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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7:59:44 作者: 年小初
黎唯哲揚眉微笑,說出口的話,自帶著他那一番不容拒絕的強制味道:
「這頓飯就當我請了。咱們好好聊聊吧。」
第四十二章
在程諾那裡一無所獲,誰都看得出來莊景玉臉色灰敗心似死塵,失望得近乎絕望。他並沒有再跟黎唯哲在酒店裡同居多久──這是完全可以想像,絲毫不出乎意料的。然而非常難得的是,黎唯哲,竟然也同意了他的離開。
最令人驚悚的是,甚至還是黎唯哲率先開口建議莊景玉回家,並且還為了他,又一次體驗了一把,他明明發誓這輩子也絕不要再坐第二次的「火車」,然後又換乘顛顛簸簸的大巴車,接著還步行了一段泥濘破敗,簡直說它是「路」都嫌抬舉了它的崎嶇小路,最後才終於,將莊景玉送到了他們那個所謂的小縣村里。
莊景玉當然三番五次勸過黎唯哲不用再送的,然而每一次,卻都被黎唯哲以一種沈默無形,但卻排山倒海的巨大力量,給活生生地堵了回去。有時候是眼神,有時候是一個揉亂頭髮,抑或刮過鼻樑的曖昧小動作,當然更多時候,卻是一枚溫暖印在自己額際鬢髮間的,濕潤輕吻。
於是他也不再不識趣地勸說了。一來是因為那樣會顯得他特矯情,扭扭捏捏欲擒故縱什麽的;二來是因為,他也真的不想,再多講一句話。更何況,還是一些黎唯哲完全不會聽,也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廢話。
大概他這輩子都再也找不回楚回了──腦子裡被這樣一個真實可怕的殘酷認知所充斥著,莊景玉一路走在歸鄉回家的路上,卻絲毫體會不到像從前那樣的溫情脈脈,而只單純感到鋪天蓋地的冷,和無邊無際的寂寞。
徹頭徹尾,穿透骨髓。
莊景玉忘記了去想,如果楚回真的回來了,那他和黎唯哲又究竟要怎麽辦,又到底,算是什麽。這明明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而他也從來都是一個非常現實的人,可是這一次,很奇怪地,他卻並不願意──甚至是壓根兒從來就沒有想起過,這個問題。
當然他絕不是惡劣到想要左右逢源,兩人都要。呵呵,那怎麽可能,那怎麽,可以呢。事實上,莊景玉只是在潛意識裡痛苦地承認了,就算楚回能夠眉眼清晰地站在他的眼前,但是也絕不可能,笑靨依舊地,留在自己身邊。
雖然看起來只是一個眼神的距離,然而那中間相隔的,實則,卻是整整一個世界。
楚回是會走的。這個事實,莊景玉很知道,比誰,都更加清楚地知道。不管楚回最終選擇的歸宿究竟是在何方,究竟,是不是在蕭嵐的身旁,但總歸,不會是在自己能夠看得見的地方。
楚回就像是一道影子,或者說是一個夢。一旦天陰下來,又或者是睡醒了,那麽,他也就該消失不見了。就算莊景玉想留,也留不住。說白了,莊景玉之所以如此費心費力跋山涉水地尋找楚回的消息,其實也只不過是想要確認一下楚回的安全,然後便終於可以死心認命,接受這個人早已明了的結局罷了──真的,對於這種事情,莊景玉一向都很有自知之明。就算不再出於戀人之間的情愛,也是出於一份,他性格里永遠抹殺不了的善意。
他不是因為奢望找回楚回以後,他還能夠繼續同自己生活在一起,所以才這麽著急不停地尋覓。
甚至連不甘心都算不上是。這種自負而自戀的極端情緒,是屬於林煙那種高高在上眾星捧月般的冷豔美人,才得天獨厚與生俱來的,高傲疏離的自尊心。
對於楚回,莊景玉現在只感受到一份責任,一絲念舊,當然,也還是免不了地有那
麽一抹,因為真的付出過所以深深融化進了骨血里的,難以釋懷的酸楚與心疼。
然而他畢竟已經能夠,面帶微笑地祝他幸福,放他自由。
可是黎唯哲不一樣。
可是黎唯哲和楚回,真的不一樣。
當被黎唯哲一把拽過自己的左手,同自己並肩走在泥濘不平的回家小道上時,掌心裡那股溫暖厚重的溫度與力量,無比清晰而又有力地,一下又一下,擊中著莊景玉狂跳不已的心臟:
【黎唯哲是不會走的】
【黎唯哲,是不會離開你身邊的】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從何而來的這種自信,但是當他反應過來時,這種心情確乎已經滿滿當當地,占據了他全部所有的身心。
無論遇上怎樣的人,無論碰到怎樣的事情,也無論身處怎樣的境地,黎唯哲都會像現在這樣,不僅始終站在自己永遠能夠看得見的,近在咫尺的眼前,而且還是會緊緊握住自己的掌心,始終同自己並肩走在,自己永遠能夠觸碰得到的,觸手可及的身邊。
那種安心,真的無與倫比。
恍惚中莊景玉忽然生出一種,好像自己現在正帶著黎唯哲回家見家長的,這樣哭笑不得的錯覺。
不過做事謹慎周密,尤其喜歡提前N天計劃好,並且還臉皮瑩薄的莊景玉,自然是不會在回家的半路上,就這麽突兀地向黎唯哲發出,如此驚悚至極的拜訪邀請的。
再說黎唯哲自己,也沒有開口強求。
最後兩人停在了一個三岔路口。遠目望去,只有左邊是一片無邊無野的廣袤田地,而右邊和前方都是一排接著一排,一片連著一片的,非常典型的南方縣村居民房。莊景玉站在略有積雪的矮土堆上,本想悄悄抽回被黎唯哲緊緊握在掌心裡的左手的,結果在嘗試著用了兩三次力完全無果以後,他就果斷死心放棄了。莊景玉屏住呼吸輕輕抽了抽幾下,幾乎已經被凍得發紅通通的鼻尖,努力往高領毛衣里縮著脖子,聲音甕聲甕氣的,悶悶道:「喏……喏,那、那兒,你看那兒……」他一邊說著一邊非常不舍地從羽絨服口袋的深處慢吞吞掏出右手,遠遠朝著右邊第一排正數第三棟小平房指了指,「那、那個……就是我二姨的家。嗯……自七歲起我就一直住在那兒,因為……」