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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9:30:57 作者: 流年憶月
刀疤將宮絳的人生劈成了兩半,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獄。
在16歲前,他不知道他爹是誰,也不知道長得什麼人模狗樣,對父親唯一的概念就是個畜。生----一個欺騙無辜花季少女的移動精。子庫。
哦,這無辜花季少女指的是很多人,他媽只是其中一個。
他媽也不是個東西,年紀輕輕學什麼不好,非要學當時那什麼流行玩意……哦,對「非主流」,剪染一個殺馬特髮型,穿得這破洞那缺口,蹬著一雙粗高跟,成天跟一幫來歷不明的小社會瞎混,被他外公外婆打了很多次,還控制不住逆反心理,就被外公外婆拉清關係,江湖不見。
造型奇特必然引人注意,結果就這麼被畜。生盯上了,聽說那畜。生貌比潘安、家財萬貫,總之要什麼有什麼,就是沒良心,他媽書讀得少,初中剛上,腦子就糊塗了,稀里糊塗把自己賣了,等人家玩膩,轉移精。子庫存地時,才幡然醒悟,哦艹,那畜。生是個種馬。
於是就有了他。
他能活下來簡直是個奇蹟,有大師曾經給他算過命格,說他有三次生死之劫,都是在成年前。那時候他始終貫徹唯物主義信念,沒有相信,後來後知後覺回想起來,還真他媽算對了。
第一次是他還窩在他媽肚子裡吸收營養時,聽說他媽挺著肚子,捏了一嗓子的鬼哭狼嚎跑去找他爹,要負責,畜。生爹直接送了他媽一腳,他媽就跟皮球似的滾下了樓梯,以為他就這麼沒了,誰知道他爭氣,死撐著一口氣,活了。第二次他媽在廁所里生下了他,他媽的混帳本質激活了,擰開了便池開關,準備讓他在人體排出的精華中登上極樂,結果被人發現了他響亮的哭聲,他又活了。第三次,就是17歲那場事關生死的事件了。
他媽知道他命大,死不掉,就變著法地想讓他死,餓他,他哭得驚天地泣鬼神,把鄰居都引來了,吃上了鄰居家的熱牛奶,沒死成,打他,他又嚎啕大哭,引來熱心的鄰居同胞,又沒死成。後來他還真感謝自己威震八方的哭聲,響亮、大氣、豪邁,真對得起男子漢大丈夫的頭銜。
幸好,他外公外婆得知了他的存在,看他長得機靈,還是個帶把的,長大了可以干農活,就把他撿了回去。他外公外婆也不是東西,成天把他當奴隸使喚,指使他搬比他塊頭還大的米袋,拖比他還高的桌椅等等,在他童年的記憶里,印象最深刻的要麼是外公的皮帶,要麼就是外婆的掃帚,那都是教訓他的工具,抽到他身上,立竿見影地青了一大塊,然後他媽就惡狠狠地用長指甲戳他腦門,用操蛋的語氣罵他活該、欠揍、該死。
到他六歲的時候,他媽殘害了一枚有志男青年,哦,就是嫁人了。繼父是老實的鄉下人,沒文化,就是農活幹得勤快,討得岳父母開心。
自從繼父來了以後,他地獄般的苦日子暫時告了段落,他的重活都被繼父攬了過去,他媽也總算有點媽的樣子,給他買東西吃,牽著他的手出去晃蕩,驕傲地展示他的滿分成績單,向鄰居誇他有多聰明。
活了六年,他總算知道家是什麼味道了。
他八歲那年,家裡添了新成員----他弟弟。
弟弟跟他繼父賊像,臉皺成一團,乾巴巴的缺乏水分,偏偏身體又跟膨脹的海綿似的,胖得圓滾滾的。乾癟的臉蛋配球狀體,說「難看」都是美化了。
但這也礙不住弟弟在家裡人的寶貝地位。
