麼?」

    「這個劇本,麻煩你看看!」慕寧在電話里說:「PDF我微信發給你了,你抽空看看,越快越好。角色是邵飛舟,我和導演都覺得你非常適合,希望你能來演!片酬什麼的,都好說!」

    都是一個圈子的人,再說慕寧如今正是大紅人,圈內的香餑餑,他自然不會一口回絕,便敷衍道:「好的,謝謝你。我儘快看。」

    實際上他打算收到後就當沒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

    誰知道慕寧當天上午發給他的劇本,晚上就又迫不及待地打電話來問:「高朗,你看了嗎?感覺怎麼樣?」

    高朗被逼無奈,正好也沒什麼事情,如今正是假期。於是便打開來看。

    這一看就入了深夜。劇本寫得真好啊,故事乾淨利落,人物刻畫入木三分。高朗看到後面,幾乎是熱淚盈眶的。他也很快就明白慕寧為什麼這麼激進地想促成這個項目——這他媽完全就是給慕寧寫的啊!

    演員大多都是表演性人格,尤其高朗這種拿過幾個小獎,星途從來都是順風順水的人,他可不願意給慕寧作配。再說幾年前,慕寧還是他的配呢。

    「我看了,非常好……但是,我可能不太適合這個角色。」高朗說。

    「怎麼不適合呢?哪裡不適合?」慕寧不拋棄不放棄:「高朗,咱們都是圈內人,也不打什麼啞謎。你有什麼顧慮,請放心大膽說,我和郭導是誠心想請你來演邵飛舟這個角色的。」

    高朗說:「這樣吧,你和我經紀人溝通,這件事,我們也得商量。」

    「沒問題!」慕寧爽快地答應了。

    掛了電話,高朗長出了一口氣。

    他想起幾年前跟慕寧合作的時候,那會兒慕寧像個玻璃娃娃,好像被人一碰就會碎成粉末,散在風裡似的。任何人跟他說話聊天,他都心不在焉。演戲時也是,高朗還跟經紀人吐槽過慕寧的演技像木頭人兒一樣僵硬。可和如今,真的是大不同了。

    這幾年,發生了什麼呢?

    第五十五章

    高朗的經紀人楊明和慕寧抽空見了一面。經紀人說白了就是生意人,演員都認為自己的意志第一,但經紀人普遍認為大家的利益才是第一位的。

    楊明一上來就告訴慕寧,《愛你長久》是個好劇本,但題材敏感,上院線希望渺茫。況且,能不能拿獎也是未知數。從預期紅利來看,這部戲對高朗的商業價值和藝術價值,可能都不會有太大的提升。而且,高朗不做配。

    「可是邵飛舟這個角色,」慕寧據理力爭:「他確實不是主角,但他會很出彩的。劇本寫得很好,我們不希望為角色做改動。」

    楊明笑了笑:「當然,我們也不是戲霸,不會要求改這個劇本的。」

    慕寧聽出楊明的弦外之音,說:「您放心,我今天也是代表郭導來的。有什麼顧慮您只要說,我們一定儘量滿足。」

    楊明:「高朗必須是名義上的男一號。在合同上要有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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