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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9:20:37 作者: 超靈的佑子
看著被村里人抬回來父親的屍體,看著破敗的家,凌昊煜卻笑的瘋狂,真好,他想,再也不會有人打我罵我了,我想怎麼活就怎麼活,甚至,他還狠狠的踹了一腳已經冰冷的屍體。
他沒有鞋子穿,於是扒了屍體的鞋,他沒有衣服穿,於是扒了屍體的衣服,只挖了一個坑將那個早就該死的男人赤裸著扔了進去,反正你死了,衣服啦鞋子啦給我,咱們互不相欠了。
從此以後,凌昊煜開始流浪,那是他還只是一個七八歲的孩子,而且因為長期吃不上什麼東西,瘦瘦弱弱的像只小貓咪,渾身上下都沒幾兩肉。
這麼一個小東西卻成了乞丐,他像一隻流浪貓似得,翻垃圾桶、偷別人家曬在院子裡的紅薯干、白菜邦,跟野狗搶食、跟乞丐搶食,總之,沒有他沒有幹過的事情。
不過雖然飽一頓餓一頓,甚至有時候還會被野狗咬、被乞丐打,可他卻覺得無比的幸福,因為他終於自由了。
然而小小的他,即便做個乞丐也是被欺負的那個。
那一次,他流浪到一個相對富裕的村子,穿著一雙大的有些誇張的鞋挨門挨戶的乞討,但他並沒有得到多少東西,還被某一家的熊孩子放狗咬,他抱著討到的半個餿滿頭,揉著被狗咬了屁股快速的找了一個角落準備吃飯。
就在這時,三個乞丐出現在他面前。
他們要他的饅頭。
餓了一天的凌昊煜哪裡會給,死命的護著饅頭,於是他被打了,三個乞丐你一拳我一腳,下手沒有輕重,這些打,凌昊煜挨了,他的滿頭,也沒了。
他身上的傷足足過了一個多月才好了點。
還有一次,他在垃圾桶里扒拉出一截紅薯,正準備吃,就把突然出現在眼前的一雙垂涎的綠眼睛嚇得差點丟了魂。
那是一條流浪狗,雖然跟他一樣瘦的皮包骨頭,但卻比他足足大了兩圈,它流著涎水,眼睛死死盯著他護在懷裡的紅薯,齜著牙對他狂吠。
小凌昊煜警惕的將紅薯護在懷裡,皺眉,「這是我的!」
回答他的是野狗的狂吠聲。
「這是我的!你不許搶!不給你!」
他竄起來就跑,野狗風一樣追在他的後面。
他又渴又餓,而且他的兩條腿怎麼能跑的過野狗的四條腿,很快,他就被追上了,野狗一個猛撲將他撲倒在地,迅速的叼著因為摔倒被他扔出去的紅薯,迅速消失在了街頭。
小凌昊煜紅著眼睛盯著野狗離開的方向,最終蹲在地上狠狠的哭了一鼻子,然後一抹眼淚,又踏上了流浪之路。
這就是他的童年,一個悲慘的讓他從來不去觸碰的童年。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多年以前
凌昊煜是最優秀的演員,他扮演的每一個角色都有他自己的靈魂,所以有人都羨慕凌昊煜星途坦蕩,幾乎沒有任何波折就登上了有些演員一輩子都登不上的頂峰,可沒有人知道,他是經歷了怎樣的苦楚艱辛才成就了如今的成就。
凌昊煜的第一部電視劇里,他飾演的是一個風姿卓越的上仙,面冷心冷、白衣飄飄,他可以冷眼看著追求了他幾千年的女仙魂斷誅仙台,也可以眼睛不眨的誅殺身世悽苦、愛情悽美的情侶,天上地下,無人不知靈月上仙冷酷無情,無人不曉靈月上仙心冷似鐵。
他的一生短暫而寡淡無味,就像他魂飛魄散之時說的:「我這一生,從不知愛為何物,也不知情為何物,可我,不悔。」他不悔,永遠不後悔。