有弟弟後,他的地位一落千丈。用農村的話說,他是個連老爹是人是狗都不知的野孩子,而他弟弟是血緣純正無污染無雜質的一脈單傳----哦對,繼父的幾個兄弟都翹辮子了,就剩下繼父一個男丁。
一脈單傳,多麼珍貴的詞彙,在農村的文化環境裡,他弟弟可是像大地主一樣地位高,惹不得、罵不得,生怕嘣出一個髒字就把弟弟玷。污了。
弟弟被寵了上天,他則回到豬狗不如的地獄生活。
繼父不攬重活了,說什麼要花時間照顧他弟弟,於是犁耙、米袋、鍋碗瓢盆什麼生活工作用具都往他瘦弱的身上壓,干不完就連水都不給喝。他有時餓慘了,只能刨農地里的土挖蚯蚓,挖蟲,見到什麼活的生物就用火一燒,就著自來水硬塞進肚裡。
九十年代的農村經濟社會條件很差,髒污的水過濾一遍那是良心了,缺良心的直接把河溝里不知有多少細菌的水引入,就當是原生態無添加防腐劑的自來水了。
他一肚子細菌水下去,小小年紀,未經多年地溝油錘鍊的胃哪裡受得了,疼得腸子都要斷了。可是,疼也得喝,他要活下去。
他不知道哪裡學來的人生哲理,腦海里只固執地迴響著一句話:生得體面,死得光榮。
他生得不體面,卻不能死得不光榮,至少他得活到生得體面的階層才行。
後來他的胃居然適應了那些細菌,和諧而詭異的共處了,還生出了抗體,吃什麼垃圾都沒事。他再一次身體力行地驗證了生命的強大。
到了他十歲,他實在受不了精神和肉體折磨,逃出了這個家,順走了家裡所有值錢的玩意,用他的話說,這不是偷,是理所應當地拿,他是家裡的一份子,對家裡的財產有處分權利。
然後他徹底遺忘那些人。渣的名字,開始了居無定所、四處漂泊的日子。他上學日子不長,常偷偷借鄰居的課本自學,流浪時也常鑽進圖書館,捧著一本書津津有味地讀上一天,圖書館管理員的姐姐心疼他,經常給他送吃喝的,還給他開小門,讓他進來,他至今都記得他吃過最美味的早餐,來自於小姐姐為他煮的皮蛋瘦肉粥。他人生中僅有不多的學識,就是從圖書館裡「借」來的。
之後圖書管理員姐姐調走了,換來一個蠻橫的大漢,嫌棄他一身髒污,兩指嫌棄地一捏,就把他丟了出去。
他反抗過,掙扎過,哀求過,也敵不過大漢的蠻力。這時候,他意識到力量是個可以橫行霸道的好東西。
他有謀劃地進了黑。道社會,憑藉多年被打出來的鋼筋鐵骨,練就了一手無人能敵的身手,硬生生闖出了一條血路,以不符合他年齡的成熟與穩重坐上了老大的位置。這時候,他16歲了。
他學會了抽菸和喝酒,學會了用暴。力手段讓不服他的人跪在他腳下磕頭,也學會了在黑暗的泥淖里,靠逃避危險的本能和靈敏的身體反應,躲開一次次砍來的刀。
他命大,福氣也大,往他身上招呼的刀沒一次砍中,人家以傷疤多為榮,他以無疤為耀,他洗腦般給手下弟兄灌輸一種觀念:刀口舔別人的血才是英雄,舔自己的血那他媽是廢物。
手下弟兄真信了他的話,多學了一項保命技能,在火拼的時候,先保命再砍人,結果這麼歪打正著,保留了實力,組織愈發壯大,到他離開的時候,組織達到了巔峰時期。
可惜他離開後,就失了主心骨,潰不成軍,沒多久就散了。當然,那時候,這骯髒混亂的世界已經跟他沒有關係了。
他被親人接走了。不是他的混帳媽,也不是他的畜。生爹,是他人生中的第二縷陽光----他爺爺。第一縷陽光給了圖書館管理員,多虧她,他才能在人生中最絕望的時候,學會了善良,也是在最需要書籍豐富情感時,學到了喜怒哀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