三界只看到靈月上仙的高高在上,卻沒人看到他成仙前的悽苦悲戚,他是家中長子,卻也是最不受寵的那一個,為了家族利益,為了他所謂的弟弟,靈月被打包送給鼎鼎有名的幽魔老祖,那個以玩弄男孩為樂、以殘害生命為趣的魔修,靈月被囚在幽魔老祖身邊十年,最後被扔到亂葬崗的時候,他斷了手腳、廢了靈根,好在上天垂簾,他無意中喚醒了沉睡在體內的遠古血脈,但一切並沒有結束。
好不容易修出了軀體,好不容易殺了幽魔老祖,卻被潛伏在體內的所謂聖人奪了舍,他拼勁全力留下一絲魂魄,附身在一個小乞丐身上,因為缺失了一部分魂魄,他變得痴痴傻傻,然而,他卻被人發現擁有定好的爐鼎體質,成為了眾人爭相搶奪的財務,他就像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孩懷抱著價值連城的寶貝,怎能不會讓人覬覦。
待他好不容易聚齊了三魂七魄,他卻再次重蹈了上輩子的覆轍,他成為了一個所謂正道修者的私有物,那個偽君子的折磨比幽魔老祖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委曲求全、他諂媚獻上,他好不容易逃了出去,得到奇遇,認識了所謂的愛人兄弟,卻在他即將成為那時間最強大的存在之時被愛人兄弟背叛,魂斷強者之路。
背叛、背叛、背叛,在他的生命里,最多的就是背叛與侮辱,憑著滿腔恨意,他終於成就了無上榮光的上仙,可沒有人知道,在他飛升之前,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毀了那個世界,那個骯髒的、粗鄙不堪、噁心的世界。
他將靈月上仙從骨子裡滲出來的陰狠與怨毒演繹的淋漓盡致,他將那個遭受背叛最終怨恨全世界的上仙表現的活靈活現,憑著靈月上仙,他一舉成為國內最具盛名的小鮮肉。
所有人都說凌昊煜演技好,可那不是演技,那只是在重複他的人生,凌昊煜這一輩子所受的苦,若是放在某些人身上,肯定會讓那人崩潰,可他都堅持下來了。
凌昊煜有一個悲慘的童年,小小的他就在那樣惡劣的環境裡掙扎求生,也在那樣的環境裡變得「郎心似鐵」。
然而,就跟靈月上仙一樣,他的厄運並沒有結束。
他好不容易掙扎著長到了十歲,卻在那個陰沉的天氣里在那個陰暗的角落遇到了那個讓他恨不得扒他皮、吃他肉、喝他血的男人。
稍微長大的凌昊煜開始注重衛生,雖然他依舊是個乞丐,雖然他仍然吃不飽穿不暖,可他總是把臉洗的乾乾淨淨,大人愛乾淨的孩子,那些施捨者也是,看到乾淨的他總會多一份憐愛。
已經十歲的凌昊煜出落的妖孽美膩,他隨了媽媽的長相,皮膚白皙、身形纖細,一雙水波瑩瑩的桃花眼勾魂奪魄。
母性泛濫的女人總會捏他的臉蛋,然後作為補償給他一頓可口的飯菜。
然而,就是因為他這副長相,他遭受了人生中揮之不去的噩夢。
那一天,凌昊煜流浪到了城南的城中村。
那個時候,城南這個村子的人生活的還算可以,算然比不上豐城的人,可也算中等。
凌昊煜在村子裡遊蕩了好幾天,因為他長相可愛,得到了不少食物,甚至還有一些人家小孩不穿的衣服通通都給了他。
既能吃飽又能穿暖,凌昊煜簡直想要永遠呆在那裡再也不去流浪了,可這樣的念頭剛產生,立馬就被一個人掐滅了。
一天下午,凌昊煜高高興興的抱著乞討來的食物回到了他暫時安家的小角落,東西還沒放下,一個重物就朝他撲了過來,將他死死的壓在地上。
雙手被禁錮、雙腳被夾住,一條噁心濕滑的東西在他臉上亂/舔,鼻尖是噁心的氣味,凌昊煜簡直要瘋了,他拼命掙扎,卻換來身上人惡狠狠的威脅,他說:「再動,我就掐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